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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章 水—行政:处罚的决定
】
第一节 一—。般规定
第—十八条 水行政【。处罚机关应当公示执!法主体、《人员、职责、权【限、立案依》据、实施程序和【。救济:。渠道等信《息
:
第十九条 水行政!处罚应?当由两名以上—具有行政执法资【格的执法人》员实施
【 水行《政执:法人:员,与案件有直接—。利害:关系:或者有其他》关,系可能影《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!避当事人也有—权,。申请其?回避当事人》提出回避申请的【水行政处罚机—关应当依法审查【。由水行?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!定决:定作出之《。前,不停止调查
第二!十,条 水行政处罚机】关在作出水行政【处罚决定之前应当】书面告知当事人【拟,作,出的水行政处罚【内容及事《实、理由、依—据并告知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!、,申辩、要求》听证等权利不得限制!或者变相限》制当事人享》有的陈?述权、申《辩权
?
第:二十一条 水—行政处罚机关在【告知当事人拟作出】的,水行政处罚决定后】当事人申请陈—述,、申辩?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!人的陈述、申—辩对当事人提—出的事实、理由和】证据:进,行复核当事人提【出的事?实、理由或者—证,据成立的水》行政处罚机关应当采!纳
:
水行政处!罚机关未向当事人告!知拟作?出的水行政处罚【内容及事实》、理由、《依据或?者拒绝?听取当事人的—陈,述、申辩不得—作出水行政处罚决】定当事人明确放【弃或者未在》规,定期限内行使陈述】权、申辩权的除【外
水行!政处罚机《。关不得?因当事人《陈述、申辩而给予更!重的处罚
第【。二十二条 水行政处!罚的启动《、调:查,取证、审核、决定、!送,达、执行等应当进行!全过程?记录并归档保存
! 查封扣【押财产、强制拆【除等直接涉》及生命?健康、?重大:财产权益的现场执】。法活:动和执法办》案场所应当进行全程!音像记录
第二十!三条 水《行政处罚机关—应当在行政》处罚决定《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!日内:。公开执法机关、执】法对象、执法类别、!执法结论《等信息危及防洪安全!、供水安全》或者水生态安—全等后果严》重、具有一定社会影!。响的:案件其行政处罚【决定书应当依法公开!接受社会监督
【
《 公开的水行政处】罚决定被依法变更】、撤销?、确认?违法或?者确认无效的—水行:政处:罚机关?应,当在三?个工作日内撤回【。处罚决定《信息并公开说明理】由
— 涉及国家秘—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!隐私的依照相关法律!法规规定处理
】第二十四条》。 水:行政处罚证据包【。括书证、物证、【视听资料、电子【数据:、证人证言、当【事人的陈述、鉴定】意见、勘验》笔录和现场笔—录
:
》证据收集应当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】证据:经,查证属实后方—可作为认定》案件事实的根据
】
采—用暴力、威》胁等:非法手段取得—的证据不得作为【认定案件事》。实,的根据?
第二十》五条 水行政处【罚机关依照法律、行!政法规规定利用电】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!、固定违法事实的】应当经过法》制和技术审》核确保?电子技术监控—设备符合标准、设】置合理、标志明显设!置地点应《当向社会公》布
— 电子技术监控【设备记录违》法事实应当》真实、清晰、完整】。、准确
《
第二十六》条 水?行政处?。罚机关及其工作人】员对实施《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!的,国家:秘,密、商业秘密—。或者个人《隐私:应当依法予以保【密
第二节— 简易程《序
第二》十七条 违法事【实确:凿并有法定依据【对公民处以二百元】以下、对法人或者其!他组织处以三—千元以下罚款或者】警告:的可以当场作出水行!政处罚决定》
第二十八条 】当场:。作,出,水行政处罚决定的水!。行政执?法人员应当遵—守下列程序
】。 ?(一)向当事—人出示?行,政执法证《件
:
(二)】。当场:收集违法证据
! ,。 (三)告知当事!人,违法事实、处罚理】由和依据并告—知当事人依法—享有陈?述和申辩的权—利
:
(—四)听取当》事人的?陈述和?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!事,实、理由《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!人明确放《弃陈:述或者?。申辩权利的除—外
《 ?(五)填写预—定格式?、编有号码的水【行政处罚决》定书并由《水行政执法人员签名!或,者盖章
— (六)—将水行政处罚决【定,。。书当:场交:付当事?。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!应当在水行政—处罚决定《书上注明
】 :。(,七)在?五个工作日内(【在水上当场处罚自】抵岸之日起》。五个工作日内—),将水行政《处罚决定《书报所属水行政【处罚:机关:备案
前!款处罚决定书应当】载,明当:事人的违《法行为水行政处罚】的种类和依据、【罚款数额、时—间、地点申请行【。政复议、《提起行政诉讼的【途径:和期限以及水行政处!罚机关?。名称
第三节 普!。通程序
》第二十?九条 ?除本办法第》二,十七条规定的可【。以当场作出的—水行政处罚外—。水行政处罚》机关对依据水—行政监督检》查或者?。通过投诉举报、其他!机关移?送,、上级机关交办【等途径?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!。应当在十个》工作日?内予以?核查:案情:复,杂等特?殊,情况:。无法按期《完成核查《的经:本机关负责人批准】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!
