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—章 司法救》助 】   ?  第四十四条【  当事人交纳诉讼!费用确有困难—的可以?依照本办法》向人民法院申请缓】交、减交或者免交诉!。讼费用的司法救助】   】  诉讼费用的【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! ? :     第四十五!条  当事人—申请司法救助符【合,下列情形之一的人】民法院应当准—予免交诉讼费用【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一)】残疾人无《固定生活来源的; !。 ,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—)追索赡养》费、:扶养:费、抚育费、—抚恤金的; 【 , ,。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【最低生活保障对【象、:农村特困定期救【。济对象、农》村,五,保,供养对?象或者领取》失业保险金人员【无,其他收入的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因见义勇为或】者为保护社会公共】利益致使自身—合法权益受到损【害本人或者其近亲】。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!的;: :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(五:)确实需要》免交的其他情—。形 《 ?。 ,   第四十六【。条  当《事人申?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!。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!应当准予减》交,诉讼费用 【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】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!力造:成生:活困难正《在接受社会》救济或者《家庭生产经营—难以为继的; 】。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二)属于》国家规定的优抚、】安置对象的》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三)社会福】利机构和救助—管理站; —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:四)确实需要减交】的其他情形 】 ,  ?。   人《民法院准予》减交诉讼费》用的减交比例—不得:低于:30%?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七】条  当事人申请】司法救?助符:合下列情形之一【的人民法《院,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!用 ?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追索社会【保险金、经》济补:偿金的; !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海上事》故、交通事故、医】疗,事故、工伤事故【、产品质量事—故或者其《他人身伤《。害,事故的受害人请求】赔偿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正在—接受有?关部门?法律援助的; 【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四)确实《需要缓?交的:其他情?形 ? 《    第四—十八条  当事人】申请司法救》助应当?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!交书:面申请、足》以证明其确》有经济?困难的证明材—料以及其他》相关证明《材,料 :    】 因生活困难或【者追索基本生—活费用?申请:免交、减交诉讼费用!的还应当《提供本人《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!合当地民《政、劳动保障等部门!规,定的公?民经济困难标—准的证明 【    — 人:民法院对当》事人的司法救助【申请: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!事人书面说明—理由 】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九条:  当事人》申请缓?交诉讼?费用经?审查符合本办—法第四十七条规定】的人:民法:院应当在决定立【案之前作《出准予缓交的—决定 —     第五】。十条 ?。 人: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!提,供司法?救助对方当事人【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!方当事人负担;对方!当事人胜诉的可【以视申请司法救【助的当事《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!减交、免交诉—讼费用 】   ?  :第五十一条  人民!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!、,免交诉讼费用的【应当在法律文—。书,中载:明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