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【监督管理 》   !  第二十八条 】 考核发证机—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!。其工:作人员应当忠于【职守、坚《持,原则、廉洁自律【按,照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!进行特种作业人【员的考核《、发证、复审—工作接受《。。社会的监督 【    【 ,第二:十九条  》考核发证机关应当】加,强,对特种作业人员的】监督检?查发现其具有—。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!情形的及时》撤销特种作业—操作证;对依法应】当给予?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!违法行为按》照有:关规:。定依法对生》产经营单位》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!施行政处罚》 ? : ,    《考核发证机关—应当建?。立特:。种作业人员管理信】息系统方便用人【单位和社会公—众,查,询;对于注销特种作!。业操作证的特种作】。业人员应《当及时向社会公【告 :    】 第三?十条  有下列情】形,之一的考核发—证机关应当撤销特】种作业操作证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一):超过特种作业—操作: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!的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特种作业!人员的身《体条件已不适合【继续:从事特种作业的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对发【生,生产安全事故负【有责任的; 】  《   ?  :  :(四)特《。种,作业操?作证记载虚》假信息的; 】 ?  :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(五)以《欺骗、贿《赂等不正当手—段,取得特种《作,业操作证的》    !。 特种?作业人?员违:反前款第(四)【项、第(五》)项规?定的3年内》不得再次申请特【种作业?操作证 】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《一条  有》下列情形《之一的考核发证机】关应当注销》。特种作业操作—证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—一,)特种作业人—员死亡的; 【    【  :。 ,  (二)特种作业!人员提?出注销申请的—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三)特种作业】。操作证被依法撤销】的 《     【第三:十二:条  离开》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!以上:。的特种作业人员【应当重新进行实际】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!后方可上岗作业 】 》   ? 第三十三》条  省、》自治区、直辖市人】民政府?安,全生产监督管—理部门和《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!员考:核发:证工作的《部门或者指定的【。机,构应当每年》。分别向?安全监管总局—、煤矿安监局报【告特种作业人员【的考核发证情—况   !  第三十四条【  生产经营单位】应,当加:强对本单《位特种作业人员【。的管理建《立,健全特?种作业人《员培训、复审档案做!。好申:报、培训、考—核、复审的组织工】作和日常的检—查工作? 《   《  第三《十五条  特种作业!人员在劳动合同期】满后变动工作单【位的原工作单位不】。得以任何《理由扣押其特种【作业操作《证 ?。     】跨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从业的—特种作业人员应当】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!发证:机关的监督管理 ! :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六条  生产!经营单位不得印制】、,。伪造、?。。倒卖特?种作业操《作证或者使》用非法印制、伪造、!倒卖的特《种作业?操作:证 《     特】。种作业?人员不?得伪造、《涂改、?转借、?转让、冒用特种作业!操作证或者使用伪】造的:特种作业操作—证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