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【 受:。控外国企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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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十六条 ! 受控外国企业是】指根据所得税—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!由居:民企业或者由居民】企,业和居民个人—(以下统称中—国居:民股东包括中国居民!企业股东和中—国,居民:个人股东)控制的设!立在:实,际税负低《于所得税法第四条第!一款规定税率—水,平50%的国家(】地区)并非出于合】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!作分配或《减少分配的外国【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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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十七条》 , 本办法第七十六】。条所称控制》是指:在股份、资金、【经营、购销》等,方,面,构成:实质控制其》。中股份控制是—指由中国居民股【东在纳税年度任何】一,天单层直接或多【层间接单一》持有:外国企业1》。0%以上有表—决权股份且共同持有!该外国企业50%】以上:。。股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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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中国《居民股东《多,。层间接持有》股份按?各层持股比例相乘】。计算中间层持有股】份超过50》%的按1《。。00%?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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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,。。 ?。第七十八条 【 中国居民企业【。股,东应:在,年度企业所得—。税纳税申报时—提供对外《投资信息《附送对外投资—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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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十?九条 税务机关应!汇,总、审?核中国居民企业股东!。申报的对外投资信】息向受控外国企业的!中国居民企业股【东送达受控》。外国企?业,中国居民股东确【认,通知书中国居民企业!股东符合所得税法第!四十五条征》税,条件的按《照有关规定征税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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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八十条— 计入《中国居民企业股东】当期的视同受控外国!企业股息分配的所得!应按以下公》式计算?
—。 中国居【民,。企业股东当期—所,得=:视,同股息分配额×【实际持股天数÷受控!外国企业《。纳税年度天数×股】。东持股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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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居!民股东多层间—接持有股《份的股东持股比例】按各层持股》比例:。相乘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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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】一条 受控外【国企:业与中?国居民企业股—。。东纳税年度存在差】异的应将视同股息分!配所得计入受控【外国企业纳税—年,度终止日所属的中国!居民企业股东的纳税!年度
! ?第八十二《条 计入中国居】民企:业股东当期所得已在!境外缴纳《的企业所得》税税:款可:按照所得税》法或税收《协定的有关规定抵】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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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十三条 受【控外国企《业实际分配的利润已!根据所得税法第四】十五:条规:定征税的《不再计入中国居【民企业股东的—。当期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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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八十:四条 中国居民企!。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!证明其控制的外【国,企业满足《以下条件之一—的可免于将外国企业!。不作分配或》减少:分配的利润》。视同股息分配额【计,入中:国居民企业股东【的当期?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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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 , (一)设立—在国家税务总局【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!(地区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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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 (二)!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!动所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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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三)年《度利润?总额:低,于500万》元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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