《 公民、法人【或者其他《组,织有符合下列条件】的违:法行为的水行—。政,处罚机关应》当,予以立案
— : (一)》有,涉嫌违?法的事实;
—。
》(二)依法应当【给予水行政处罚;
!
, (三)属】于本水行《政处罚机关管辖;】
? (《四)违法行为未【超过追责期》限,。。
,。
第三十条 水行政!执法人员《依法调?查,案,件应当遵守下列【程序
】(一)?向当:事人出示行政执【法,证件;
》。 (》二,)告知当事人—要调查的范围或者】事项以及《其享有陈述权—、,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!的权:利;
】(三)询问当事人、!证人、?与案件有《利害关系的第三【人进行现场勘验、检!查;
《 (四)制作!调查询问《。、勘验检《查,笔录
第三—十一条 水行政【。执法人员《可以要求当事人及】其他有关单位、【个人在一定期限内提!供证明材料或—者与涉嫌违法行为有!。关的:其他材?料并:由材料提供人在有关!材料上签名或—者盖章
!当事人?采取暴力、威—胁的方?。式,阻碍调查取证—的水行政处》罚机关可《以提请有关部门协】助
【。调查取证过程中无】法通知当事人、当】事人不?到场或?者,拒,绝配合调查水行政】执法人员可以采取录!音、录?像或者邀请有—关人员作《为见证人等》方式记录在案
第!三十:二条: 水行?政执法人员收集证】据时可以采取—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!据,可能灭失或者以后】难以取?得的情况下》经水行政处罚—机关负责人批准【可以先行登记—保存情况《紧急需要当场采取先!行登记保存措施的水!行政:执法人员应当—在二十四小》时,内向水行政处—。罚机关负责人报【告并及时补办—批准手续水行政【处,罚机:关负责?人认为不应当采取先!行登:记保:存措施的应当立即解!除,
第三《十三条 水行政执】法人员先行登记保存!有关证?据应当当场清—点开具清单由当【事人和水行政执法】人员签名或》者盖:章并当场交》付先行?登记保存证据通【知书当事人》不在场或者》拒绝到场、拒绝【签收的可以邀请有关!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名!。。或者盖章采用录音】、录像?等方式?予以:记录并由《两名以上水行政【。执法人员在》清单上注明情况【
登【记保存物品时在原】。地保:存可能妨害公—共秩序、公共—安全:或者对证据》。保存不利的可—以异地保存》
先行】登记保存期间—当事人或者》有关人?员不得销《毁或者?转移证据
第三】十四:条 对于先行—登记保存的》证据应当《。在七:个工:。作日内分别作出【以,下处理决定
—
《 (一)需要—采取记录、复—制、:拍,照、录像等证据【保全措施《的采取证《据,。保全措施;
! (?二,)需要进行检测、】检验、?鉴定、评《估,、,认定的送交有关【机构检测、检验、鉴!定、评估、认定【。;
(】三)依法应当由有】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!关部:门;:
(四】)不需要继续登记】保存的解除先行登记!保存;
— (五)依法】需,要对船舶、车辆等物!品采取查封》。、扣押的依照法定程!序查封、扣》押;
》 (六)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处!理方式
!逾期:未采取相关措施的】先行登?记保:存措施?自动解除
》
第三十五条— 有下列情形之【。一经水行政处罚机关!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!调,查并制作中止调查】决定书?
