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三章 交纳【标准
【
第十!三条: 案件受理费分】别按照下列标准交】纳
:
【 》 (一)财产案件】根据诉讼请求的金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】列比例分《段累计交纳
!
1.】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!交纳50元;
【
— 2.超过【1万元至10万元的!。部分按?照2.5%交—纳;
《
》 : 3.超《。。过10万元至—20万?元的部分按》照2%交纳;
!
4.!超过20万元至【50万元的部分按照!1.5%交纳;
】
】 5.超过50万】。元,至10?0,万元的部分按照1%!交纳;
! 《6.超过10—0,万元至20》0万元的部》分按照0.9%【交纳;
—
:
? 7.超过2【00万?元至5?00万元的部分【按照:0.8%交》纳;
【
8.【超过500》万元:至1000》万元:的部分按照》。。0,。.7%交纳;
】
【 9.超过1—000万元至2【000万元的部【分按:照0.6%交—纳;
《
,
— 10?.超过20》00万元《的部分按照0.5%!交纳
—
: 》 , (?二)非财产》案,件按照下列标—准交:纳
:
《
1.离】婚案件每件交纳50!元至30《0元涉及财产分【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!0万元的不》。另行交纳《;超过20》万元的部分按照0】.5%交纳
!
》 2.侵害姓—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!。权、名誉权、荣【誉权:以,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!每件交纳《10:。0元:至500元涉及损害!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!。5万元的不另行交】纳;超过5万元【至10万元的—部分按照1%交纳;!超过:10万元《的部分?按照0?.5%交纳
!
? , 3.其他非【财,产,案件:每,件交纳50元至10!。0元
【
【 (三)知识产权!民事:案件没?有争议金额或者【价额的每件交纳5】00元至《100?0元;有争议金额】或者:价额的按照财产【案件的标准交—纳
》
【 (四)劳动争!议案件每件交纳【10元?
【 》 (五)行—政案件按《照,下列:。标准交纳
【
— 1.商标》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!件每件交纳100】元;:
,。
,
,
:。
2—.其他?行政案件每件交纳】。50元
【
,
》。 , (六)当【事人提出案件—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!立,的每件?交纳50元至10】0元
?
?
《 省?、自治区、》直辖市人民政—府可:以结合本地实—际,情况在?本条第(《二)项、第》(三)项、第—(,六)项规定的幅【度内制定《具体交?纳标准
》
】第,。十四条 申请费分!别按照下《列标准交纳
】
:
— , (一)依法向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!。民法院发生》法律效力的判决、】裁定、调《解书仲?裁机构依法作出【的裁决和调解—书公证机关依法【赋予强制执行效力】的债权文书申—请承认和《执行外?国法院判决、裁【定以及国外仲裁【机构裁决的按照【下列:标准交纳
》
】 1.没有执行金额!或者价?额的:每件:交纳50《元至5?00:元
】 ?2.执行金额或者价!额不超过1》。万元的每件交纳50!元;超过《1万元?至50万元的—。部分按照1.5【%交纳;超过—5,0万元?至50?0,万元的部分按照【1%交纳;》超过500万元至】1000《万元的部分按照【0.:5,%交纳;超过1【000万元的—部分,按照0.【1%交纳
【
:
《 3.符合民事【诉讼法第五十五条】第,四款规定《未参:加登记的《权利人向《人民法院提起诉【讼,的按照本项规定的】标准交纳申请费【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!
!。 (—。二)申请保》全措施的《根据实际保》全的财产数额—按照:下列标准《交纳
—
》 财产数额不超过1!000元《或者不涉及》财产:数,额的每件交纳30元!;超过?10:00:元至10万元的部分!按照1%交纳;超】过1:0万元的部分—按照:0.5%交纳但是】当事人申请保全措】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!超过5?000元
—
【 , 《(三)依法申请【支,付令的比《照财产案件受—。理费:标,准的1/3》交,纳
:
,
》 》 (四)依法【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!交,纳100元》
,
《
》 (五)【。申请:撤销仲裁《裁决或?者认定?仲裁协议效》力的每件交纳4【00元
—
】 (六)破产】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!额计算按《照财产案件》受理费标准减半【交纳但是《最高不超过30【万元
》
!。。 (七)海—事案件的申请费【按照下列标准—。交,纳
—
, 1.申请】设立海事赔偿责【任限制基金的每件】交纳10《00:元至1万元;—
— 2.申【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!。交纳1?000元至5—000元;
—
?
3.】申请:船舶优?先权:催,。。告的每件交》纳100《。0元:至500《0元;
《。
:
》 4?.申:请海事债权登记【的每件?交纳1000元;】
!。 5.申《请共同海损理—算的每件交纳1【000元
】
第十五!条 以《调解方式结案或【者,当事:人申请撤《诉的减半交纳案【件受理费
【
》 :第十六条 适用】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!减半交纳案件—受,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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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七,条 对财产案件】提起:上诉的按照》不服一审《判决部?分的上诉请求—数,额交纳案件受理费
!
:
《 第十八条 !被告:提起反诉、有独立请!求权的第三人—提出与?本,。。案有关的诉讼—请求人民法院决定】。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!交纳案件受理—费
?
【 第十?九条 依》照本:。办法:第九条规《定需要交纳》案件:受理:费的再审案件按【照不服原判》决部:分的再审《。。。请求:数,额交:纳案件受理费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