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。
第三》章, 前期物业管理
!
》
第二【十,一条: 在业主、业主】大会选聘物业服务】企业之前《建设单位选》聘物业服务企业【的应:当,签订书面的前期【物业服务合同
!。
? 《第二十二条 建】设单位?应,当在销售物业之【前制定临时管理规】。。约对有关《物,业的使用《、维护?。、,管理业主的共同利】益业主应当履—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!理,规约应当承》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!作出:。约定
【
建设【单位制定《的临:。时管理?规约不得侵害物业】买受人的《合法权?益
—
第二十三!条 建设单位应】当在物业销》售前将?临时管理规约—向物业?买受人?。明示并予以》说明
【
物—业,买受人?在与建设《单位签订《物业买卖《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!时管理规约予—以书:面承诺
》
《 , , 第?二,十四条 国—家提倡建设单—位按照房地》产开发与物业管理】相分离的原则—通,。过招投标的方式选】聘具有相应资质的】物业服务《企业:
》
《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!位应当通过》招投标的方式选【聘具有相应》资质的物《业服务企业》;投标?人少于3个》或者住宅《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!在地的区、县人民】政府房地产》行政主管《部门:批,准可以采用协议【方式:选聘具有相应资质】的物业服务企—业,
:。
— 第二十五条 】 ,建设单位与物业买】受人签订的》买卖合同应》当包含?前期物业服》。务合:同约定的内容
】
《 第二—十六条 前期【物业服务合同可以】约定期限;但是期】限未满、业主委【员会与物业服—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!务合同生效》的,前期物业服务—合同终止
【
:
: 第二十七条 !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!。业共用部位》、共用设施设—备的所有权》或者使用《权建: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!
】 第二十八条 !物业服?务企业承接》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!用部位、共用设施】设备:进行查验
】
第二十!九条 在》办理物业承接验【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!当向物业服》务企业?移交下列资料
】
?。。
, — (一)竣工总】。平,面图单体建筑、结】构、设备竣》工图配套设施—、地下管网工—程竣: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!;
《
— 《 (:二)设施设备—的安装、使用和维护!保养等技术资料;
!
》 , 【(,三):物业质?量保修文件和物【业,使用说明文》件;
?
?
》 : : (四)物》业管理所必》需的:其他资料
》
,
】物业服务企业应【当在前期《。物业:服,。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!资料移交给》业主委员会
】
:
第—三十条 建设单】位应当按《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!域内配置必要的物】业管理用房
!
:。 《第三十一条》 :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!家规:定的:保修期?限,。和保修范围承担【物业的保修责任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