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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章 交纳和退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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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 第二《十条 案》件受理?费由原告、有独【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、!上诉:人预交被告提起反】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!要交纳案件受—理费的?由被告预交追—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!以不预?交,案件受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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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申请费由申】请人预?交但是本办法第十】条第(一《)项、第(六)【项规定的申请—费,不由申?请人预交《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!纳破产申请费—清,算后:交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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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办《法第十一条》规定:。的费:用待实际发生后【交,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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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一》条 ?。当事人在诉讼—中变更?诉讼请求数额—案件受理费依—照下列规定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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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一)当事人增加诉!讼请求数额的—按照增?加后的诉讼请求【数额计?。算补交?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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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当【事,人在法庭调查终【结,前提出减《少,诉,讼请求数《额的按照减少后的】诉讼请求数额计【算退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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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二:十二:条, 原告自接—。到人: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!通知次日起7—日内交纳案件受理】费;反诉案件由提】。起反诉的当》事人自提起反诉次】日起7日内交纳案】件受:理费
! 上诉案件【的案件受理费由上】诉人向人民》法院提交上诉状时】预交双?方当事人都提起【上,诉的分?别预交上诉》人在上诉期内未预】交诉讼费用》的人民法院》。应当通知其》在7日内预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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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申请费由申请—人在:。提出申请《时或:者在人民《法院:指定的期限内预【交
【。 当事人逾期!不交纳?诉讼费用又未—提出司法救助—申请或者申》请司:法救助未获批准在】人民法院《指,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!讼费:用的由人《。民法院依《。照有关规定处理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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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《三条 依》照本: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!交纳: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!件由申请再审—的当事人预交双方】当事人都申请再审】的分别预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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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四条【 , 依照?民事诉讼法第三十】六条、第三十七条】、第三十八条、【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!、移:交的案?件原受理人民—法院应当将》当事人预《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!交接收案件》的,人,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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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。。五条: 人民《法院审理民事案【件过程中《发现涉嫌《刑事犯罪并将—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!理的当事《。人交纳的案件受【理费予以退还;移】送后民?事案件需要》继续审?理的当事人已交【纳的案件受理—费不:予退还
! , 第二十六条 ! 中止诉《讼、中止执行的【。案件已交纳的案【件受理费、申请费不!予退还中止诉—讼、中止执行的【原因消除《恢复:诉讼、执《行,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!费、申请费》
【 第二十七条】 第二审人民法】。院决定?将案件?发回:重审的?应当退还上诉人已】交纳的第二审—案件受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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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审—。人民法院裁定不【予受理或《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!。还当事人已》交纳:的,案件受理费》;当事人对》第一审人《民法院不予受理、驳!回起诉的裁》定提起上诉第二【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!审人民法《院,作出的裁定的—第一审人民法—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!交纳的案件受理费】
【 第《二十八条 依照】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!终结诉讼的案—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!交纳的案件》受理费不予》退,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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