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】管,理和:监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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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二》条 ?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!取制度应当公示人】民法:院收:。取诉讼费用按—。照其财务隶属关系】。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!或者省级人民政府】财政部门印制的财】政票:据,案件受理费》、申请费《全额上缴财政—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!条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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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!用应当向当》事人:开具:缴费凭证当》事,。。人,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!理银行交费依法【应当向?当事:人退费的人》民法院应当》按,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】理诉讼费用缴库【和退费的具体办法】由国务院财》政部门商最高人【。民法院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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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在边远?、水上、交通不便地!区,基层巡回法庭当场】审理案件当》事人提出向指定【代理:银行交纳诉讼费用】确有困难的》基层巡?回法庭?可以当场收取—。诉讼费用并向当【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!府财政部门印—。制的财政票据;【不,出具:省级人民政》府财政部门》印制的财政票据【的当事人有》权拒绝?交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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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五十三条 【案件审结《后人:民法院应当》将诉讼?费用的?详细:清单: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!数额:书面通知当》事人:同时在判决》书、裁定《书或者调解书中【写,明,当事人各方》。应,当负担的数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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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需要向当事人退!还诉讼费用的人民】法院应当自法—律文书生《效之日起15日【内退:还有关当事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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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。四,。。条 价格主管部】门、财?政部门按照收—费管理的《职责分工对诉讼【费用进行管理和【监督;对违反本办】法,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!照法律、法规—。和国务院相关规定】予以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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