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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消毒服!务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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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五条 ! 消毒服务机—构应当向省》级卫:生行政?部门:。提,。出申请取得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】发放的卫《生许:。可证后方可开—展,。消,毒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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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消?毒服务机构卫生许】可证编号格式为(】省、自治区、辖【市简称)卫消服证】字(:发证年份)第—XXXX号有效【期四年每《年,复核:一次有效《。期满前三个月消毒服!。务机构应《当向原发证机—关申请换发卫生许】可证经审查》符合要求的换发新】证新证延用原卫【生许可证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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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三?十六条 消毒服】务机: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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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一)具?备符:合国家有关规—范、标准和规定的】消毒与灭菌设备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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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!其消毒与《灭菌工艺《流程和工作环—境必须?符合卫生要》求;
! : , (》三)具有能对—消毒与?灭菌效?果,进行:检测的人员和条件】建立自检《制度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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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四)!用环氧乙烷和—电离辐射《的,方法:。。进行消毒与灭菌【的其安?全,与环境保护等方【面,的要求?按国家有关》规定执?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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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五)从事用—环,氧乙烷?和电离辐射进—行消毒服务的人员】必须经过省》。级,卫生行政《部,门的专业技》术,培,训以其?。他消毒方法进行消】。毒服务的人》员,必须经过设》区的市(地)级以】上卫生行《政部门组织的专【业技术培《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!后,方可上岗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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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七条 】消毒服务《机构:不得:购置和使用不符【。合本办?法规定的消毒产【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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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三十八条 消【毒服务机构应当接受!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!监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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