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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章 出庭应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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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第二十六》条, 税务《机,关,的出庭应诉人员【包,括负责人和委—托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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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七条 ? 主要负责人不【能出庭?的由分管被诉行【政行为承办机构的负!责人出?庭,应诉分管被诉行政行!为承办?机构的负《。责,。人,也不:能出庭?的,主要负责人指定其他!负责:人,。出庭应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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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】责,人不能出《庭应:。诉的应当委托本机】关相应的工作人员】出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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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条【 , 涉:及重大事项的案【件及人民法院书【面建:。议负责人出庭应诉的!案件税务机关负责】人应:当出庭应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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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对,于因纳?税发生的案件地市级!税务局负责人应【当出庭应诉县—级税:务局和?县级以下税务—机构负责人对所有案!件均应当出》庭应诉
! : :第二十九条 — 人民?法院书?。面建议负责人出庭】应,诉但负责人》不能出?庭应诉的税务机关】应事先向人民法院】反映情况《并按照人民法—院的要求出具书面】说明
】 : :第三十条 税【务,机关应当《按照人民法院通知】。按,时出庭因特殊情【况不能按时出庭的应!当,向人民法院申请【。延,。期开:庭
【 税务机关】收到人民法》。院的传票《时距离开庭时—间不足3日》的,:可以申请人民法【院,变更开庭时间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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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》十,一条 税务机关】认为审判《。人员以及《书,记员、翻《译人员、《鉴定人?、勘:验人与本《案有利害关系—或者其他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!判,的,应当申请《回避:
— , 申请回—。避一般应当在案【件开庭?审理前提出》回避事由在案—件开庭审理》后知道?的也可?以,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!出申请回避可以口】头提:出也可以《书面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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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!条 诉讼》。期间税务机关—。认为需?要停止?执,行行政行为的应当】。。向,人民法?院说明由人民—。法院:裁定停止执行
【
— : 第三十三条 税!。。务,机关对人《民法院作出的回【避决定、停止—。执,行裁:定以:及先予执行》的裁定?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!定或者裁定的人民法!院申:请复议一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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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四条》 发现对方出庭】人员:并非当事人本人或者!其法定代表人且未办!理委托?代理手续等》情形税务机》关可:以向法庭提出—异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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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三十:。五条 在》法庭调查过程中税务!机关应当根据法庭】询问以答《辩状的内容》为基础进行陈述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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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三十六条 】在举证过程》中税务机《关应当出示证据【材,料说明证《据的名称《、来源、《内容和证明目的
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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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。十七条 在质【证过程中税务机关应!当从:以下三个《方面对?其余各方当事人提】交的证?。据发表?质证意?见
《
! (?一,)对证据关联性的】质证
】 , 证据》。。与被诉行《政行为是否具有法】律、事实上的关【系
?
】 : (二)对证据合!。法,性,的质证
》
】1.证据的来源是】否合法;
】
—2.证据的》形式是否合法—;
! 3.是否存在】影响证据《效力的其他》违法情形
》
,
《 — (三《),对证据?真实性的质证
!
:
1.证据!的内容是否真实;】
—。 2.—证据是否为原件、】原物:复印件、复制件与原!件、原物是否—一,致;
】 ? 3.提供证据的】主,体或者证人与当【事人是否具有—利,害关系;
》
《
: , , 4.是否存—在影响证据真—实性的其他》情形
! 税务机关【应当发?表结论性意见—明确是?。否认可其余》。各方当事人提交证】据的:证明目的
【
:
经法【庭,许可税务机关可以】向证人?、鉴定人、勘验【人发问?可以申请重新—鉴定、调查》或,者勘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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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八条 在法【。庭辩:论中税务机》关应当在法庭主导】下从以下方面发【。表辩论意见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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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》是否认可法庭—总,结、归纳的争议焦点!问题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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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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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二!)围绕案件事实、证!据效力?、适用依《据和程?序规范等争议—焦点问题阐明作出】行政行为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】。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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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】 (三)反》驳对方当事》人,关于争议《焦点问题的意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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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如果发现案》件事实尚未》查清:的,税务机关《可以申请恢复—法庭调查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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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:十九条 税务机】关应当做好》。最后陈述坚持答【辩意见请求人民【法院依法裁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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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条】 对于人》民法院依法主持调解!的,案件税务机关应当】按,照调解预《案向法?庭表明?是否接受调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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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》十一条 税务机关!出庭:应诉人员《应当核?。对庭审?笔录并签字确认有】异议的及时向法庭提!出并在法《。庭许可后进行—更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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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二条 》 原告无正当—理由超过法定期【限改变诉讼请求、】提出新的诉讼理由】和事实?、提:交新的重《要证据依《据,税务机关应》当提出异《议并根据《应急预案妥善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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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。十三条 在接受调!解的案件中工—作小组应当结合原】告提出?的调解方案、—人民法?院的调解建议—拟定调解《方案并报《领导小?组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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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四十四—条 在行政诉讼过!程中发现本机—关作出的行政行【为确有错误》的工作小组》应当提出建议经【领导小组审定后【税务机关《。可以在人民》。法院对案件宣告判】决或者作出裁定前按!照法定程序改—变其所?作的行政行为并【书面告知人》民法院?和其:他各方当事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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