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土地?储备资金使用—范围
《
?
— ,第八条 土地储】备资金使《用,范围具体包括
【
!。 《(一)征收、收购】、,优先购买《或收回土地需要【支付的?土地价款或征地和】拆迁补偿费用包括】土地补偿费和—安置补助费、地【上附着物和青苗【补偿费、拆迁补偿】费以及依法需要支付!的与征收、收购【、优:先购买或收回土地】有关的其《。他费用
】
【 , (二)征收、收购!、优先购买或收回土!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!土,。地开发费用储—。备土地?的,前期开发仅限于与】储备宗地相关—的道路、供水、供电!、供气?、,排水、通《讯、照明《、绿:化、土地平整等【基础设施建》设,支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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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三)按照财》政部关于《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!管理的规定需要偿还!的土地储备存量贷款!。。本金和利息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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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》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!的与:土地储?备有关的其他—费用包括土地储【备工作中发生的地】籍调查、土》地登记、《地价评估以及管护】。中围栏、围墙等建】设等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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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条【 土?地储:备机:构用于?征地和拆迁补—偿费用以及土地开】发费用支出应当严】格按:。照国家规范》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让收支管理【。的有关?规,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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