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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铁路营运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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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, 第三十五》条, 设计、生产、】维修或者进口新型】的铁路机车车—辆,应当符合《国家规定的标准【并分别向国务院【铁路: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型!号合:格证、生产许可证】、维修合格证或者型!号认可证经国—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审!查,合格的发给》相应的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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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,十六条 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生产、?维修或者进》口的铁路机车车辆在!投入使用前应当【经国务?院铁路主管部门验收!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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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七—条 申请领取【型号合格《。证、生?产许可证、维修【合格证、型》号认可证和铁路机】车车:辆验收的具体程序】由国务院《铁路主管部门—另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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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三十八条 — 生产铁路道岔【及其转辙设备、【铁路通?信信号控制软件及】控制设备、铁—路牵引供电设备的】企业: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!由,国务:院铁路主《管部门?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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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一】)有按?照国家规定标—准检测?、检验合格》的专业?生产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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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》 (二)有相【应的专业《技,术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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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有完!善的产品质量保证】体系和管理》制度:。;
》
》 (—四)近3年内无产品!质量责任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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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铁》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!、,铁路通?信,信,号控制软件及控制设!备、铁路牵引—供电设备经符—合国家?规定:条件:的专业检《测、检?验机构检测、检【验合格方《可使: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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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用于危?险,化,学品和?放射性?物质铁路运输—的罐车及其他容器】的生产和《检测:、检验依照》有关:法律、行政法规【的规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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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十九条】。 , 本条例第三十八】条规定?以外的其他》直接关系铁》路运输安《全,的铁路专《用设备、器材—、工具和安全—。检测设备实行产品强!制认:。证制度?(已实?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!证制度的《铁路:专用产?品除外)相》关产品的认证实施】规则由国务院认【证认可?监督管理部门会【同国务院铁路—主,管部门?依法共同制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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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条 ? 用于铁《路运输的安全防【护设施?、设备?、集装箱和集装化】用具等运《输器具篷布、装载】加固材料或者—。装置、运输包装及】货物装载加固—。应当符合国家有【关技术标《。准和规范《
! 第四?十一条 铁路【运输企业应当建立、!健全并严格执行铁】路运输的《设施、设《备的安?。全管理和检查防护的!规章制度加强对【铁路运输的设施、设!备的检?测、维修对不符【合安全要求的应当】。及时更换确保铁路】运输的设施、设【备性能完《好和安全《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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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法定假!日和传统《节日等铁路》运输高峰期间—铁路运输企业—应当加?强铁路运输安—全,检查确保运输安【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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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》十二条 铁路【机车车辆《和自:轮运转车辆的驾驶】人员应当经国务【院铁路主《。管部:。门考:试合格后方可上岗】具体办法由国务【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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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!条 铁路运—输,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!。人员的安全》教育和培训铁路【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!应当严格按照国家】规,定的操?作规:程,使用、管理铁路运】输,的设施?、设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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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—四条 ? 铁路运输企—业应:。当将有?关旅客、《列,车工作人员及—其他进入车站—的人员遵守的—安全管理规定在列】车内、车站等场【所公:告,
— 第》四十五条 》 铁路运输企业【应当:。使用国务院铁路主管!部门认定《的符合国《家安全技术标—准的铁路《运输: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!专门的安《全管理人员负责系统!安全保护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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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四十六条》 铁路运输企【业应当按照法律、】行政法?规和国务《。院铁路主管部—门的规定对旅—客携带?物,品和:托运:的行李?进行安全检》查
! 从事安全检查的!工,作人员应当佩—戴安全检查标志【依法履行检》查职:责并有?权拒绝不接受—安全检查的旅客进】站,乘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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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《十七条 旅—客应当接受并配【合铁路运输企业【。在车站、列》车实:施的安全《检查:不得:违,法携带、《夹,带匕首、弹簧—刀及其他管制—刀具或者违法携带】、,随,身托运?烟花爆竹、枪支弹药!等危:险物品、违禁物品旅!客进站?乘车:、,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!。作人:员,。的引:导
! 第四十》八条 铁》路,运输托运人托—运货物?、行李、包》裹,时不得有下列行【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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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一)匿报、谎报】货物品名、》性质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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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—)在普通货物中【夹带危险货物—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!带,禁止配装的货—物;
】 》 ?(三)匿《报、谎报货》。物重量或者》装车、装箱超过规定!重量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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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其》他危及铁《。路运输安《全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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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》九条 铁路运【输企:业应当对承》运的货物进行安【全检查并不得有下】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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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?一)在?非危:险品办理站、专【用线、专用铁路承】运危险货物;
【
— ? (二)未经!批准承运超限、超长!、,超,重、集?重,货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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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?(三)承运拒不接受!安,全检查的物品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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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。。四)承?运不符合安全规定】、可能危害铁路【运输安全的其他【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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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条 !办理危险货物铁路运!输的承运人应当具】备下列条《件,
【 (】一)有按国家—规定标准检》测、检验合格—的专用设施、设备;!
