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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交纳!标,准,
》
第十!三条: 案?件受理费分别按【。照下列标准》交,纳
?
》 》 :(一)财产案件【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!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!例分段累计交纳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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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1.不《超过1万元的每【件交纳50元;
】
!2.超?过1万元至》10万元《的部分按照2.5%!交,。纳;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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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】超过10《万元至20》万元的部分》按照2%交纳;
】
:
4.!超过20万元至5】0万元的部》分按照1.》5,%交纳;《
【 5.超—过50?。。。万元至100万【元的部?分按照1%交—纳;
【
, : 6.超过100!万,元至200万—元的部分按照—。0.9?%,交纳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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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7.》超过:200万元》至,500万元的部分按!照0.8%交纳;】
》
, : 8.超过50】0万元至1000万!元的部分按照0.】7%交纳;
【
》 , 9.超过100!0万元?至20?00万元的部分【按照0.《。6%:交纳:;
》
1【0.超过20—00万?元的部分按照0.】5%:交纳
《
— ? , (二)》非财产案件按照下】列标准交纳
】
》 1.离婚案件】每件交纳50元至】300元《涉,及财产分割财—产总额不超过20】万元的不《。另行:交纳;超过20万】元,的部分按照0.5%!交纳
《
【 ,2.侵?害,。姓名: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!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!及其他人《格权的?案件每件交》纳100元至—500元涉及损害赔!偿赔偿金额不超过】5万:元的不另行交—纳;超过5万元【至1:0万元的部分按【照1%?交纳;超《过10万《元的部分按》照0.?5%交?纳
《
《 3.其他非】财产案件每》件交纳50》元至100元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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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知识】产权民事案件—没有争议《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!。交纳50《0元至10》00元;有争议金】额或者价额》的按照财《产案件的《标准交纳
】
《 (【。四):劳动争议《案件每件《交纳10元
—
?
》 (五)行!政案:件按照下列标—准交纳
! 1.商【标、专利、海—事行政案件每件交】纳,100元《;
! 2.其》他行政?案件每件交纳5【。0,元
【 — (六)当事【人提出案件管辖【权异:议异议不《成立的每件交纳5】。。0元至1《00元
! 省、—自治区?、直辖市人》。。。民政府可以结合【本地实?际情况在本条第(】二)项?、第(三)项、第】(六)项规定的幅度!内制:定具体交纳标准
】
— 第十四—。条 申请》费分别按照下列标】准交纳
《
【 —(一)依法向人民】法院申请《执行人民法院发生】法律效力的判决【、裁定、调解书仲裁!机,构,依,法作:出的裁决和》调解书公证》机关依法赋予强制】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!申请承认《和执行外国》法院判决《、裁定以及国外仲】裁机构裁决》的按照下列》标准交?纳
:
【 1.没有执行金!额或者价额的—每件交纳5》0元至500元
】
》 2.执【行金额或者价额【不超过1万》元,的每件交纳50元;!超,。过1万元《。至5:0万元?。的部分按照1—.5:%交纳;超过5【0,万元:至500《万元的?部分按照1%交纳】;,。超过500万—元至1000—万元的?部分按照0.5%交!纳;超过《1000《。万元的部分》,,按,照,0.1%交纳—
?
? 3.符【合民事诉《讼法第五十》五条第四款规—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!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!讼的按照《本,项规定的标》准交纳申《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!。理费
》
— (—二,),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!实际保?全的财产数额按【。照下列标准交纳
】
】。 财产数额不超【过1000元—或者不?涉及财产数》。额,的每件交纳30元;!超过1000元至1!0万元的部分按照1!%交纳?;超过?10万元的部分按】照0.5%交纳但是!当事人申请保全【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!不超:过5000》元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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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依法申请支!付令的?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!标准的1《/3交纳
!
!。(,四):依法申请公示—催告:的每件交纳100】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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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申!请撤:销仲裁裁决》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!。力的每件《交纳400》元
! , , : (六)破产案】件依:据破产财《。产,总,额计算按照》财产案件受理费【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!高,不超过3《0万元
【
! (七)海》事,。案件的申请费按照】下列标准交纳—
:。
》 , 1.《申请设立海事赔【偿责任限制基—金的每件交纳—1000元》至1万元《;
【 ? 2.申请海事强制!令,的每件交纳10【0,。0元至500—0元;
—。
,
》 3.申请船舶【。优先权催告的—每件交?纳100《0元至50》00元;
—
《 4.申请海!事债权?登记的每件交—纳1:000元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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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【.申请共同海—损理算的每件交纳】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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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》条,。 以调解方—式,结案:。或者当事人申请撤】诉的减半《交纳案件《受理费
《
【 第十六》条 适用简易【程序审?理的案件《减半交纳案》。件受理?费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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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第十七条— 对财产案—件提起?上诉的按照》不服一审《判决部分《的上诉请求数额交】。纳案件受理费
【
—。 第十》。。八条: :被告提起反》诉、有独立请求【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!案有关的诉》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!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!交纳案件受理费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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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十,九条 依照本办】法第九?条规:定需要交《纳案件?受理费的再审—案件按照不服—。原判决部《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!纳案件受《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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