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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资本弱!化,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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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十五条 所—得税法第四十六条】所称不得在计算【应纳税所得额时【扣除的?利息支出应按以下公!式计算?
【 不《得扣除利息支出=年!度实际支付》的全:。部关联方利息—×(1?-标准?比例/关联债资【比例)
】
》其中
》。
》 标准《比例是指财政—部 国家税务—总局关于企业关联】。方利息支出税前【扣除标准有关税收】政策问题《的通知(财》税〔200》8,〕1:21号)规定—。的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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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关联债资比例是指根!据,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!及所:得税法实施条例【第一百一十》九的规定《企,业从其全《部关:联方接受的债权【性,投资(以《。下简称关联》债权投资《)占企业接受的【权,益性投资《。(,以下简称《权益投资)的比例】关联债权投》资包括关联方以各】。种形式提《。。供担保的债权性投】。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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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八十六条 !关联债资《比例的具体计—算方法如下
【
【 关联债资比例=】年度:各月平均《关联债?权投资之和/年度】。各月平均权益投【资之和
! 《其中
! 各月平—均关联债《权投资=(》关联债权投资—月初账面余》额+月末账》面余额)《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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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权《。益投资为企业—资产:负债表所《列示的?所有者权《益,金,额如果所有者权益】小于实收资本(股本!)与资?本公积之和》则权益投资为实收】资本(股本)与【。。资本公积之》。和,;如果实收资本(股!。本)与资《本公积?之和小于《实收资本(股—本):金额则权《益投资为《实,收资:本(股本《。)金额
【
第八】十七条? 所得税法第【四十六条所称—的利息支出包—括直接或《间接关联债》权投:资实际支付的利【息、担保费、抵押】费和其他具》有,利,息性质的费用
【
】 第八?十八:条 所得税法第】四十:六条规定不》得,在计算?应纳税所得额—时扣:除的利息支出不【得结转到以后纳税】年,度;应按照实际支付!给各关联方利息【。占关联方利息—总额的比例》在各关?联方之间进行分【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!负高于企《业的境?内关联方《的利息准予扣除;直!接或间接实际—支付给境外》关联方的利息—应视同?分配的股息按—照股息和利息分别】适用的?所得税税《率差补征《企业所得税如—。已扣缴的所得税税】款多于?按,股息计算《应征所得税税—款多出的《部分不予退税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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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九!条 企业关联【债资比?例超过标准》比例的利息》支出如要在计—算,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!除遵照本办法第【三章规定《外还应准备、保【存、并按《。税务机关要求提供】以下同期资料证明关!联债权投资金—。额、利率《。。、期限?、融资?条件以?及债资比例等—均符:合独立交易原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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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!。)企业偿债》能力和举债能力【分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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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(二)企业集团!举,债能力及融资—结构情况《分析;
! 》。 (三)—企业:。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!的变动情《况说明;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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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—四,)关联债权》投资的性《质、目的及取—得时的?市场状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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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!)关联债权》投资的货币种类、】金额、?利率:、期限及融资条【件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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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 (六?)企业提《供的抵押品》情况及条《件;
】 ? (七)担!。保人状况及担—保条:件;
】 (!八)同类同》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!。。融资条件;
【
! (九)—可转换公司债—券的转换条件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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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十)其【他能够证明符—合独立交《易原则的资》料
】 第九十—条 企业》。未按规?定准备、保存和提】供同期资料证明关联!。债权投资金额—、利率、期限、【。融资条件以及—债资比?例,等符:合,独立交易原则—的其:超过标准《比,例的关联方利—息支出不《得在计算《应,纳税所得额时扣【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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