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《第一章? 总则
!
: 《第一条 为了规范!水行政许《可保护公民、法人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】。权益维?护公共?。利益和社会秩—序保障和监督水行】政许可?实施机关有》。效实施水行政管理根!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行政许》可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水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国防—洪法、中华人民共和!国水土保《持法等法《律法规制定本办法】。
— : , 第二?条 本办法所称水!行,政许可是《指水行政许可实【施机关根据》。公民、法《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!请,经依:法审查准予其从事】特定水事《活动的行为
】
? ? 本办法《所称水行政许—可实施?。。机关是指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水】。行政:主管部门、法—律法规授《权的流域管》理机构或者其他行使!。水行政许可权的【组织
?
,
:
第【三条 水行—政许可的规定—、实施和监督检查】适用本办法
】
》 上级水行政主】管,部门对下级水—行政主管部》。门以及水行政主管】部,。门,对,其直接?管理的?事业单?位,的,人事、财务、外【事,等,事项:。。的审批不属》于水行政许》可不适用本办法
!
?
第四条 ! 实施水行政—许可:应,当依照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、规—章和本办法规—定的权限、范围、】条件、程序和期限】
:
】第五条 实施水】行政:许可应当遵循公开、!公平、?公正的原则》
《
《 水行政许可【实施机关应当—公布水行《。政许可的权限、范围!。、条件、程序和期限!等规定;《应当公开《水行政许可的—实施过程和水行【政许可决《定的内?容但是涉及国—家秘密、商业秘【密或:者,个,人隐私的除外
】
水!行政许可《实施机关《应当建立核查、【回避、听《证、科学《决策等制度保障实施!水行政?许可的公平和公正】符合法定条件、标】准的:申请人有依法取得】水行政许《可的平等权利—水,行政许可实施机关】不得:歧视
】 第六条 !实施水行政许可【应当:遵循:便,民、:高效的原则
!
,
? 水行政许可实】施,机,。关应当精简办事环】节,推行便民措施提【高办事效《率提供优质服务
!
:
第七条!。 实施水》。行政许可应当为【。公民、法人或—者其:他组织依法行使陈】述权:、申辩权、损害赔】偿,权、申请行政复议】权提供便《利条件?
:
《 公民—、法人或者其他【组织:有权:就水行政许可的【实施情?。。况,向有关水行政—许可实施机关或者】其他机?关提出意见、—建议、投诉、批【评,、,检举或者控》告;:水行政许可实施机】关应当?认真进行审查—发现水行《政,许可有错的》应当主动改正
!
,
第八】条 水行》政许可实施机关【实施水?行政许可应当自【觉接受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和上级水行政主【管,部门的监督以及【社会监督
【。
,
—水行政许《。可实施机关应—当对公?民、法人或者其【他组织从事水行政】许,可事项的活》动实施有效监督【。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