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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 》违法违纪行》为及其适用的处分】 — ,     第十【八,条,  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给予》记大过处《分;情节较重的给予!降,级或者撤职处—分;情?节严重的给予开除】处分 —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一)散布有损国家声!誉的言论组》织或者参加旨—在反对国《家的:集会、游《行,、示威等活动的;】。。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:),组织:或者:参加非?法组织?组织或者参》加罢工的《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三:)违反国家的民【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!后果的;《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:以暴力、威胁、【贿赂、欺骗等手段破!坏选举?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在对《外交往中《损害国家荣誉—和利益的;》 ?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六)【非法出?境或:者违反规定滞留境】外不归的《;,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七)未经批准获取境!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!取得外国国籍—的; 】 ,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八)《其他违反政治—纪律的行为 【 , :     》有前:款第(六)项规【定行为的给予开除】处分:;有前?款第(一)项、第】(二)项或者第(三!)项规定的行为【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!参,加经: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!表现的可以减轻或】者免予处分 】   》 , 第十九条  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!告、记?过或者记大》过处分;《情节较重的给予降】。级或者撤职处分【;,情节严重的给予【开,除处分 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负有领》导责任的公务员违】反议事规则》个,。人或者少数》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!改变:集体作出的重大【决定的; — ?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拒绝执行上级】依法作?出的决定、命令的】; :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?)拒不执行机关【的交流决定的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四,)拒不执《行人民法院对—行,政,案件的判决》、裁定或者监—察机关、审计机关、!行政复议机》关,作出的决定》的; 《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违反【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!避,影响公正执行—公,务造成不良后—果,的;: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《(六:)离任、辞》职或者被辞退时【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!续或者拒不接受【审,计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七)旷工或者】。因公外出、请—假期满无正当理由】逾期不归造成不良】影,响的:。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八】)其:他违反组织纪律的】行为 ? 》    第》。二十:。条  有下列—行为:之一的给予》记过、记大过处分;!情节较重的》给予降级《或者撤职处分—;情节严重的给予】开除处分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不依法履行职!责致使可以避免【的爆炸、火灾、传染!病传播流行、严【重环境污《染、严重人员—伤亡等重大事—故,。或者:群体性事件》发生的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【发生重大事故—。、灾害、事件或者重!大刑事案件》、治安案件不按规】定报告、处理的; !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》),。对救灾、抢险、【防汛:、,。防疫、优《抚,、扶:贫、:。移民、救《济、社会保险、征】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!于管理致《使款物?被贪污、挪用或【者毁损、灭失的; !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其他玩忽职守!、贻误工《作的行为 【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一条  】有下:列行为之一》的给予警《告,或者记过处分;情节!。较重的给予记大【。过或:者降级处分;情节】严重的给予撤职【处分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,(一)在行政—。许可:工作中违反法—定权限、条》件和:程序设定或者实施】行,政许可的;》 ,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违【。法设定或者》实施行政强制—措施的?。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三)违法设定或者实!。施行政?处罚:的; ? ?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四【)违反法律、—法规规?定进行行《政委托?的;:   】  : , ,  (五)》对需要政《府、政府《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!、征收征用、城市房!屋拆迁、拍卖等事】。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!。  —  : 第二?十二条  弄—虚作假误导、欺骗】领导和公众造成【不良后果的给—予警告、记过或【。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!较重的给《予,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!情节:。严重的给予开除【处分 》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三条》  有贪《污、索贿、受贿【、行贿、介绍—贿赂、?挪,用公款、利用职务之!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!取私利?。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!。等违反廉《政,纪律行?为的给?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!分;情节较重的给】予降级?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!严重的给《予开除处分 【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》四条  违反财经】纪律挥?霍浪费国家资财【的给予警告处分;情!节较重的给予—记过:或者记?大过:处分;情《。节严重的给》予降级或者》撤职:处分  !   第二十五条】  :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!过处分?;情节较重的—给予降级或者撤【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!给予开除《处分: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一):以殴打?、体罚、非法—拘禁:等方式侵犯公民人】身权利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《。二)压?制,批评打击报复—扣压、销毁举报【信件或者向被—举报人透《露举报情况的—;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违反规定向公民、!法,人,或者其他组》织摊派?。或者收取财物的;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四)】妨碍执行《公务:。或者违反规定干预】执,行公务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五)其【他滥用职权侵—害公民、法人或者】其,他,组织合法权益的【行为 【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六条  泄—露,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!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!掌握:。的商业秘密、—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!果的给予《警告、?记过:或者:记大过处《分;情节较重的【给予降级《或者撤职处分—;情:节严重的给予开除】处分:    ! 第二十七条  】从事:或者:参与营利《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!他营利性组织中兼】任职务的给予—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!;情节较重的给予降!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!节严重的给予开【除,处分 ?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八!条, , 严重违反公务员职!业道德工作作—风懈怠、工作态度】恶劣造成不良影响】的给:予警告、记过—或者记大过》处分 】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九?。条 : 有:下列行为之一的给】予警告?、记过或者》记大过处分;情节】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!撤职处?分;情节严重的给予!开除处分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一)《拒不承担赡养、【抚养、扶养义务的;! 》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二)虐待】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!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三)?包,养情人?的,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)【严重违反社会—公德的?行为 《  》   有前款—第(三)项行为【。的给予撤《职或者开除处—分 》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条》  :参与迷信活动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!警,告、记过《。或者记?大,过处分;组织迷信活!动的给予降级或【者撤职处分情—节严重的《给予:开除处分 !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一条 》 ,吸,食、注射毒品—或者组?织、支持、参与【卖淫:、嫖娼、色情淫乱】活动的给予撤—。职或者开除处分 】。 , 《。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二?条  ?参与:。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!记过处分《。;情节较重的给予记!。大,过或者降级》处分;情节严重【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!处分 —     为赌博!活动:提供场所或者其【他,便利条件的》给予警?告、记过《或者记大过处分;】情,节严重的给予撤职】。或者开除处分 【 ? ,     》。在工:作时间赌博的—给予记过、记大过或!者,降级处?分,。;屡教不改的给予撤!职或者开除处分【 ,。 :    — 挪:用公:款赌博的给》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!    !。 利用赌博》索贿、?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!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!规定给予处分 【 ,  》 ,  第三《。十,。三条  违反规定】超计划生《。育的给予降级或者】撤职处分;情节严】重的给予开除处分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