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铁《路线:路安全
》
【 , 第十条 铁路!线路两侧《应当设立铁》路线路安全》保护区铁路》线路安全保护区的】范围:从,铁路线路路堤坡脚、!路堑:坡顶或者《铁路:桥梁外侧起向—外,的距离分别为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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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?城市市区不》少于8米;》
【 , ? ?(二)城市郊区居民!居住区不少》于10米;
!
》。 《 (三)村镇居民】居住区不《少于12米》;,
】 (四)!其,他地区不少于—15米
! 《铁路线路《安全保护《区,的具体范《围由铁路管理机构】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!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!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!用地的原《则,划定:铁,路,用地能满足》前款:要求的?由铁:路管:理机构在铁》路用地?范围:内划定铁路》线路安全保护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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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铁路线路安全—保护区与公路建筑】。控制区、河道管理范!围,。或,者水利?工程管理《和,。保护: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!理机构和公路管理】机构、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!县级以上地》。。方人民政府划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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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铁:。路运输企业应当在】铁路线路《安全保护区边界【设立标桩并根据需要!。设置围墙、》栅,栏等防护设施
】
》 ?企业或者单位内部】的专用铁路需要划定!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!的参照本条第一款的!规定划定
】
《。 第十一条 在!铁路线路安全保【。护区内除必》要的铁路施工、作业!、抢险活《动外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—得实施下列》行为
】 : 》 (一)建造建筑物!、构筑物;
【
! (二》。),取土、挖砂、挖【沟;
?
,
?
】 (三)采空作业;!
,
— — (四)堆放、悬挂!物品
》。
》 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在铁路线路安!全保:护区内烧荒、放养牲!畜、:种植影响《铁路线路安全和行】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!
?
?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向铁路线路安】全保护?区排污、排水—倾倒垃圾及其—他有害物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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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 !铁路线路安全保护】区,内,已有的建筑物、构】筑物危及铁路—运输安全的由国务】。院铁路?主管部?门及铁路管理机构】或者县级《。以上地方《人民:。政府责令采取必要的!。安全防护《措施对采取安全防护!措施后?仍不能满足》安全:要求的应当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拆!除
】 拆除铁路线】路,安,全保护区内的建筑】。。。物、:构,筑物的应当依法【给,予合理补《偿,但是拆除非》法,建,设,的建筑物、》构,筑物的除外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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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铁路运》输企业的安全生【产管理人《员应当对铁》路,线路进行经常性巡查!和维护对巡查中发现!的安全?问题应当立即—处理;?不,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!告本企业有关负【责人巡查及处理【情况应当留存记录
!
》 : 第十四条 【 铁路线《路及其邻近的建筑】物、构?筑物、设备》等(与机车车辆有直!接互相作《用的设备除外)不得!进入国家规定的铁】路建筑接近限界进】入铁:路建筑?接近限界的铁—路管理机构》有,权制止、拆除—
】 第十五条— 任?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在》铁路桥梁(含道路、!。铁路:两用桥下同)跨越】。的河道上下游各【100?0米:范围内围垦造田、】抽取地下《水、:拦河筑坝、架—设浮桥?及修建?其他影?响或者危《害铁路桥梁安—全的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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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前款】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!行围垦造田》、抽:取,地下水、拦河筑【坝、架设浮桥等活动!的应当进行安全论证!有关行政管理部【。门在:批准之前应当征求有!。关铁路管理》。机构的意见
【
】第十六条《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》得在铁路《桥梁:跨,越的河道上下游【。的下列?。范围内采砂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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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(一:),桥长500米—以上的铁路》桥梁河道《上游500米下游3!000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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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二)桥长10】0,米以上500米以下!的铁路?桥梁河道上游500!米下游2000米】;
?
