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: 土地使用权、所】有权和土地》。他,项权利设定登记【
】 ? 第二十《二条: 设定土地使【用权、所《有权和土地他项权】利必须依照本章【规定:向土地管《理部门申请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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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二十三条 以划拨!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!用权的按照以下规】定办理土《地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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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—)新开?工,的大中?型建:。设项目使用划拨国】有土:地的建设单》位应当?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! 政府发给的—。建,设用地批《准书之日《起,三十:。日内持建《设用:地批准书申请—土地预登《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!后建设?单位:应当在?该建设项目》竣,工验收之日起三十】日内持建设项—目竣工验收报—告和其他《有关文件申请国有】土,地使用权设定登记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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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《)其他?。项目使用《划拨国有土地—的,。土地使用《单位:或者个人《应当在接到》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批准用地【文件之日起》三十日?内持:批准用地文件—。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!设,定登记划拨新征用农!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被!征地单位应当—依照本?。规则规定同时—申请集体土地—所有:权注:销登:记或者变更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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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第二十四条 集】体土地依法转为【国有土地《后原集体土地使【用者继续使用该国有!土地的?应当在土地所有权】性质变更后三十日内!。持原集体土地使用】证和其他有关文件申!请国有土地使—用,。权设定?登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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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 《 使用本集体—土地进行建设或【者生产的《集体土地使用单位或!者个人应《当在接到有批准【权,。的地方人民》。政府批?准用地文《件或者农地使用【合同签订之日—起三十日内持批【准用地文件或者农地!。使用合同申请—集体:。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!
【 ?第二十六《条 以出》让方式取得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!。让,方应当在按出让合】同约定支《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!让金后?三十日?。内持土地使用—权出让?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!让金支付凭证申请】。国有土地使用权【设定登记,成片开发!用地采?取一次出让、分期付!款、:分期提供出让—国有土?地使用权的受让【方应当在《每期:。付款后三《十日内持土地使用】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!用权出让《金支付凭证申请国】有土地使《用权设定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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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七条】 国家将国有【土,地使用权以作价入股!方式让与股份—制企业的该》企业应?当,在签订入《股合同之日》起,三十日内持》。土地使用权入股【合同:和其:。他有关?证明文?件,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!设定:登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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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!条 依法向政【。府,土地管理《部门承租国有土地】的,承租:人应当在《签订租赁合》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!土地:租赁合同和》。其他有关证明文【件申请承《租国有土地使用权】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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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十九条? 依法抵押—。土地使用权的—当事人应当在—抵押合同签订—后十五日《内持抵押《合,同以及有关文件【申请土地《使用权抵押登—记土地管理》部门应当在》。被抵押土地的土地登!记卡上登《记并:向抵押权人颁—发土地他项》权利证明《书,同一宗地多次】抵,押时以收《到抵押登记申请【先后为序办理抵押登!记和实现抵押权【。
— 第三十条】 有?出租权?的土地?使,用者:依法:出租土地使用—权的出?租人与承《租人应当在租赁合】同签订后《十五日内持租—赁,合同及有关文—。件申请?土地使用权出租【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!当在出租土地的土地!登记卡上进行登【记并向承租人颁发土!地他项权利》证明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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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一【条 设《定法律、《行政法规规》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!地他项权利的当【事人应当在确定之】日起十五《日内申请设定登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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