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?四章 水《行政处罚的决定
!
第一节 —一般规定《
第十八条 水】。行政处罚机关应当】公示执法主体、人员!、职责、《权限、立案依据、实!施程序和救济渠道】等信息?
第十九条 水】行政处罚应》当由两名以》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!的,执法:人员实施
【 水行政—执法人员与案件【有直接利害关系或】者有其?他关系可能影响【公正执法的应当【回避当事人也有权】申请:其,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!申请的水行政处罚机!关应当依法审查由】水,行,政,处罚机关负》责人决?定决定?作出:之前不停止调查
!第二十条《 水行政处罚机关】在,作出水行《政处罚决定之前应】当书:面告:知当:事人拟作出》的水:行政处罚内》容及事实、理—由、依?据并告知当》事人依法享有陈【述、申辩、要—求听证等权》利不得限制》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!享有的陈述权、【。申辩权
第二十】一条 水行政—处罚机关在告知当事!人拟作出的》水,行政处罚决定—后,当事人申请陈述【、申辩的应当充分听!取当:事人的陈述、—申辩对当事人提出】的事:实、理?由和证据进行复核】当事人提出的—事实、?理由或者《证据成立《的水行政《处罚机关应》当采纳
【 水行政处罚机】关未向当《事人:告知拟作《出的水行政处—罚内容?及事实、理》。由、依据或者拒【绝听取?当事人的陈》述、申辩不得作出水!行政处罚决定—当,事,人明确放弃或者未在!规定期限内行—使陈述权、》。申辩权的除》外
》。 水行政处罚机】关不得因当事人【陈,述、: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!。罚,。
第二《十二:条 水行《。政处罚的启动、调】查取证、《审核:、决定、送达—。、执行等应当进【行,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!存
》 :查封:扣押财?产、强制拆除—等直接涉及生—命健康、《重大财产《权益的现场执法活】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!当进行?全程音像记录
第!二,十三条 水行政处】罚机关应当》在行政处罚》决定作?出之日起《七个工作《日内公开执》法机关、执法对象】、执法类别、—执法结论等信息危及!防洪安?全、供水《安全或者水》生态安?全等后果严重、【具有一定社会—影响的案件其行政处!罚决定书应》当依法?公开接?受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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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开的水行—政处罚决定》被依法变更、撤销】、确认违法》或者:确认无效的》水行政处罚机关【应当:在三个工作》日内撤回处罚决定】信息并公开》说明理由
】 涉及国家秘密、!商业秘密、个人隐】私的依照相关法【律法规?规定处理
》
第二?十四条 水行—政,处罚证据包括书证、!物证、?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!、证人证言、当事】。人的:陈述、鉴定意—见、勘验笔录和现】场笔录
】 证据?。收集应当严格—遵守法定程》序证据?经查证属实后方可作!。为认定案件》事实的根据
】 : 采用暴力、威胁等!非,法手段?取得的?证据不得《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!根据
第二十【五条 水《行政处罚机关依照】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利用电子技—术监控设备收集、固!。定违法事实的—应当经过法》制和技术审》核确保?电子技术监》控设备符合标准、设!置合理、《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!当向社会公布
】 电子技术】监控设备《记,录违法事实应当【真实、清晰、完整】、准:确
第二》十六条 水行政处罚!机关及其工作人【员对实施行政处罚】过程中知悉的—。国家秘密、商业【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!当依法予以》保密
第二节 简!易程序
《
第二十七条 违法!事实确?凿并有法定依据对】公民处以二百元以】下、对法人或者其他!组,织处以三《。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!。告的可以当场作【出水行政处》罚决定
《
第二十八》条 当?场作:。出水:行政处罚决定的水行!政执:法人员应当遵—。守下列程《序
(】一)向当事人出示】。行政执法证件
】 : (二)当场收集!违法证据
! (三)告》。知当事人《。。违,法,。事实、处罚理由和】依据:并告知当事人依【法享有陈述和申【辩的权利
! (:四)听取当事人【的陈述?和申辩?对当:事人提?出的事实、理由和】证据进行复核—当事人明确放—弃陈述或者》申辩权利的除—外
(】五)填写预定格式】、编有号码的水行政!。。处罚决定书并由水行!政执法?人,员,。签名或者盖》章
【(,六)将水《行政处罚决》定书:当,。场交付?当事人当事人—拒绝签收的》应当在水行政处罚决!定,书上:。注明
《 (七)【在五个工作》日内(在水上当场处!。罚自:抵岸之日起五个工】作日内)《将水行政处罚决【定书:报,所属:水,行政处罚机关备案
!
