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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税务行《。政复议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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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 对各级税务局!的,。具体行政行为—不,服的向其上一—级税务局申请行【政,复,议,
【 对计划—单列市税务》局的具体行政—行为不服的》向国家税务》总局申请行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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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:七条 对税务所(!分局)、各级税务】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!政行为?。不服的向其》所属税务局申—请行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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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 — 对国家税》务,总局的具《体行政行为不服的】向,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!政,复议对行政复议决】定不服申请》人可以向《人民法院提起行【政诉讼也可以向【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!院的裁决为最终裁】决
】 第十九条 】 对下列《税,务机关的《具体行政行为不【服的:按照下列规定—申请行政复》。议
! (一)!对两个以上税务【。机,关以共同《的名义作出的具体】行政行?为不服的向共—同上一级税》务机关申请行—政复议;对税—务,机关与其他行—政机关以《共同的名义作—出的具体《。行政行?为不服的向其共同】上一:。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!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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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对被—撤销的税务机关在】撤销以前所作出【的具体行《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!行使其职权》的税务?机关的上一级税务】机,关,。申请行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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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《(三:)对:税务机关作出—逾期不缴纳罚款【加处罚款的决—定不服的向作出行】政处:罚,决定的?税务机关申请行【政复议但是对已处】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!。服的:一并向作出行政处】罚决定的《税务:机关:的上一级《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!议,
—。 申请人向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】地的县?级地方人《民政府?提交行?政,复议:申请的由接受申请】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!依照行政复》议法第?十五条、第十八条】的,规定予以《转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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