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: 变更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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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六《条 纳《税人税?务登记内容发生【变化的?应当向原税务登【记机关申报》办理变更税务—登记
》。
— 第十七条 【纳税人?已在工商行政—。管理机关办理变【更登记的《应当自工《商行:政管理机关变更登】记之日?起30日内向原税务!登记机关如实—提供下列证件、资】料申报办《理变更税务登记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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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《一)工商登记变【更,表及工商营业执照;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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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》 (二《)纳税人变更登【记内容的有》关,证明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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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三)税务!机关发放的原税【务登记证件(登【记证:正、副本《和登记表《等);
】
》 (四)【其他有关资》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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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》八条 ? 纳税人按照规【。定不:需要在工商》行政管理机关办【理变:更登记或者》其变更登记的内【容与工?商登记?内容无关的应当自】税务登记内容实【。际发生变化之日【起30日内或者【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!宣布变更之日起【。30日内持》下列证件到原税【务登:。记机关申报办—理变更税务》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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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《(一)纳税》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!关证明文件;
【。
! ? (二)税务机【。关发放?的原税务登》记证件(登记—。证正、副本和税务】登记:表等);《
《
? — (三)《。其他有关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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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九条 纳】税人: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!的证件、资料齐全】的,应如实填写税—务登记变《更表符合规定的【税务机关应当日办】理;: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!。关,应通知其《补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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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条 税务机关】应当于受理当—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!纳税人税务登记【表和税务登记—证中:的内容都《发生变更的》税务机关按变更后】。的内容重新发—放税:务,登记证件;纳税人税!。务,登记表的内容—发生变更而税务登】记,证中的内容》。。未发:。生变更的税》务机关不重新—发放税务登记—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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