前款处罚!决定书应当载明当】事人的违法行—为水行政处》罚的种类和依据、】罚款数额、时间【。、,地点申请行政复议、!提起行政诉讼—。的途径和期限以【及水行政处罚—机关名?称
第三节 普】通,程序
第二十九】条 除本办法—第二十七条规—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!水行政处罚》外,水行政处罚机关对】依,。据水行政监督检【查或者通过投—诉举:报、其他《机,关移送、《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!。。发现的?违法行为线索应当】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!核查案情《复杂:等特殊情《。况无:法按期完成核查的】经本机关负责人批】准可以延长五个工】作日
?
》公民、法人》或者其他组》织有符合下》列条件的《违法行为《的水行政处》罚,机关应当《予以立案
】。 (一《)有涉嫌《违,。法的事实;
【 (二)【依法应当给予水【行政:处,罚;
【 (三)属于—本水行政处罚机关管!。辖;:
《 (四《)违:法行为未超过追责期!限
:
第三?十条 水行政执法人!员依:法调查案件应当【遵,守,下列程序
— (一)向】当事人出示行政【执法证件;
! (?二)告知当事人要】调查的范围》或者事项以》及其享有陈述权【、申辩权《以及申请回避的权利!;,
《 :(三)询问》当,事人、证人、—与案件有利害关【系的第三人进—行现场勘验、检查;!
》 (四)制》作调查?询问、勘验检查笔录!。
第?三,十,一条 水《行,政执:法人员可以要求【当事人及其他有关单!位、个人在一定期】限,内提供证明材料或】者与涉嫌违法行为有!关的:其他材料并由材【料提供人在有关材】。料上签?名或者?盖章
】当事人采《取暴:力、威胁的方式【阻碍调查取证的【水行政处罚机关【可以:提请:有关部门《协,助
:
》调,查取证过程》中无法通知当事【人、当事人不到场或!。者拒绝配合调—查水行政《。执法人员可以—采,取录:音,、录像或者》。邀请有关人员—作,为见证?。人等方式记录在【案
第三十二条】 水:行,政执法人员》收集证据时》可以采取抽样取【证的方法在证—据可能灭《失或者以《后难:以取得的情况下经】水行政处罚机关【负责人批准可—以先行登记保存【情况紧?急需要当场采取先行!登记保?存,措施的?水行政执法人员【应,当在二十四小—时内:向水行政处罚—机关负责人报—告并:。及,时补办批准手—。。续水行政处罚机关负!责人认为《不应当?采取先?行登记?保存措施的应当立即!。解除:
,
第三十《三条:。 水行政执法人员】先行登记保存有【关证据应《当当场清点开—具清单由《当事:人,和水行?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!盖章并当场交付先行!登记:保存证据通知—书当: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!到场、拒绝》签收的可以邀请有】关人:员作为见证人—签名或者《盖章采用录音、录】像等方?式,予以记录并由两名以!上水:行政执?法人员?。在清单上注明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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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登记保存物】品,时在原?地保存可能妨害公共!秩序、公共安—全或者对《证据保存不利的可以!异地:保存
— 先行登》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!者有关人《员不得销毁或—者,转移证据
第三十!四条: 对于先行登—。记保存?的证据应《当,在七个工作日内分别!作出以下处》理决定
!(一)?需要采取记录—、复制、拍照—、录像等证据保全】措,施的采?取,证据:保,全,。措施;
【 (二)需要进行!检测、检验、—鉴定、评估、—认定的送交》有关机构检》测、检验、鉴—定、评估、认—。定;
》 ?(三)依法应当【。由有关部门处理的移!。交有关部门;—
: (四—)不需要继》。续登记保存的解除先!行登记保存;—
? (五)—依法需要对船舶、车!辆等物品采取查【。。封、扣?押的依照《法定程序查封、【扣押;?
