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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三章 消毒产品的!生产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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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十八条 》 消毒?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!关规范?、标准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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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。。十九条 消毒产品!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!有关:规范、标准和规定】对生产的消毒产品】应当进行《检验不合《。格者不?得,。出厂
】 , 第《二十条 消—毒剂、?消毒器械、卫生【用品和一次性—使,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!业应当?取得所在地省—级卫:生行:政部门发《。放的卫生许可—证后方?可从:事消毒产品的生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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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二十一条 省】。级卫生行《政部门应当自—受理消毒产品—生产:企业的申请之日起一!个月内作出是—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!消,。毒产品生产》企业卫生规》范要求的《发给卫生许可证;对!不符合?。的,不予批准并说明理】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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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二十二条 消【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!许可证编《号格式为(省、【自治区、直辖市【简,称)卫消证字(发】证年份)《。第X:XXX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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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消毒产品生—产,企业卫?生许:可证:的生产项《目分为消《毒剂:类、消毒器械类【、卫生用品类和一】次性使用医疗—用品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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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三条 消毒产【品生产?企业卫生许》。可,证有效期为四年每】年复核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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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消毒产品《生,产企业卫生》许,可证有效期满前【。三个月?生产企业应当向原发!证,机关申请换发—卫,生许可?证经审查符合要求的!换发新证《。新证延用原卫生许】可证:编号
】 第》二十:四条 消》毒,产,品,生产企业迁移—厂址或者另设—分厂(车间)—应当按本办法—规定向生产》场,所所在地的》省级卫生《。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!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!。证
【 ? 产品包装上—标注:的厂址、《卫生许可证号应当是!实际生产地》。地址和其卫生许可】证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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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条 取得卫】生许可证的》消毒:产品生产企业变更企!业名称、法定代表人!或者:生产类别《的应当向原发—证机关?。提出申请《经审查同《意,换发新?证新证延用原—卫生许可《证编号
!。 第二十【六条 ?。 卫生用品》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!品,在投放市场前应当向!省,级卫:生行政部门备案【备案时按照卫—生部制定的》。卫生用?品和一次性使用医】疗用品备案管理规】定的要求提交资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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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省》级,卫生行政部》门自:受理申请之日—。起十:五日内对符合要求】的发给备案》凭证备案文号格式】为(省、自治区、】直辖市简称》)卫消备字》(发证年份)第XX!。XX号不《予备案的应当说【明理由?
—。 备案凭证在!全国范围内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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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七条 — 进口卫生用品和一!次性使用医疗用【。品,在首次进入中—国市:场销售前应》当向卫生《。部备案备案时按【照卫生部制》定的卫生用》品和一次性使用医】疗用品备案管理规】定的要求提交资料】必要时卫生部可以对!生产企业进行现场】审,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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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卫生部自受理申!请,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!。合要:求的发给《备,案凭证备《案文号格式》为卫:消备:进字(发证年份【)第:XXXX号不予备案!的应当?说明理由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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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二十?八条 ? 生产消《毒剂、消毒器械应】当按照本《办法规定取》得卫生部颁发—的消毒剂、消毒器械!卫生许可《批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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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九】条 ?生产企业申》请消毒剂、消—毒器械卫生许可【批件的审批程序是】
! (一)生!产,。。企业应当按卫生部消!毒产品申报与受理】规定的要《求向所在地省级卫】生行:政部门提出申请由】省级卫生《。行政部门对其申报】资料和样品进行【初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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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— (二)省级【卫,生行政部门》自受理之日起—一个月内完成对申】报资:料完整性、合法性和!规范性的审查审查】。合格的方《可报卫生《部审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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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:。 :(三)?卫生部自《受理申报之》日起四?个月内作出是—否批:准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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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卫《生部对批准的产品】发给消毒《剂、消毒器械卫生许!可,批件批准《。文号格式为卫消字(!年份)第XXX【X号不予《批准:的应当?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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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三十条 《 申请进口》消毒剂、消毒—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!应当直接向卫生部提!出申请并按照卫生】部消毒产品》申报与受理规定的】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必!要时卫生部可以【对,生,产企业现场进行【审核
! 卫《。生部应当自受理申】报之日起《。四个月内做》出是否批《准的决?定对:批,准进口的发》给进口?消毒剂、消毒—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批!准文号格式为—卫消进字《(年:份)第X《XXX号不予批【准的:应当: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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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》一条 消毒剂、消!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!。的,有效期为四年有【效期满前六个月生产!企业或者进口产品】代理商应当按照卫生!部消毒产品》申报与受理规定的】要求提?。出换发卫生》。许可:批件申请获》准,换发:的卫生许《可批件?延用原批准文—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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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三《十二条 》经营者采购消毒【产品时?应当索取下》列有效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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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!)生: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!印,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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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》 (:二)产品备案凭【证或者卫《生,许,可批件?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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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有《效证件的复》印件应当加盖—原,件持有者的》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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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三条 消毒—产品的命《名、标签(含说明】书)应当符合—卫生:部,的有关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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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】毒,产品的?标签(含说明书【)和宣传内容—必须真实不得出现】或暗示对疾病—的,治疗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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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:四条 禁》止,生,产经营?下列消毒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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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一)无生产企业】卫生许可证、产品】备案凭证或》卫,生许可批《件,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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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二?。)产品?。卫生:。。质量不符合要求【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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