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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管【 辖
】。。
? 第十四条【 基层人民法院】管辖第一审》行政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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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十五:条,。 中级人民—法院管辖下列第【一审行政案》件
【 《 《(一)对国务院【部门或者《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!行政行为提》起诉讼的案》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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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二):海关处?理的案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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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三)?本辖区内重大、复杂!的案件;
【
【 (四)其】他法律规定由中级】人民法院管辖的案】件
《
《 ?第十六?条 高《级人民法院管—辖本辖区内重大、】。复杂的第一审—行政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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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 最】高人民法《院管:辖全国?。范围内重《大、复杂的第一【审行政?案件
》
》 第?十八条 行—政案件由最初作【出行政行为》的行政机《关所在?地人民?法院管辖经复议【的案件也可以由【。复议机关所在—地人民法院》管辖
!。。 经最》高人:民,法院批准高级—人民法?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!的实际情况确—定若干?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!管辖行政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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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条 对!限制人身自由的行】政强: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!讼由被告所》在地或?者原:告,所在地人民法院【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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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二十条? 因不《动产: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!动产所在地人民法】院管辖
】
: 第《二十:一条: 两个以》上人:民法院都有管—辖权的案件原—告,可以选择其》中一个人民法—院提起?诉讼原告向两个【以上有管辖权的【人,民法院提起诉讼的】由最先立《案的人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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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: 第二十二—条 人民法院发】现受:理的案件不属于本】院管辖的《应,当移送?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!受移送的人民—法院应当受理受【移送的人《民,法院认为受》移送的案件按照【规,定不属于本院管【辖的应?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!指定管?辖不得再自行移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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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十三条 《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!。院由于特殊原因不】能行使管《。辖权的?由上级?人民法院指定管【辖
【。 人民法【院对管辖《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!方协商解决协—商不成的报它们的】共同上级人》民法院?指定:管辖
! 第二十四条 !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!审理下级人民—法院:管辖的?第一审行政案件【
【 下级人—民法院对其》管辖的第一审行【政案:。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!民法院?审理或者指定管辖】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!法院决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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