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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—社会公众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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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十:九条 任何单位】或者个人不得实【施下列危害铁路运输!安全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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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!)非法拦截》列车、阻断铁路运】输;
!。 《 ?(二)扰乱铁路运输!调度机构《、运:输指挥部门及车站、!列,车的正常秩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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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?(三)毁坏铁路【线路、站台等设【施、设?备及路基、护坡【、排水沟和防护林】木、护坡草坪;【
— (!四)在铁路》线路上放置》、遗弃障碍物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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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五)】击打列车《;
《
】 (六)—擅自:移动线路《上的:机车车辆或者擅自】开启:列车车?门;
【
: 《。 , (七)拆盗【、损毁或者擅—自移动铁路设—施、设?备,、,。机车:车辆配件和安—全,标志:;,
】 (【八,),在铁路线路上行走】、坐卧或者》在未设?平交道口《、人行过道的—铁路线?路上通过;
!
! (九)在未设置行!人通道的铁》路桥梁上、隧道内通!。行;
?
,
《 : (十】)翻越?、损毁、移动铁路】线,路两侧防护》围墙、栅栏或者其他!防,护设施和标桩;【
《
,
, 》 (十一)开启!、关闭?列车中?。货,车,阀、盖及破坏施封】状态;
【。
— (》十二)?开启列车中集装【箱箱门破坏箱—体、盖、《阀及施封状态—;,
! (十三)!松动、解开》、移动列车中—。货物:装载加固《材料和加固装置;
!
! (十—四)钻车、扒车、跳!车;
《
— (十五!)从列车《上抛:扔杂物?。;
—
, 】(十六)非法出售或!者,收购:铁路器材;
【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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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十七《)其他危《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!为
《
》 第六十》条 任《何,单位或者个人—不得实施下列危及铁!路通信、信号设施】。安全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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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: 》 (一)在埋有地!下光(?电)缆设《施的地面上方—进,行,钻探堆?放重物、垃圾—焚烧物品倾倒腐蚀】性物质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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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二)在地下光(】电)缆两侧各1米的!范围内建造、搭建建!筑物、构筑物—;
《
》 —(三)在《地下光(电)缆两】侧,各1米的范》围内:挖砂、取土》和设置可《能,引起光(电》)缆:腐蚀的设施;
【
【 》 (四?)在设有《过河光(电)—缆标志两侧各—100米内进—行挖砂?。、抛:锚及其他危》。及光:(电)缆《安全的?作业;?。
! , ? (五)其他—可能危及铁路—通信、信号设施安全!的行为
《
《
? , 第六十一条 任!何单位或者》个人不得实施下列】危害电气化》铁路设?施的:行为
》
? ? (一)向!电气化?铁路:接触:网抛掷物品;
!
,
《 《 (二)在铁路电!力线路导线两侧各】300米的区域内】升,放风筝、气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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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? (三)攀登】。。杆塔、铁路机—车车辆或者在杆塔上!。架设、?安装其他设》施;
【
【 , (四)在杆—塔、:拉线周围20米【范围内取土、打【。桩、钻探或者倾倒有!害化学?物品;
【
— (五)触】碰电气?化铁路接触》网;:
《
》 》(六)其《他危害铁路电力线路!。设施: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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