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一章 【总则 【 :     第一条】   】  :  为了预防和减】少突发事《件的发生控》制、减轻和》消除突发事件引起】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!。突发事?件应对活《动保护人民生—命财产安全维—护国家安《全、公共安全、环】境安: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!法, ,     !第二条?   ? ?     突发】事件的预《防与应急准备、【监测与预警、应急处!置与救援《。、事后恢复与重建】等应对活动适—用本法 【   《  第三条  【  【   本《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!突然发生造》成或者可能造成严】重社会危害》需要:采取应急处》置措施予以》应对的?自然灾害《、事故灾《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和!社会安全事》。件 : ,  》   按照》社会危?害程度、影》响范围等《因素自然灾害、事故!。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!分为特别重大、【重大、较大》和一般四《级法律、行政法规】或者:国务院另有规—定的从其规定 【 ,     】突发事件的分级【标准由国《务院:或者国务《院确:定的部门制》定 —     第四条】   】    国家建立统!一领导、《。综合协调、分类管】理、分级《负责、属《地管理为主的应【急管理体制 — , , , :  :  第五条》    !   突发》事,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!为主、预防与应急】相结合的原则—国家建?立重大突发事件【风险评估体系—对可能?。发生的突发事件【进行综合性评—。估减少重大突—发事:。件的发生最大—限度地减轻重—大突发事件的—影响  !   第六》条   !    国家建立有!效,。。的社会动员机—制增强全《民的公共安》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!提高全社会的—避险救助《能力  !   ?第七条   ! ,     》县级人民政府对本】行政:区域内突《发,事件的应对工作【负责;涉及两个【以上行政区域的由】有关行政区域—共同的上一级人【民政府负责或者【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!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!。负责 》   》  突发事件—发生后发生》地县级?人民政府应》当,立即采取措施控制】事态发展组织开展】应急救援和》处置工作并立—即向:上,一级人?民政府?报告必?要时可以越级上【报 —     突发【。事件发生地》县级人民政府不【能消除或《者,不能有效控制突发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】会危:害,的应当及《时向:上级:人民政府报告—上级人民政》府应当及《时采取?。措施统一领导应急】处置工作《    ! 法律?、行政法规规定由国!务院有关部门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!作负责的从其—规定;地方人民政】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!供必要的支持— ?  《   ?第八条   ! ,  :   国务院在总】理领导下研》究、决定和部署【特,别重大突《发事件的应对工【作;根据《实际需?。要设立国《家突发事件》应急指?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!应对工作;必—要时国务院可—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!关工作? 》   ?  县级以上—地方各?。级人民政府设立由】本级人民政府主【要负责人、相关【部门负?责人、驻当地中国】人民:解放军和中国人民】武装警察部队—有,关负:责,人组成的《突发事件应急指【挥机构统一领导、】协调本级人民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!级人民政《府开展突发事件【应对工作;》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!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!指挥:机构组?织、协?调、指挥突发事件】应对:。工作 ?。    】 上级人民政—府主管部《门应当在各自职责】范围内指导、协【助下级人民政府【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!关突发?。事件的应对工作 】 :   》  第?九条:   ? ,  》   国务院和县级!以上地方各级人【民政府?是突发事《件,应对工作的行—政,领导机?关,其办事机构》及具体职《责由国务《院规定 》   — , 第十条《   》 ?    有关—人民政府及其—部门作出的应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、!命,令应当及时公—布 》  ?   第十一条 】  : 《     》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!。门,采取的?应对:突发:。事件的措施应—当与突发事件可【。能造:成的社会《危害的性质、—程,度和范围相》适应;有多种措施可!供选择的应》当,。。选择有利于最大【程度地保护公民、法!人和其他组织—权益的措《施  】   公民、法人和!其他组织有义—务参与突发事件【应对工作 !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   【     有关!人民政府及其部门】为应对突发事—件可以征用单—位和个?人的:财产:被征用的《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!突发事件《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!应当及时返还—财产被征用或—者征用后《毁损:、灭失?的应当给予补偿 !。  》   第十三条 】  【 ,   因《采取突发事件应【对措施诉讼、行政复!议、仲裁《活动不能正常进【行的适用《有关:时效中止和程—序中:止的规定但法律【另有规定的除外 ! :  ?   第十》。四条   》 :     【中国人?民解放军、中—国,人民武装警》察部队和民兵组织】依照本?。。法和其他有关—法律、行政法—规、军事法规—的规定以及国务【院、中?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!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!救援和处置工作 】 《     第十五】条   —     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政府在突发事【件,的预:防、:监,测与预警、应—急处置?。与救援、事后—恢复与?重建等方《面同外国政府和【有关国际组织开【展合作与交》。流   !  第十六条   !     !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作?出应对突发事—件的决定、命令应】当报本级人民—。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《。备案;?突发事件应》急,处,置工作结束后应当】向本级?人民: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作》出专项工作报告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