》。 ,(六:。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的其他【处理方式
】 逾期未》采取相?关措施的《先行登记《。保存措施自动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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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》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经水行政处罚—机关负责人批准中】止案件调查》并制作中止调—。查,决,定书
》。 (一)水【行政处罚决定必须】以相关案件》的裁判结果》或者其?他行政决定为—依据而相关案件【。尚,。未审结或者其他【行政决定尚未作出】的;
》 (二)涉及】法律适用等问题需要!送请有权机关—作出解释或》者确认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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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)因】不可抗力致》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!的,;,。
—(四)因当》事,人下落不明致—使案件暂时》无法调查的;
】。 (五—)其他应当中止调查!的情形
— 中止调查的原!因消除?后应当立即恢复案件!调查
第三十六条!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经水行政处罚—机关负责人批准终止!调查并制作终止【调查决定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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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(一)—。违法行为《已过追责期》限的;
!(二)涉嫌违法【的公民死《亡或者法人、其【他组织终止并—且无权?利义务承受》人致使案件调查【。无法继续进行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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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,)其他需要终止【调,查的情形
—第,。三十:七条 案件调—查终结水行政—执法人?员应:当及时提交调—查,报告调查报告—。应当包括当事人的】基本情况、》违法事实、》违法后果、》相关证据、法—。律依据?。等并提出依法是否应!当给予水行》政处罚以及给予何种!水行:政处罚的处理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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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八,条 调查终结水行】。政处罚机关负—责,人应当?对调查结《。果进行审《查根据不同情况分】别作出下列》决定
【 (一)确有应受】水行政处罚的违法】行为的根据情—节轻重及《具体情况作出水行】政处罚决定》。;
? (二—)违:法行为轻微》。依法可以不予水【行政处罚的不—予水行政处罚;
】
(—三):。违法:事实不能成立的【不予:水,行政处罚;》
》 ,(四)违法行为涉嫌!。犯罪:的移送司法》机关
第三十【。九条 有下列—情形之一在水行政处!罚机关负责人作出】水行:政处罚的《决定之前《应当进行《法制审核;未—经法制?审,核或者审核未—通过的不得作出【决定
(!一):涉及防洪安全、供水!安全、水生态安全】等重大公共》利益的;《
(二】)直接关系当事【人或者?第三人重大权—益经过听证程序的】;
《 (三)—案件情?况,疑难复?杂、涉及多个法律】关系的;
》
(四)】法律、法规规定应】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!他,情形
前!。款规定情形以外的】可以根?据案件情《况,进行法制审核
【
《 法制审核由水行】政处罚机关》法制工作机构—负责;未《设置法制工》作机:构,的,由水行政处》罚机关确定承担【法制审核工作的【其他机构或者专门人!员负责
【 案件调查人员不!得,同时作为《该案件的法》。制审核?人,员
第四十条【 法制审核内容
】
? (一)水行政】处罚主体是否合法】水行政执法人员是】否具备?执法资格;
! (二)水行政处!罚,。程序是否合法—。;
(三!)案件事实是否清】楚证:据是否合法充分【;
:
(四【)适用法律、法规】、,规章是否准确裁【。。。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!;
《。 (五)水行政!处罚是否《按照法定或者委托】权限实?施;
】(六)水行政—处罚文书是否—完备、规范;
! : (七)违法行为】是否涉嫌犯》罪、需要移送司【法机关;
! (:八,)法律?、法规规定应当【。审核的其他内容
!第四十一条 有下】。列情形之一在作出】水行政处罚决—定前:水行政?处罚机关《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!。
(一】)拟:作出较大数额罚【款、没收较大数额违!法所得、《没收较?大价值非法财物决定!的;
》 : (二)拟作出【限制开展生产经营】活动、?降低:资质等级、吊销许】。可证件、责令停产停!业、责令关闭、【。限制从业决定的;
!
