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前期管理】
! , 第六条 【主管税务机关应加】强房地产《开发:项目的日常税—收管理实《施项目?管理主?管税务机关应—从纳税人《取得土地使用权【开始按项目分别【建立档案《、设置台帐对纳税人!项目立项、规划【设计、施工、预【售,、竣:工验收、工》程结算、项目清盘等!房地产开《发全过程情况实【行跟踪监控》做到税务管理与纳】税人项目开》发同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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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七?。条 主管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项!目开发期间的会计】核,算工作应《当,。积极关注对纳税人分!。。期开:发项目或者》同时开?发,多个项目的应督【促纳税?人根据清算要求【按不同?期间和?不同项目《合理归集有关—收,入、成?本、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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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。条 ?对纳税人分期—开发项目或者同【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有!。条,。件的地区主管—税务机关可结合发票!管理规定对纳税人】实施项目专用票据】管理措?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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