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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 成!本分摊协议管理【 , , , :     【第六十四条  根】据所得税法第四十一!条第二款及所得税法!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!二条的规定企业【与其关联方签署【成本分?摊协议?共同开发《、受:让无形资《产或者共同提供、接!受劳务应符合本章】规定 【。     第六十】五条   》成本分摊《协议的?参与方对开发、受】让的无形资》产或参?。与的劳务《活动享有受益权【并承担相应的活动】。成本关联方》承担的成《本应:与非: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!为获得?上,述受益?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!致  】   参《与方使?用成本分摊协议所】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!产不需另支付特【许,权使用费《 : , ,    》 第六十六条  】企业对成本分摊协议!所涉及无形》资产或劳务的—受益权应有合理的】、可计量《的预:期收益且《以合理商业假设和营!业常规为基》础 :    】 第六十七条 【 涉及劳务的成本】分摊协议一般适用于!集,团采购和集团营销策!划 《   》  第六十八—条  ?成,本分摊协议主要包括!以,。下内容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【参与:方的名称、》所,在国家(地》区)、关联关—系、在协《议中的权利和—义务; 》   —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协议期限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)参与方!预期收?益,的计算方《法,。和假设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)》参与方初始投入【和后续成本》支付的金《额、:形式、价值确认【的方法以及符合独立!交易原则《的说明; —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六:)参与?方会计?方法的运用及—变,更说:明,; 《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?(七)参与方加【入或退出协议的【程序及处《理,规定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八)》参与:方之间补偿支付的】条件及处理规定; ! :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九):协议:变更或终止的条件】及处理规定》; :。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《十)非参与方—使用协议成》果的规定 !    《 第六?十九条  企业应自!成本分摊协议达成之!日起3?0日内层《报,国家税务《总局备案税务机关】判定成本分摊—协议是否符合独【立交易原则》须层报?国家税务《。。总局审核 —  》   第七十条  !已经执?行并形成一定资产的!成本分摊协议—参与方发生变更或协!议终止执行应根据独!立交:易原则做如下处理 ! :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一)?加入支付即新参与】方为获得已有—协议成果的受—益权应做《出合:理的支?付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退出补偿】即原参与方退出协议!安排将已有协议成果!的,受益权转让》给其他参《与方应?获得:合理的补偿;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参【与方变更后应对【各方受益和成本分】摊情况做出相—应调:。整;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)协!议终止时各参—与方应对《已,有协议成果做出【合理分配 !     》企业不?按独立交易原则对上!述情况做出处理而减!少其应纳税所—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!做出调整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七十一条  【成本分摊协议执行】期,间参与方《。实际分享的》收益与分《摊的成本《不相配比的应根据实!际情况做出补—偿调整? ?     第】七十二条  —对于符合《独,立交易?原则的成本分—摊协议有关税—务处理如下 !  ?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一)企—业,按照协议分摊的成本!应在协议规定—的各:年度税前扣》除;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:涉及补偿调整的应在!补偿调整的年度计入!应纳税所得额; !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三:)涉及无形资产的成!本分摊协《议加入支付、—退出补偿或终止【协议时对协议成【果分配?的,应按资产购置或处】置的有关规定处理】  【   第七》。十三:条  企业可根据】本办法第《六章的规《定采取预约定—价安排的方》式达:。成成本分摊协议 ! :     第七十!四条  企》业,执行成本《分,摊协议期间除遵照】本办法第三章—规定外还应》准备和保存以下【成本分摊协》议的同期资》料 《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—成本分摊协》议副本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成本】分摊协议各参与【方之间达《成的为实施该协【议的其他协议;【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三)非参》与方使用协》议成果?的情况、支付的金额!及形式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:  (四)本—年度成本分》。摊协议的参》与方加?入,或退:出的:情况包?。。括加入或《退出的参与方名【称、所在国家(地】区)、关联》关系加入支付或【退,出补偿的金额—及形式; 》 :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五)成本分摊【协议的变更或—终止情况包括—变更或终止的原【因、对?。已,形成协议成果的【。处理或分配;— :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本年度按照!成本分摊《协议发生的》成本总额及》构成情况;》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本年度各参与!。方成本分摊》的情况包括成本支付!的金额、形式、对】象做:出或:。接受补偿支付的【。金额、形式、对象】; ?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)本年度—协议预期《收益与实际结果的比!较,及,由此做?出的调整 !     企业执】行成本分摊》协议期间《无论:成,本分:摊,协议是否采取预约定!价安排的方式—均应在本年度—的次年6月20【日之前向《税务机关提供成本分!摊协议的同期—资料 — :   ? 第:七十五条  企业与!其关联方《。签署成本分摊协议】有,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!本不:得税前扣除 !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一)不—具有合?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!质; 《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《二,)不符合独立交【易原则; —。。。 ,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没有?遵循:。成,本与收益配》比原则; 】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未按本办法有!。关规定?备案或准备、保存和!提供: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!同期:资料;?  【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五)】。自,签署成本分》摊,。协议之日起》经营期限少于—20年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