(三)水!行政处罚机》关负责人认为—应当提?。交集体讨论的其他案!件
— 前款第(一)项所!。称“较大数额”【、“较大价》。值”对公《民是指人民币(【或者等值物》品,价值)五千元以上、!对,法人或者其他—组织:是指人民币》(或:者等值物品》。。价值:)五万元以上—地方性法规》、,地方政府规章另有】规定的从其规定【
第四十》二条: 水行政《。处罚机关给》予,水行政处罚应当制作!水行政处罚决定【书水行政处罚决定书!应当载明下列事项】
? (一)当事人!的姓名或者名称、】地址;
【 (二)违—反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—的事实和证据—以及当事人陈述【、,申辩和听证情况【。;
【(三)?水行政处罚的—种类和依据;
! (四》)水行?政处罚的履行方【式和期?。限;
【 ,(五)申请行政复议!。、提起行政诉讼【的途径和期限;
! (六—。)作出水行政处罚决!定的水行政处罚机关!名称和作《出决定的日期—
《 :对同:一当事人的两个【或者两?个以上?水事违法行为可以】分别制作水行政处罚!决定书也可以列入】同一水行《政处罚决定书
【
第四十三条 水行!政处罚机《关应当自《立,案之日?起九十日内》作出水行政》处罚决定因》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!因不能在规定—期限内作出水行【政处罚决定》的经本机关负责【人批准可以延长六】十日
— 案件办理过程中!中止调查《、听证、公告、检测!、检验、鉴》定、评估、认定【、,送达等?时间不计《入前款?规,定的期?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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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四十四条 水行政处!罚机关?送达:水行政?执法文书《。可以采取下》列方:式直接送达、留置】送达:、邮寄送达》、委托送《达、电子《送达、转《。交送达、公告送【达或者其他方—式送达水行》政执法文书应当使用!送达回证并存档【
第四《十五条 《水行政执法文书应当!在宣:告后当场交付—当事人;当》事人不在场的—。水,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在!。七个:工作日?内依照中华》。人民:共和国民事》诉讼:法的有?关规定将水行政处】。罚决定书送达—当事人由当》事人在送达回—。证上签?名或者盖章并注【明签收日期签收日】期为送达《日期
》 当事》人拒绝接收水行政】执法文?书的送达人》可以邀请有关—基层组织《或者所在《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!在送达回证上—注明拒收事由和日】期由送达《人、见证人》。签名或者盖章把水】行政:执法:。文书留在当事人的】住所;也《可以将水行政执【法,文书留?在,。当事人的住所—并采取拍照、录【像等方式记录送达】过程:即视:为送达?
邮寄】送达的交由国家【邮政机构邮寄—以回执上注》明的收件《日,期为送达日期
! 当事人同意】并签订确认书的水行!政处罚机关》可以采取传真、电】子邮件、即时—通讯信息等》方式送达《到达受送《达人特定《系统的日期》为送达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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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当事人下落不【明或:者采用其他方式无】法送达的《水行政处罚机—关可以通《过,本机关或者本—级人:民政府网站公告送】达也可以根据需要】在当地主要新—闻,媒体公告或者—在当事?。人住所地、经—营场所公告送达
!第四节 《听证程序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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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六:条 水行政处罚机关!拟作出下列水行政处!罚决定应当告知当】事人有要求》听证的权利当事人】要求听证的水行【政处罚机关应—当,组织:听,证
(】一)较大《。数额罚款、没收较大!数额违?法所得、没收较大价!值,非法财?物;
《 (二)【降低资质等级、吊销!。许可证件、责令停产!停业、责令关闭【、限制从业;
! : (三)《其他较重的水行【政处罚;
》。
: : (四)《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定的其他《情形
【 前款第(一)项所!称“较?大数额”、“较大价!值”对公民》是指人民币(或【者等值物品价—值)一万《元以:上,、对:。法人或?者其他组织是指人民!币(或?者,等值物品价值—)八万元以》上地方?性法规、地方政府】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!规,定
第四》十七条 听》证应:当由水行政处罚机关!法制工作机构—或,者相应机构负责依照!以下程序组》。。。织
(】一):当,。事人要求《听,证的:应当在水《行政处罚《机关告知《后五个工作日内【。提出
?
《 (二)在》举行听证会的—。七个工作日》前应当向当事人及】有关人员送达水【。行政处罚《听证通知书》告知举?行听证的时间、【地点、听证人员【名单及当事人—。可以申请《回避和委《托代理人等事—项,
,。
》(三)当事人可【以,亲,自参:加听证也《。可以委托《一至二人代》理当事人委托代【理人参加听证的应】当提交授权》委托书当事人及其】代理人应当》。按期参加《听证无正当理由拒】。不出:席听证?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!出听证?的视为放弃听—证权利终止听证【
: (四)【听证参加人》由,听证主持人、听证员!。、记录员、案件【调查人员、当—事人及其委托代理】人、证?人以及与案件处理结!果有直接利害关系】的第三人等》组成听证主持人、听!证员、?记录员?应当由水行政—处罚机关指定—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!相应机构工作人员】等非本案调》查,人员担任
】 ,。。 (五)当事—人认为听证主—持人、听证员、记】录员与本案有直接】。利,害,关系的有《权申请回避
】 (《六)除涉及国家秘密!、商业秘密或者个人!隐私依法《予以保密外》听证公开举行
! : (七)举行听【证时案件调》查人员提出》当事:人违法的事实、证据!和水行政处罚建议当!事人进行申辩—和质证
】 (八)听证应【当制:作笔录?并交当事人或者【其代:理,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!者盖章?当,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!绝签字?、,盖章的由听证主【。持人:在笔录中注明
【
第四十八条—。 ,听证结束后水行政】处罚机关《应当根据听证笔【录,依照本办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】定作出?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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