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税务行政复议管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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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《十六条 对—各,级税务局的》具体行政行为—。不服的向其》上一级税务》局申请行《政复:议
【 对计划单列!市税务局的具体行】政行为?不服:的向国家《税务总局申请行政】复议
【
《。 第十七《条 对税务所(分!局,)、各?级税务局的》稽查局的《具体行政行为—不服的向其所属税】务局申请行政复议】
! 第十八条》 对国家税务总】。局的具体行政—行为: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!局申请行政》复议对行政复议决】定不服申请人可【以,向人民法院提起【行政诉讼《也,可以向国务》院申请裁决国务【院的裁决为最终裁】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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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十九条 对下】列,税务机关的》具,体行政行为》不服的按照》下列规定申》请行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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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(一)对两个以【上税务机《关以共同的名—义作出的具体行政】行为不服的向共同】上,一,级税务?机关申请行政复议】;对税务机关与其他!。行政机?关以:。共同的名义作出【的具体行政行—为不服的向》其共同上一级—行,政机关?申请行政复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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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二)对被撤!销,的税务机关在撤【销以前?所作出的具体—行政行为不服的【向继续行使》其职权的税务—。机关的上一级—税务机关申请—行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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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对税务机关!作出:逾,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!款的决定不》服的向作出行政处】罚,决定: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!复议但是对》已处罚款和加处【罚款都不服的一并】向作:出行政?。处,。罚决:定的税务《机,关的上一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!。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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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申,请人:向具体行《政行为发生地—的,县级地?。方人民政府提—交行政复议申请【的由接受申请的【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!照,行政复议法第—十五条、第十八条】的,规定:予,以转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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