— 》 (三)桥》长100《米以下的铁路桥梁河!道上游500米下】游,1000米》
》
有关部】门依法在铁路桥梁】跨,越的河道上下游【划定的禁采区大【于前:款规定的禁采—范围的依照》其划:。定的禁采范围执行】
《。
—第十七条 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不》。得在铁路线路两【侧距路?堤坡:脚、路堑坡顶、【铁路桥梁外侧20】0米:。范围内或《者,铁路车站及周围【200米范围内【及铁路隧道上方中】心线两?侧各200米范围内!建,造、设立生产、加工!、储存和销售—。易燃、易爆》。或者放射性物品【等危险物品》的场所、《仓库但?。是根据国家有关规】。定设立的为铁路运】输工具补充》燃料的设施及办理危!险货物运输的除【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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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八条 《在,铁路:。。线路两侧路堤坡脚】、路堑坡顶、铁【路桥:梁,外侧起各1000】米范围内及在铁路】隧道上方《中心线两侧各1【000米范围内禁】止从事?。采矿、采石及爆破作!业
【 在前—款规定的《范围:内,因修建道路、水利】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!实施采石、爆破【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!输企:业,协商后采取必要的】安全:。防护措?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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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》条 道路、铁路两!用桥由所在地铁【路运输企业》。和道路管理部—门或者?道路经营企》业定期检《查、共同维》护保证道路》、铁路两用桥—处,于,安全的技术》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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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!、铁路两用桥的墩、!梁等共用部分—的检测、维修由铁路!运输企业和》道路:管理:部门或?者道路?。经营企业共同—负责所需的费—用根据公《平合理的原则分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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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《条 铁路的重要桥!梁,和隧道?按照国?家有关?规定由中《国人民武装警察【部队负责守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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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一条 在【铁路桥?梁跨越的《河,道上下游进行疏【。浚作业影响》铁路:桥梁:安,全的应当进行安【全技术评估》。有关:河道、航道管—理部门?在批:准前应当征求国务院!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!路管理机构的意【。见确认安全》或者采取安全技【。术措施后依法—。进行疏浚作业但进】行,河道:、航道日常》养护:、疏浚作业的除【外
【 第二十【二条 铁》路建设单位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的!安全:设施必?须与主体工程—。同,时设计、同时—施工、同时投入【生产和使用安全【设施投资《应,。当纳入建设项目【概算
! : 第二十三条 【 跨越、穿越铁路线!路、站?场架设、铺设桥【梁、:人行过道、》管道、?渡槽和电《力线路、通信线【路,、油气管《。线等设施或者在【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!内架设、铺设人行过!道、管道、渡槽【和电力?线路、通信线路【、油气管线等—设施涉?及铁路运输安全的按!照国家有关规—定办:理;没有规定—的由建设工程项目】单位与铁路运输企】。业协:商,不得危及铁路运输安!全
【 《实施:前款工?程的施工《单位应当遵守铁【路施工安《全规范不得影响铁路!行车:安全及?运输设施安》全工程项目设计【、施工作业》方案应当通》报铁路运输企—业,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!员对施工现场实行】安全监督
【
【铁路线路安全保【护区内?。已铺设的油气—管线:及,临近电气化铁路【铺设的通信线—路存在安全隐患的】应当采取《必要的安全》。防护措?施
】 ?第二十四条 船舶!通过铁路桥梁时应】当符合桥《梁的通航《净空:高度并?严格遵?守航行规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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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桥:。区航标中的桥梁【。航标、桥柱标、【桥梁水尺标由铁路运!输企:业负责设置》、维护水《面,航标由?铁路运?输企业负责设—。置航道?。管理部门负责维【。护所需维护费用按】照国家有关规定【执行
《
《 第二十【五条: 下穿铁路—桥梁、?涵洞的道路》应当按?照国家有关》标准设置《车辆通过《限高标志及限高防护!架城市道路的限【高标志由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当!。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!门设置并维护—;,公路的限高》标志由?公路管理部》门设置并维护限高】防护架在铁路—桥梁、涵洞、道路建!设时设置由铁—路,运输企?业,负责:维护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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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机动车通过》下穿:铁路桥梁、涵洞【的道路?时应当遵守》限高、限《宽规定不《得冲击限《高防护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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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穿铁!。路的涵洞的管理【单位负责《涵洞的日常管—理、维护防止淤【塞,、积:。水,保证正常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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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二十六条 铁路!