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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 变更》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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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十六条 】纳税人税务登—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!当,向原税务登记机关】申报办理变更—税务登?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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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。七条 纳》税人已在工》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!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!商行:政管:理机关?。变更登?记之日起30日内向!原税务?登记机关如实提供】下列证?件、资料申报—办理变更税务—登,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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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工商】登记变更表及—工商营业执照;
!。
》 ? (二)纳税!人变:更登记?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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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—)税务机《关发放?的原税务登记证件(!登,记证正、《副本:和登记表等》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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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四《),其他有关资料
【
【。 第?十八:条 纳《税人按照规定—。不需要在工商行【政管理机关办理【变,。更登记或《。者其变更登》。。记的内容与工商登】记内容无《关的应当自税—务登记内容》实际发?生变化之日起30】日内或者自》有关机?关批准或者》宣布:变更之日起30日内!持,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!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!税务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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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!(一)纳税人变【更登记内容》的有关证明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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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》(二)税务机关【发放的原税务登【记证件(登记证正】、副本和税务登【记,表等);
】
— ? (三)其他—有关资料《
— 第十九条 ! 纳税人提交—的有关变更登记的】证件、资料》齐全的应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】变更表符《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!当日办理;不符【合,规定的税务机关【应通知其补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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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条 税务】机关应当于受—理当日办理变—更税务登记》纳税: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!登,记,证中的内容都发生】变更的税务机关按】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!放税务登记证件;】纳税人税《务,登记表?的内容发生》变更而税务登记证】中的内容未发生变】更的税?务机关不重新发【放税务?登记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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