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培《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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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条 : 特种作业》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!从事的特《种作业相应的安全】技术: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!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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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已经取得职》业高中、技》工学校?及中:。专,以上学历的》毕业生从事与其【所学专业相应的【特种作业持学—历证明经《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!以免予相《关专业的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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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跨省、?。自治区、直辖市从】业,的特种作《业人员可以在—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!所在地参加培—训,
】 第十条 【对特种作业人员【的安全技术培—训具备安全培训条】件的生产经营单位】应当以自《主培:训为主也可以委【托具备安全培训条】件的机构进行培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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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】具,备安全培训条件的】生产:经营单位应当委托】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!机,构进行培训》。
!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!其,他机:构进行特种作—业人员?安全:技,。术培训的《保证安全技术—培训的责任仍由本】单位: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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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】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!安全技术培训的机】构,(以:下统:称培训机构)—应当制定相应的培】训计划、教学—安排并按照》安全监管总局、煤】。矿安监局制定的特】种作业人员培—训大纲和煤矿特【种作业人员培训大】。。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!的安全技术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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