线路安全保》。护区:。内,的,道,路及路?堑上的道路道路管】理,部门或?者道:路经营企业》应,当设置防止车—辆进入铁《路线:路的安全防护设【施,并负责维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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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越铁】路线路的道路桥梁道!路管理部门》或者道路经营企业应!当设置防《止车:辆及其他物体坠入铁!路,线路的安《全防护?设施:。并负责?维护: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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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二:十七条 埋设【、铺设、架设—铁,路信号、通》。信光(?电):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!的标准并接》受国务院信》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监!督,管理:
! 铁路?运输企业、为—。铁路运输提供服【。务的电信企业应【当加强对铁路信号、!通信:光,(电)缆《的维护和管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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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!条 : 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设《置或者拓宽铁路道】口、人行过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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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!置或者拓宽铁路【道口、人《行过道应《当向铁路管理—机,构提出?申请并?按如下程序》审批城市内》设,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!、,。人行过道由》铁路管?理机构会同》城市:规划部门根》据国家?有关规定《自收到申请》之日起30日内【共同作出批准或【者不予批准的决定;!城市:。外设置或者拓宽铁路!道口、?人行过道《。由铁路管理机—构会同?当,地人民政《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!自收到申请之—日起:30日内《共同作出批》准或者不予》批准的决定
!
》 决定予以批准的由!铁路管理机构—发,给批准文件;不予批!准,的由铁?路管理机构书面通知!申请人并说明—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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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九条 》列车行?驶速度?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时!新建、改建的—铁路与道路》交叉的?应,当设置?。立,体交叉
《
《
》。道路交通流量—、列车行驶速—度达到国家规—定标:准时新建、改建的】。道路与铁路交叉【的应当设置》立体交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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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有的】。一级公路、二级【公路:、城市道路与铁路交!叉的平交道口—应当逐?步改造为立体交叉】
》
设置【铁路立体交叉和平】交道口应当符合【。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!标准
! 第三十条【。 铁路《与道:路交叉处设置立体交!叉所需费《用按照下《列,原则确定
》
! 《(一)新建、改【建铁:路与既?有道路交叉的由【铁路部门承担建设】费用;道路部门【提出超过既有的道】路建设?标,准建设而增》加的费用由道路【部,门,承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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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二)新建、改!建道路与既有铁【路交叉的由道路【部门:承担建设费》用;铁路部门—提出超过既有的【铁路线路建》设标准建设而增【加的费用由铁—路部门承《担;
—
》 ? (三)现有铁路!与,道路平?交道口改《建立体交叉的由铁】。路部门和《道路部门按照公【平合理的原则分担】。建设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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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一条 铁【路与道?路交叉处的有人看守!平交道口应当设置警!示灯:、警示标志》、铁:。路平交道《口路段标《线或者安全防护设】施;无人看守—的铁路道口应当按】。照国家规定》标准设置警示标【志
! :警示灯?、,安全防护设施由【铁路运输企业设【置、维护;警—示标志、铁路—平交道口路段标线】由铁路道口所在【地的道路管理部门】设置、维护》
】 , 第三十二条 】机动车在铁路—道口内?发生故障或者装载物!掉落时应当立即将】故障车?辆或者掉落的—装载物移至铁路道】口停止?线以外或者铁路线】路最外?侧钢轨5《米以外的安全地点】对无法立即》移走的?应当立即报告—铁路道口看》守人员;在无人看】守道口处应》当立即在道口两【端采取措施拦停列】车并通知就近—铁路车站采取紧【急措施
【
第三】。十三条 履带【车辆通?。过铁路平《交道口应当提前【通知铁路道口—管理:部门并?在其协助、》指导:下通过?
! ,第三:十,。四条 在下列地】点铁路运《输企业应当按照标】准设:置易于识别的警示】、,保护:标,志,
!。 , : :(一)铁路桥梁、】隧道的两端》。;
】 》 :(二)铁路信号【、通信光(电)缆】埋,设、铺设地点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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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。三)电?气化铁路接》触网、自动闭—塞供电?线路和电力》贯通线路等电力【设施附近易发生【危险的?地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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