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: 业主及业主—大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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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六条 房》屋的所有《权人为业主
】
— 业:主在物?业管理活动中—享有下列权利
【
《
【 :(一)按《照物业服务合—。同的:约定接受物业服【务,企,。业提供的服务;
!
— 》 (二)提议召开】业主大会会议—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!事项提出建议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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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。 (三)提—出,制定和修改管—。理规约、业主大会议!事规则的建议—;
《
】 ?(四)参加》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!票权;
》
【 ? (五)选举业】主委:员会成员并享有被】选举:权;
?
《
, , (六!)监督业《主委员会的工作;】
! (—七):监督物业服务—企业履行物》。。业服务?合同;?。。
】 —。(八)对物业—共用部?位、共?用设施设备和相【关场地使《。。用情况享有知情权】和监督权《;
【 【 (九)监督物业】。共用: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专项维修资金(以下!简称专项《维,修资:金,)的管理和使用;
!
! , , (十)法律、】法规规定《的其他权利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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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七条 业主【在物业?管理:活,动中履行下列—。义务
】 《 (》一)遵?守管理规约、业主】大,会,议事规则《;
! (【。二)遵守物业管【理区域?内物业共《用部位和共用—设施设备的使用、公!共秩序和环境—卫生的维《。护等方面的规章【制,度,;
! (三)!执行:业主大会的决定【和业主大《会授:。权业主?委员会作出的—决定;
】
— (四)按照】。。国家有关规定—交纳专项维修资金】;
?
】 (五)按】时交纳物业服务【费,用,;
《
,
! (六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他—义务
【
第八【条 物业管理【。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!业主大会
】
—业主大会《应当代表和》。。维护物业管理—区域内全体业主在】物业管?理活动中的合—。法权:益,
《
? 第九条— 一?个物业管理区域【。成立:一个业主大会
】
《。 物业管理】区域的划分》应,当考虑物业的共用】设施设备、建—筑物规模、社—区建:设等因素具体—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制定
【
【 第十条 同一个!物业管理《区域内的业》。主应当在物业所【在地的?区、: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!政主管部《门或者街《。道,。办事处、《乡镇人民《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!主大会并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!但是只有一个业【主的或者业主人数】。较少且经《全体业主一》致同意决定》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!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!会,。、业:。。主,委员会职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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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 下!。列事:项由业主共同决定
!
【 (一)!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!议事规则;
!
》 (二【)制定和《修,改管理规《约,;
—
】 (三)选举—业,主委员会或者更换】业主委员会成—员;
《
】 (四)选聘!和,解聘物业服务企业】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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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《五)筹集和使用专项!维修资金;
—
— (六!)改建、重》建建筑物及其附属】设,。。施;
! , 》。 (七)有关共【有和共同管》理权利的其他重大】事项
【
第十二】条 业主》大会:会议可?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!式也可以采用—书面征求意见的【。。。形,式,;但是应当》有物业管理区域【内专:有部分占建筑—。物总面积过半数的】业主且占总人数【过半数的《业主参加
》
— 业主可以【委托代理人参加【业主大会会议—
,
】 业主大会》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!第(五)项和第(】六,)项规定的事—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!建筑物总《面积2?/,3,以,。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!2/3以上的业主】同意;决定本条例第!十一条规《定的其他事项应【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!物总面积过半数的】业主且占《总人:数过半数的业主同】意
】 业主大会或者!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!业主具有约束力【
《
,
: 业主大会【或者业主《委员会作出的决【定侵害业主合法【权益的受侵害的【业,。主可: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!撤销
》
:。
? , 第十三《条 业主大会会议!分为定期会议和临】时会议
】
》业主大会定期—会,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!议事规则的规定【召开经20%以【上的业主提议—业主委员会应—当组织召开业—主,大会临时会议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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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召》开业主?。大会会?议应当于会议—召开15《日以:前,通知全体业主—
】 :住宅小区的业主大】会会议应《当同时告知相—关的居民《委员会
】
业主【委员会应《。。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!记录
】 第》十,五条 业主委【员会执行业主大【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!。列,职责
》
! (一《)召集业主大—会会议报告物—业管理的实施—情况;
—
:
】 (二)代表业【主与业主《大会选聘的》物业服务企业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;!
【 (三!),及时了?。解业:主、物业使用人【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!协助物业服务企【业履行物业服务【合,同;
! 【(四)监督管理【规约的实施;
!
》 (五)!业主大会赋》予的:。其,他职责
! 第十六【条, 业主委员会【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!起30日内向物【业所在地的区—、县人民政府房地】产行政主管部—门和街道办》事处、乡镇》人民:政府备案
!
业主委】员,会委员应当由—热心公?益事业、责任心强】、具有一定组织能】力的业?主担任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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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业主委员》会主任、副主任【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!推选产生
!
: : 第十七条 【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!物业的?使用、维护》、管理业主的共【同利益业主应当【履,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!约应当承担的—责,任等事项《依,法,。作出:约定
—
—管理规约应当尊重】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!律、法规或者损【害社会公共利益
】
— 管理规—约对全?体业主具有约—束力
—
第【十,八条 业主—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!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!、表决程序、业主】委员会?的组成和成》员任期等事项作出】约定
》
,
第【十,。。九条 业主大【会、业主委员会【应当依法履行职【责不得作《出与:物业管理《无,关的决定《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!无,关,的活动
! 业》主大会、《业,主委员?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!律、法规的物业所】。在地的区、县人民政!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或者?街道办事处、—乡,镇人民政府》应当责令限期改【正或者撤销》其决:定并通告全体—业主
《
第!二十条 业—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!应当配合公安机【关,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!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!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!安等相关《工作:
— 在物业【管理区域内业—主大会、业主委员】会应当积极配合【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!履行自治管理职责】支,持居民委员会—开展:工,作并接受其指导和】监,。。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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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住宅小区的】业主大会《、业主委员会作出的!决定应当告知相关】的居民委员会并【认真听取《居,民委员会的》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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