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? 监: 督
!
第三十九!条 县《级以上卫生行政部】门对消毒《工作:行使下?列监督管理职权【
《
【 (一)对【。有关机?构、场所和物—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!督,检查;
! 》 (二)对消毒!产品生产企业执【行,消,毒产品生产》。企业卫生规范—情况进行监》督检查;
—
】 《(,三)对消毒》产品的卫生质量进】行监督检《查;
?
?
】 (四《)对消毒服务机构的!消毒服务质量—进行监?督检查;《
】 》 ,(五)对违反本【办法的行为采—取行:政控制措施;—
! ? (六)对违反】本办法的行为—给予行政《处罚
》。
【第四十条《 有?下,列情形之一的省级以!上卫生行政部—门可以对已》获得卫?生许:可,批件和备案凭证的消!毒产品进行》重新审查
!
:。 【。(一)产品配方、】生产工艺真实—性受到?质疑:的;
—
? ?。 :。 (二)产品安】。全性、?消毒效果受到质疑的!;
?
】 : (三)产—品宣传内《。容、标签(含说【明书)受到质疑【的
【 第四十一】条 消毒》产品:卫生许可批件的持有!者应当在接到省【。级以:上卫生?行政部门重新审查通!知一个月内按—照通知的有关要求】提交材料超过上【述期限未提交有关】材料:的视为放弃重新审】。。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!。部门可以注销—产品卫生许》可批准文号或—备案:文号
! : 第四十二》条 省级以上【卫生行政部门自【收到重新审查—所需的全部材—料之日起一个—月内: ,应当作出重新审查】决定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注【销产品?卫生许可《批准文号或》备案文号
!。
— (一)擅自更!改产品?名称、配方》、生:产工艺的;》
— 《 (》二)产?。品安全性、消毒【效,果,达,不到:要求的?;
【 : ? (三》)夸大宣传的
【
:。
》 第四十》三条 消毒产品检!验机构应当经省【。级以上卫生行—政部门认定未—经认定的《。不得从事消》毒产品检验工作
!
【 消毒产品检验机】构出具的《检验和评价报告应当!。。客观:。、真:实符合有关》规范、标准》和规定
! 消毒产【品检:验机构出具》。的检验报告在—全国范?围内有效
—
》 第四十四条 ! 对出具虚假—检验报?告或者疏于管理难以!保证检验质量—的消毒产品检—验机构由省级以上】卫生行?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!以通报批评;情【节严重的取消—认定资格被取—消认定资格》的,检验机构《二年内?不得重新申请认定
!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