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起诉和受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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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?第四十四条 对】属,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!的行政案件公民、】法人或者其他组【织可以先向》行政机关申请复【议对复?议决定不服的—再向人?民法:院提起诉讼;—也可以?直接向人民法院提】起诉:讼
【 , 法律》、法规规《定,应当先向行政机【关申请复议对复【议决定不服再向人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】依照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》
— 第四—十五条 公民、】法人或者其》他组织不服复议决】定的可以在收到复】议决定书之》日,。起十:五日内向人民法【院提起?诉讼:复议机关逾期—。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!以在复议期》满之日?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!院,提起诉讼法律另【有规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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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六—条 : ,公民、法人或—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!民法院提起诉—。讼的:。应当:自,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!出,行政行为《之,日起六个《月内提?出,法,律另有规定的除【。外
! 因不动产提起】诉讼:的案件自行政行为】。作出之日起超过二】十,年其他案件》自行政行为作出之】日起超过《五年提起诉讼的人】民法院不予受理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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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七:条 公民》、法人或者》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!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!、财产权等合法【。。权益的法定职责【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!之日起两《个月内不《履行的公民、法人】或者其他组织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!诉讼法律、》法,规对行政机》关履行职责的—期限另?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】
【 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组织在紧急】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!履行保护其人身【权、:财产权等合法权益】的法定?职,。责行:政机关不履行的【提起诉讼不受前【款,规定期限的》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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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四十:八条 公民、法】人,或,。者其他组《织因不可抗力—或者其他不属于【其自:身的原因《耽误:起诉期限的被—耽误的时《间不计算在》起诉期限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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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】、法人或《者其他组织因—前款规定以外—。的其:他特殊情况》耽,误起诉期限的—在障碍消除》后十日内可以申请】延,长期限是否准许【。由人民法《院决定?
! 第四?十九条 《 提起?诉讼应当符》合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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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一)原告《是符: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!定的公民、法人或者!其他组?。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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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【二)有明确的被告】;
】 【(三)有具体的诉讼!请求和事实根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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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】)属于人民法院【受案范围和受—诉人民法《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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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! 起诉应当—向人民法院递交【。起诉状?并按:。照,被告人数《提,出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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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写【起诉:状确有困难的可【以口头?起诉由人民》法院记入笔录出【具注明日期》。的书:面凭证并《告知对方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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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十一《条 人民法院在接!到起诉状时对—符合本法规定—的起诉条件的—应当登记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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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,当场:不能:判定:是否:符合本法规定的【起诉:条件的应当》接收起诉状》出具注?明收到日期的—书面凭证并在七日】内,决定是否立案—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!出不予立《案的:裁定裁定书应当载】明不予立案的理由】原告对裁《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!诉
【。 《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!有其他错误的—应当给予《指导和释明》并一次?性告知当事》人需要补正》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!和释明即以起诉【。不,符合条件《。为由:不接收起《诉状
】 对于不【接收起诉状、—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!书面凭证以》及不一次性》告知当事人需要补】正的:起诉:状内容的当事人【可,以向上?。级人:民法院投诉》上级人民法院应当】责令改正《并对: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?依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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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二条 人民法】院既不立案又不【作,出,不予立案裁》定的当事《人可以向《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!上一级?。人民法院认为—符合:起诉条件的应当立】案、审理也》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!。民法院?立,案、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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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五十三条 —公,民、:法人或者其他—组织:认为: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!务院部门和地方人】民政府及其》。部门制定《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!在对行政行为—提起诉讼时可以一】并请求对该规范【性,文件进行审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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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前款?规定的规范性—文件:不含规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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