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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考核】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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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二条 《 特种作业人员【的考核包括考试【和审核两部分—考试由考《核发证机关或其委】托,的单位负责;审核由!。考核发?证机关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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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安全监管总局、煤】。矿安监局分别制定】特种作业人员、【煤矿特种《作业:人,员的考核标准—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!库
【 :。 考?核发证机关或其委】托的单?位应:当按照安全监—管,总局、煤矿安监局统!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!行考核
! 第十—三条 ? 参加特种作业操作!资格考试的人—员应当填写考—。试,申请表由申》。请人:或,。者申:请人的?用人单?位持:学,历证明?或者培训机构出具】的培训证明向—申请人户籍所在【地或者从业所在地】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!委托的?单位提?出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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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考核发证机关【或其委托的单位【收到申请后应—当在60日内组织考!。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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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特种作业操作资!。格考试包括安全【技术: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!考,试两部分考试不及】格的允许《。。补,考1次经《。。补考仍不《及格的重新参加【。相应的?安,全技术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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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:四,条 考核发—证机关委托承—担特种作业操作【资格考?试的单位应当—具备:相应的场所、设施、!。设备:等条件建立》相应的?。管理制度并》公布收费标准—等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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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五条》 考?核发证?机关或?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!操作资格考》试的单位应当在【考试:结束后10个工作】日内公布考试成绩】
【 第十六条 !符合本?规定第?四条规?定并经考试合格【的特种作业》人员应当向》其户籍?所在地或《者从业所在》地的考核发证机关】申请办理特种作业】操,。作证:并提交身《份证复印件、—学历证书《复,印件、体《检证明、考试—合格证明等》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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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: 收到申请的考核发!证机关应当在5个】工作日内完成对【。。。特种作业人员所【提交申?请材:料,的审查作出受理或】者不:。予受理?。。的决定?能,够当场作出》受理决定的应—当当场作出》受理:决定:;申请材料不—。。齐全或者不符合要】求的应当当场或【者在5个《。工作日内《一次告知申请—人需要补正》。的全部内容逾期不】告知的视为自—收到申请材料之【日起:即已被?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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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 】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!考核发?证机:关应当在20—。个,工作日?内完成?审核工?作符:合条:件的颁发特种—作业操作证;不【符合条件的应—。。当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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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十九条 ! ,特种作业操作证【有,效期为6年在—全国范围内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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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特《种作:业,操作证由安全监管】总,局统一式《。样、标?准及:编号:
【 ?第二十条 特【种作业操作》。证遗失的应当向【。原考核发《证机:关提出书《。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!机关审查同意—后,予以补?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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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特种作【业操:作证:所记载的信》息发生变化或者【损毁的应当》向原考核发证机【关,提,出书面申请》。经原考核发证机【关审查确认》后予以?更换或者《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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