《
: 》 (二)有【符合国家规定条【件的驾驶《人员、技《术管理人员、—装卸:人员;
!。 : : : (三)有健【全的安全管理—制度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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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》。。 (:四)有事故》处理应急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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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:一,条 : 办理危险货物铁路!运输的托运人应【当具备?。。下列条件
】
》 》。(一:)具有?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!生产、储存、使用】或者经?营销售的资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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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,(二)?运,输工具、运》输,包装、?装载加固《条件及?专用设施《、设:备符合?国家:规定的技术标准和】安全条件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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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!。)有: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!掌握:危险:货物铁路运输业务和!相,关知识的专业技【术人员、《运输经办人员和押运!人员;
】
— , (四)有—事故:处理应急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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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—十二条 申请从】事危险货物承运、托!运业务的应当向【铁路管理机构提交】证明符合《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一!条规定条件的证【明文件铁路管—理机构应当自—收到:申请:之日:起20日内作—。出批准或《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!定批准?的发给相应的—资格证明;不予【批准的?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!并说明理《由
! 第五十三条【 办理超限—、超长?、超重、集》重货物运输的承【运人:应当具备下》。列条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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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?)装载加固》、运:输工:具及其他设施、设】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!标准和安《全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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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有《符合:国家:规定条件的专业技】术,人员:、管:理人员和作业—人员:。;
【 《 (三)有健!全的安全管理制度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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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(四)有!事故处理应急预案】
【 第五十—四条 办理超限、!超长、超重、—集,重货物运输的承【运人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向国务】院铁路?。。主管:部门或者《。铁路管理机构提【出申请国务》。院铁路?主管部?门,或者铁?路管: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!请之日起7》日内:。作出批准或者不【予批准的决》定决定批《准的:发给:相应的资格证明【;不予批准》的应当?书面通知《申,请人:并说明理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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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十《五,条 ?运输危?险货物应当按照国】家规定使用专—用的设施、设—。备托运人应当—配备必要《的押:运人员和应急处【理器材、设备、防】护用品并且使危险】货物始终《处于押运人》员的监管之下发【生被盗?、丢失?。。、,泄漏等?。情况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规?定及时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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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》六条: 办理危》险货:物运输的《工作人员及装—卸人:员、押运人员应当】掌握危险货》物的性质、危—害特性、包装—容器的使《用特性和发生—意外时的应急措施】。
! 危险货物》承运单位的主要负】责人和安全生—产管理人员应当经铁!路管理机构对其安全!生产知识《和管理能力考核合】格,。后方可任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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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七条: 危险货》物的托运《人和承运人应当按】照国家规定》的操作规《程,包装:、装卸、运输防【止危险货物》泄漏、?爆,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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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五十八条 【 特殊药品的托【运人和承运人—应当按?照国:家规定?包,装、装?载、押运防》止,特,殊药品在运输—。过程中?被盗、?被,劫或者发生丢—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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