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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 预!防与应急准备 】  【  : ,。第十七条   【 《     国家建立!健,全突发事件》应急预案体》系 ?     国!务院制定国家—突发: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】组,织,制,定,国,家突发事件》专项应急预案;国务!院,有关部门根》据各自的职责和国】务院相关应急预案】制定国家突》发事件部门应—。急预:案 》。     —地方各级人》民政府和县级—。以,上地:方各级人《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!。有关法律《、,法规、规《章、上级人民政【府及其有《关部门的应急预案】以及本地区的实际】情况制定《相应的突发》事件:应,急预案 !    应急预案】制定机?关应当根据实际需】。要和情势变化—适,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!预案的制定、修订程!序由:国,务院:。规定 ? ?。     —第十八条   【     !应急预案应当根据】本法和其他有关【法律:、,。法规的规定针对【突发事件的性—质、特点和可能造】成的社会《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!件应急管理工—作的:组织指挥体》。系与职?责,和突发事件的预【防与:预警机制、处置程】序、应急保障措施以!及事后恢复》。与重建措施》。等内容 】   ?  第十九条  】 《  ? ,  城乡规划应【当符:合预防、处置—突发事件的》需要统?筹安排应《对突发事件所—必需的设备和基【础设:。施建设合《理确定应急避难场】所 【。  :  第二十条   ! 》  :  县级人民政【府应:当对本行政区—域内容易引发自然】灾害、事故灾难【和公共卫生事件【的危险源《、危险区域进行【调,查、:登记、?风险评估定期进【行检查、监控并责】令有:关单位采《取安全?防,范措施 《 》    省级和设区!的市级人民政—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!内容易引《。。发特别重大、重【大突发事件》的危险源、危—险区:域进行调查》、登记、风险评【估组织进行检查、】监控并责令有关单】位采取安全防—范措施 【 ,    《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!人民政府《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!危,险源、危险》区域:应当按照《国家规定《及时向社会》公布: : 《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一条   】    】 县级?人民政府及》其有关部门》、乡级人民政府【、街道办事处、居】民委员会、村—民委员会应当及时】。调,解处理可能引发【社会安全《事件的矛盾纠—纷 《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】  : 》   ?  所有单位应当】建立: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!期检查本单位—各项安全防范措施】。的落实情况及—时消除事故隐患;掌!握并及时处》理本单位《存在的可能》引发社?会安:全事件的问题防【止矛盾激化和事【态扩大;对本单位可!能发生的《突发:。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!措施的?情况应当按照规定】。及时向所《在地人民政府或【者人民?政,府有关部门报—。告   !  第二十三—条   !    矿山、【。建筑施工单位—和易燃易爆》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!放射性物品等危【险物品的生产、【经营、储《运,、使用单位应当制】。定具体?应急预案《并对生产经营场所】、有危险物》品的建筑物、—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!展隐患排查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!患防止发生突—发,事件 》。     第二!十,四条  《   】  公共交》通工具、公共场所和!。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!经营单位或》者管理单位应当【制定具体应》急预案为交通—工,具,和,。有关场所配备报【警装置和必》要的应急救》援设备、设施注明】其使用方《法并显著标明安全】撤离的通道、路【线保证安全通道、出!口的畅通 !     有关【单位应当《定期检测、维—护其报警《。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!、设施使其处于良】好,。状态确保正常—使用 《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五】条,   》。     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建》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!管理:培训制?度对人民政》府及其有关部门【负有处置突》发,事,件职责的工》作人员定期进行【培训 》 ,   《  第二《十六条   !     县【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?当整合应《急资源建立》或者确定综合性【应急救援队伍人【民政府有《。关部门可《以根据实际需—要设立专业》应急救援队伍 ! ?。    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及其?有,。关部门可以建立【由成年?志愿者组成的应急】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!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!的专职或者兼职应】急救援队伍 】 ?   ?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》。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!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!援队伍的《合作联合培训、联合!演练提高合成应【急、协同应》急的能力 】     第【二,十七条   【 ?。 ,    国务院有关!部门:、县级以上地方【各级人民《。。政府及其有关部【门、:有关单?位,应当为?专业应急救援—人员购买《人身意外《伤害保险配备必【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!减少应急《救,援人员的人》身风险 !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八条   —     !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!国,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!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!地组织开《展应急?救援的专门训练 】。。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九条【    !   县级》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】部门、?乡级人民《政府、街道办事【处应当组织开展【应急知识的》宣传普及活动和【。必要:的应:。急,演练 】    居民委【员会、村民》委员会、企业事【业,单位应当《根据所?在地:人民政府的要求结】合各自?。的,实际情?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!应急知识《的,宣传: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!急演练 —  《 ,  新闻媒体应当】无偿开展突》发事件预防与应急】。、,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!。益宣:传  】   第三十条 】  —     各级各】类学校?应当把应《急,知识教育《纳入教?学内容对学生—进行应?急知识教育培—养学生?的,安全意识《和自:救与互?救能力 《   【。  教育主管—部门应当对学校【开展应?急知识教育进—行指导和监》督   !  第三十一条  ! :    【 国务院和县—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!政府应当《采取:。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!件应对工《作所需?经费:    ! 第三十《二条 ?  —     国家建立!健全:应急:物资储备保障制度】完善重要应急物资】的监管、生产—。、储备、调》拨和紧急配送体【系 【  :。  设区的》市,级以上人《。民政府?和突发?事件易发、》多发地区的县级人】民政府应当建—立应急救援物资【、生活必需品—和应急处置装备的】储备制度《 : :     县级以!上地方各级人民政】府,应当根据《本地:区的实际情况—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!保障应急救援物资】。、生活?必需品和应急处【置,装备:的,生,产、供给 】 :  :  :第三十三条》   】。   ? 国家建立健全应急!通信保障体系—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!有线与无线》。相结:合、基础电信—网络与?机动通信《系统相配套的—应急通信《。系统确保突发—事件应对工作—的通:信畅通 !   ? 第三十四条—  : 《     —国家鼓励公》民、:法人:和其他组织为人【民政府应《对突发事件工作提】供物资?、资金、技术—支,持和捐赠 【 ?    第三十五条!   》 ,     国家】发展保?险,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!持的巨灾风》险保险体《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!参加:保险 》     第】。三十六条《  :。 ?     国】家鼓励、扶持具备相!应条件的教》学科研机构》培养应急管理—专门人?才鼓励、《扶持教学科研机【构和有关企业研【究开发用于》突发事件《预防:、监测、预警、【应急:处置与救援的新技】术,。、,新设备和《新工具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