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水行政许可的规定!。
! 第九条 】在法律、行政法规和!国务:。院决定?设定的水《。行政许可事项范【。围内国务《院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可以制定》规章对?实施该水《行政许可的程序【、条件、期限、【须提交的材料—目,录等作出具体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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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水行政《许可实施机》关可以根《据法律、行》。政法规、国》务院决定《和有关规章以规范性!文件的形式对水行】政许可?。执行中的具体问题】予以明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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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规章和规范】性文:件对:实施上位法》规定的行《政许可作出的具【体规:定不得增设》水行政许《可和增设违反上位】法的其他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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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条 !县级:。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!门或:者流域管《理机构?认为需要增》设新的在全国—。统一实施的水行【政许可或者认为法律!。、行政法规、国务】院决定设定的—水行政?许可不必要、不合理!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!可以向国务院水行政!主,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!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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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国务院水—行政主管部》。门认:为需要增设新的水行!政许可或者认为法律!、行政法规、国【。务院决?定设定?。的水行政许》可不:必要、不合》理需要修改或者废】止的:可以向国务院提出立!。法建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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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一【条 起《草法律草案、法【规草案和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,人民政府规章草案】拟设定水行政许可的!承担:。。起草任务的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应—当采取听证会、论证!会等形?式听:取意:见全面?评价设定该》水行政许可的必要性!、可行性、对经济和!社会可能《产生的影响》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评!价意:见以及听《取和采纳意见的情】。况
【。 , 水行》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!对水:行政许可的实施情】。况及存?在的必要性适时【进,行评价并将评价意】见报送该水行政许】。可,的设定?。机关
】 水》行政许可评》价管理办法》。由国务院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另行—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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