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信》访事项的《提出:
】 : 第十四条 】信访人?对下列组织、人【员的职务行为—反映情况提出建【议、意见或》者不服下列组—。织、:人员的职《务,行,为可以向有关—行,政机关提出信访【事项
】 — (一)行—政机关?及其工作《。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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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:)法律、《法规授?权的具?有管理公共事务【职能的组织》及,。其工作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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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三)提】供公共服务的企【。业、事业单位及其工!作,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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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!四)社会《团体或者其他—企业、事业单—位中由国家行政【机关任命、》派出的人员;—
! (五【)村民委员会、居】民委员会《及,其成员
! : 对依法应当通】过诉讼?、仲裁?、,行政复?议等:法定途径解决的【投诉:。请求:信访: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!、行政?。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!关机关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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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十五条 —信,访人对各《级人民代表大—会以及县级以上【各级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【、,人民法院、人—民检察院《职权:范围内的《信,访事:项,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!民代表大《会及其常务委—员会、人民法院【、人民检察院提出】并遵守本条例—第十六?条、第十七条—、第十?八条、?第十九?条、第二十条的规】定,
— 第十六条 !。 信访?人,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!访事项?。应当向?依法有权处理—的本级或者》上一级机关》提出;信访》。事,项已经受理或者正】在办理的信访人在】规定期限内向受理】、,办理机关的上级【机关:。再提出同一》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!关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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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》七条 ? 信访人提》出,信访:事项一般《应当采用书信、【电子邮件、》传真等书面》形式;信访人—提出投?诉请求的还应当载】明信:访人:的姓名(名称)、住!址,和请求、事实—、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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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有关机关》对采:用口头形式提出【的投诉请《求应当记录》信访:。人的姓名(名称)、!住址和请求》、事实、《理,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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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八条? 信访人采用走访!形式提出信》访事:项的应当《。到有关机关设立【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!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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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多人采》。用走访形式》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!的应当推选代表代】。表人数不《得超过5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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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九条《 :。。信访人提出信访【事项应当客观—真实对其所提供【材料:内容的真实性负【责不得捏造、—。歪,曲事:实,不得诬告、陷—害他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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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! 信访人》在信访?过程:。中应当遵守》法律、?。法规不得损害国【家、:社会、集《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!的合法?权利:自觉维护社会公共】。秩序和信访秩—序不:得有:下列行?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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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在【国家机关办公—场所周围、公—共场所非法聚集围】堵、冲击国家机关拦!截公:务车辆或者》堵塞、?阻断交?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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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二)携带危险】物品、管《。制器具的;》
【 (】三)侮辱、殴打、威!。胁国家?机关工作人》员,或者非法限制他【人人身自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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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四)在信访接待!场所滞留《、滋事或者将生活不!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!访接待?场所的;
》。
】 (五【)煽动、串》联、:胁迫、以财》。物诱使、《幕后操?纵他人信访或者以】信访为名借机—。敛财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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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六)扰乱》公共秩?序、妨害《国家:和公共安全》的其: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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