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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《 土地使《用,权、所有权和—土地他项权利设【定登记 】 ?    第》二,十,二条  设定—土地使用权、—所有权和土地他【项权利必须依照本】章规定向《土地管理《部门申请登记 ! ?    第二—。十三:条 : 以:划,。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!使用权的按照以下规!定办理土地登记【手,续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,(,一):新开工的大》中型建设项目—。使用:。划拨国有土地的建】。设,单位应当在接—到县级以上》人民 政府发给的建!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!三十日内持建—设用地批准书申【请,。土地预登记建设项】目竣工验收》后建设单《位,应当:在,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!之日起三十》日内持建设项目【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!有关文件申请—国有土?地使用权设》定登记;《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二)其他项目—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!土地使用单位或【者个人应当在接到县!级,以上人民政府—批准:用,地,文件之日起》三十日内持》批,。准用地?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!用权设定登记划拨新!征用农民集》体所有土地的被征】地单位应当依照【本规则规定同—。时申请集体土地所有!权注销?登记或者变更—登记 《 《。 ,   第二十—四条  集》体土:地,依法转为《国有土?。地后原集体土地使】用者继?。续使用该国有—土地的应当在土地所!有,。权,性质变更后三—十日内?持原集体《土地使用证和其【他有关文件申—请国有土地使—用权设定《。登记 —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五条  使】用本集体土地—进行建设或者—生产的集体土—。地使用单《位或者个人应当【在接到有批》。准权的地《方人民政府》批准用?地文件或《者农地使用合—同签订之日起—三十:日,内持批准用》地文件或《者,农地使用合同申请】集体土地使》用权设定登记 !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六条  以【出让方?。式取得国有土—地使用权《的受让方应》当在:按出让合同》约定支付全部—土地使用《权出让金后三—十日内持土地使【用权出?让合:同和:土地使用权出—让金支付凭证申请国!有土地?使,用权设定登》记,成片开》发用:地采取一次出让、分!期付款、分期提【。供出让?国有土地使》用权的受让方应当】在每期付款》后三十日《内持土地使用权出】让合:同和土地使用—权出让金支付凭【证申请国有土地使】用权设定登记 【 ?。。    》 第:。二十七条  国【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!。以作价入股方式让与!股份制企业的该企业!应当在签订入股合】同之:日起三十日内持土】地使:用权入股《合同和其《他有关证《明文件?申请国有《土地使?用权设?定登记 — ,     第二十!八条  《。依,法向政府土》地管理?。部门承租国》有土地?的承租人应》当在:签订租赁合同之日】起三十?日内持土地》租赁合?同和其他《有关证明文》。件申请承租国—。有土地使《用权登记 —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—九条:  依法《抵押土地使用权的】当,事人应当《在抵押合《同签订后《。十五日内《持抵押合同以及有关!文件申请土》地使用权抵押登【。记土地管理》部门应?当在被抵押土地【的土地登记卡上登】记并向?抵押权人颁》发土地他项权利【证明书,同一—宗地多?次,抵押时以收到抵押】登,记申请先后为序办】理抵押登记和实现抵!押权 ?  —   第三》十条  有出租【权的: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!土地使?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!人,应当在租《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!内,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文!。件申:请土地使《用权出租《。登记土地管》理部门?。应当在出租土—地的土地登记卡上】进行:。登,记并向承租人颁【。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!书 :。。 》    《第,三十一?条  设定法律、】行,政法:规规定需要登记的】其他土地他项权【利的当事人应—当,在确定?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!设,定登记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