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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培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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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【条 特种作业人】员应当接《受与其所从事—的特种作业相—应的安全技术理论】。培训和实际操作培】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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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已经—取得职业高中—、技工学校及中【专以上学历的—毕业生从事与其所】学专业?相应的?特种作业持》学历证明经考—核发证机关》同意可以免予—相关专业的培—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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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《跨省、自《治区、直辖市—从业的?特种:作,。业人:员可以在户籍所【在地或?者,从业所?在地参加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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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条 对特种作业!人员的安全技—术培训具备》安全培训《条件的?生产经营《单位应当以自主【培训为主也》可以委托《具备安全《培训条件《的机构进行》培训
】 ?。 ,不,具备安全培》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!位应当委托》具,备安全?培训条件《的机构进行》培,训,
— 《。生产经?营单位委托其—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!人员安全《技术培训的》保证安全技术培【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!负,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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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一条 从事特!种作业?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!。机构:(以下统称培训机】构)应当制定相【应的培?训计划、教学—安,排并按照安》全监:管总局、煤矿—安监局?制定的?特种作业人员培训】大纲和煤矿》特,。种作:业,人员培训大纲进行】特种:作业人员《。的安全技术培训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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