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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监督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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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二十八】条 考核发证【机关或?其委托的单》位,。及其工?作,人员应当忠于职守、!坚持原则、》廉洁自律按照法【律、:法规:、规章的规定—。进行:特种作业《人员的考核、—发,证、复审工作接受社!会的监?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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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二十》九条 考核—发,证机关应《当,加强对特《种作:业人员的监》督检查发现其—具有本规定第三【。十条规定情形—的,及时撤销特种—作业操?作证;对依》法应当给予行—政处罚的安》全生产违法行为【按照有关规定依法】对生产经《。营单位及《其特种作业人—员实施行政处罚【
【 考核发证【机关应?当建立特种》作业人?员管理信息系—统,方便用人单》位,和社会公众查询;对!于注销特《种作业操作证的特】种作业人员应当及】时向社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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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三:十条 有》下列情形之》一的考核发证—机关应?当,撤销特种作业操【作证:
》
: 【(一)超过特种作】业操作?证有效期未延期【复审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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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二)《特种作业人员的【身体条件已不适合】。继续从?。事特种作业的;
】。
! (三—)对发生生产安全】事故负有责任的【;
【 — (?四)特种作》业操:作证记载《虚假信息的;
!。
? — (五)以欺骗、!。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!。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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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特种作》业人:员违反?前,款第(四)》项、第(五)项【规定的3《年,内不:得再次申请》特种作业操作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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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一条 】 有下列《情,形之一的考》核发证机关应当注】销特种作《业操作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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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《一)特种作业人员】死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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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?。(二)特种》作业人员提出注销】申请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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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三—。)特种作业操—。作,证被:依法撤?销的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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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二条 离》。开特种作业》岗位6个月以上的】特种作业人员应【当重新?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!确认合格后》。方可上岗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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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三条 【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!市人民政府安全【。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!负责煤矿特》种作:业人员考《核发证工作的—部门或者指定的机】构应当每年分别向安!全监管总《局、煤矿安监局报】。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!核发证情况
】
? 第三十【四条 生产经营】单,位应当加《强对本单《位特种作业人员【的,。管理建立健全特【种作:业人员培训、复审】档案做好《申报、培训》、考核、复审—的组织工作》和日常的《。检查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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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?三十五条 特种】。作业人员在》劳动合同期满后【。变动工作单位—的原工作单位—不得以任何理由【扣押其特种作业【操作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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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跨省、自治—区、直辖市从业【的,特种作业人员应【当接:受从业?所,在地考核发》。证,机关:的监督?管理
! , :第三十?。六条 生产经【营单位不得印—制、伪?造、倒卖特》种作:业操作证《或者使用非法印制、!。伪造、倒卖的特种】作业操作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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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特种作》业人员?。不得伪造《。、涂改、转借、转让!、冒用特种作业操】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!特种作?业操作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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