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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六章 起诉】和受理 《 》     —第,四十四条 》 对属于人民法院受!案范围的行》政案件公民、—法,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!先向行政机关申【请复议?对复议决定不服【的再向人民》法院提起诉讼;也】可以直接向人—民,法院提起《诉讼  !   法律、法规规!定应当先向行政机】关申请复议》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!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】。。的依照?法律、法规的—。规定  !   第四十五条 ! 公民、法人或者】其他组织不服复议】决定:的可以在收到复【议决定书之》日起十五日内—向人民法院提起【诉讼复议机关逾【期不作决定的申请】人可以在《复议期满之日起【十五日内向人民【法,。院提起?诉讼法律《另有规定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 !第四十六条  公民!、法人或者其他【。组织:直,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!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!应当知道作出—行政行为之日起六】个,月内提出《法律另有规》定的除外 !     因—不动: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!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!超过二十年》其他案件《自行政行为作出【之日:。起超过?五年提起诉讼的【人,民法院不《予,受理 】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七条  公民、法】人或者其他组—织申请行政机—关履行保护》其人身权、财产【。权,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!责行政机关》在接到申请之日【起两个?月内不履行的公民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可以向人民法院提】起诉讼法律》、法:规对:行政机关履》。行职责的期》限,另,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】    !。 公民、法人—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!情况下?请求行?政,机关履行保护—其人身权、财产【。权等合法权益的法】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!行的提起诉》讼不受前款规定【。期,限的限制 》。。 《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八,条  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?组,织因不可抗力或者】其他不属《于其自身的原因耽】误起诉期限的被耽】。误的时?间不计算在起—诉期限内 —    【 公民、法人—或者其他《。组,织因前款规定以【外的其他特殊—情况耽?。误起诉期限》的在障碍消除后【十,日内可以申请延长】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!法院决定 》 : ?    《第四十九《。条  提起诉讼【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】。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一)原告是符合本】法第二?十五条规定的公民】、法人或者其他【组织; 【 ,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,)有明确的》被,告; 《 ?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三)】有具体的诉讼—请求:和事:实根:据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属于人》民法院受案》范围和受诉》人民法院管辖 】  》   第五十条 】 起诉应当向人【民法院递交起诉状】并按照被《告人数提出副—本 ? :     书【。写,起诉状确有困难【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!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!注明日期的》书面:凭证并?告知对方当事人【 :。 ,    — 第五十一条—  :人民:法院在接到起诉状】时,对符合本法》规定的起诉条—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!   【  对?当场:不能判定是否符合】本法规定的起—诉条件的《。应当:接,收起诉状《。出,具注明收到日—。期的书面凭证—并在七日内决定是】否立:案不:符合起诉条件的【作出不予立案—的裁定裁定》书应当载明不予立】案的:理由原告《对裁定不服的可【以提起上诉 】 ,    》 起诉状内容—欠缺或者有其—他错误的应》当给予指导和释明】并一次性告》知当事人需要补正】的内:容不得未经指导和】释明即以起》。诉不:。符,合,条件为由不接—收起诉状 【。     对于!不接收起诉状、接收!起诉状后不出—具书面凭证》以及不?一次性告知》当事人需要补正的】起诉状内容的当【。事人可?以向上级人民法院】。投诉上级人民法【院,应当责令改正并【对直:接负责的主》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责任人》员依法给予处分 ! ,   》  第五十二条 】 人民法院既不【立案又不作出不【予立:案裁:。定的当事人可—以向上一级》人民法院《起诉:上一级人民》法院认为《符合起诉条件的【应当立案、审理也】可以指定其》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!、审:。理 【。    第》五十三条《  公民《、法人或者其他组】织认为行政行为所】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!地方人民政》府及其部门制定的】规范性文件》不合法在《对,行政行为提起诉讼】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!规范性文《件,进行审查 !     前款规】定,的规:范性文件不含规章】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