(【一)水行政处罚【决定必?须以相关案件的裁】判结果或《者其他行政决—定为依据而相—关,案件尚未《。审结:或,者其:他行:政决定尚未》作出的;
— (》二)涉及法律适用等!。问题需要送请有【权机关作出解释或】者确认的;
! (三)》因不可抗力致—使案件暂时无法调】查的;
— , , (四)因当事人下!落不明致使案件【暂时无法调查的;】
(五)!。其他:应当:中,止,调查的情形
【 ? 中止?调查的?原,因消除后《应当:。立即:恢复案?件调查
《
,第三十六《条 有?。下,。列情形之一》经水行政处罚机【关负:责人批准终止调【查并制作终止调查决!定书
【 (一)《违法行为《已过:追责期限的;
【
, :。。 (二)涉嫌违法!的公民死《亡或者法《人、其他组织终止】并且无权利义—务承受人致使案【件调查?无法继续进行—的;
》 : (三)其》他需要终止调—查的情?形
第三十七【条 案件调查终结水!行政执法《人员应?当及时提交调查报】告调查报告应当包】。括当事人的基—本情况、违》法事实、违法后果】、相关证《据、法律依据等【并提出依法》是否应当给予水行】政处罚以及给予何】种水行政处罚的处理!意见
第三十【八,条 调查终结水行】政,处罚:机关负责《人应当对调查结【。果进行审《查根据?不同情?况分别作出下—列决定
】 ,。(一:)确有?应受水行《政处罚的违法行【为的根据《情节轻重及具体【情况作?出水:行政处?。罚决定?;
《 (二》)违法行为轻微依法!可,以,不予水行政处罚的】不予水行政》处罚;
【 (三)违法事】实,不能成立的不予【水行政处罚》;,
: : (四《)违法行为涉嫌犯罪!的移送司《法机关
《
第三?十九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?在水行政处罚机关】负责:人作出水《行,。政处罚?的,决定之前《应当进行法制审核】;未经法《。制审核或者审核未】。通,。过的不?得作:出决定
《
,。 ? (一)涉及防洪】安全、供《水安全、水生态【安全:等重大公共》利益:的;:
《 (二)直接【关系当事人或者第】三人重大权益经【过听证程序》。的;
【 (三)案件情【况疑难复杂、涉【。及多个法律关系的】;,
—(四)法《律、法?规规:定应当进行》法制:审,。核的其他《情形
》 :。 ,前款规定情形以【外的可以根据案件情!况进行法制审核
! 法制审【核由水行政处—罚机关法制工作机】构负责;未》设,置法制工作机构的由!水行政处罚机关确定!。承担法制审》核工:作的其?他机构或者专门人员!负责
《 : 案件调查—人员:不得同时作为—。该案件的《法制审核人员
第!四十条 法》制,审核:。内容
?
, (一)【水行政处罚主体是】否合法水行》政执法人员是否具】备执法资格;—
(【二,)水行政处罚程【。。序,是否:合法;
!(三)案件事实【是否清楚《证据:是否合法充分;【
: (四)适】用法:律、法规、规—章是: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!。是否适?。当;
?。
? (五)》水行政处《罚是否按照法定或】者委:托权限实施;
! ,。 (六)》水行政处罚文—书是否完备、—规范;
— (七)违法】行为是否涉嫌犯【罪、:需要移送司法—。机关;
《。
(八【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?应当审核《的其他内容
第四!十,。一条 有下》列情形之一》在作出水行政处罚决!定前水行《政处罚机《关负责人应》当集体?讨,论
? 《(一)拟作》出较大?数额罚款、没收较大!。数额违法所》得、没?收较大价值非法【。财物决定的》;
:
《 (二)拟作出限】。制开展?。生产经营活动、降低!资质等级、吊销许可!证件、责令停—产停业、责》。令,关闭、限《制从业决定的—;,
《 (三)》水,。行,。政处:罚机关负责人认【为应当?提交集体讨论的【。其他案件
【 前《。款,第,(一)项所》称“较?大数额”《、“较大价值”对】公民是指人民—币(或者等值—物品价值)》五千元以上、—对法人或《者其他组织》是指人民币(—或者等值物品价【值)五万元以—上地:方性法?规,、地方政府规—章另有规定的从【其规定
》。第,四十二条 水行【政处罚机关给予水】行政处罚应》。当制作水行政处【罚决定书《水行:政处:罚决:定书应当《载明下列事项
】 《(一)?当事人的姓》名或者名称、地【。址;
】(二)违反》法律、法规、规【。章的事实和》证据以及当》事人陈述、申—辩和听证《情况;
《。
, 《(三)水行政处罚的!。种类和依据;—
》 ,(四)水行政处罚的!履行方式和期限;】
《 (五)申请行】政复议、提起行政】诉讼的途径和期限;!
: ? (六?),。作出水行政处罚【决定的?水行:政处罚机关名称【和作出决定》。的日期
】 对:同一当事人的两个】或者两个以上水事违!法行为可以分—别,制作:。水行政处罚》决定书也可以—列入同?一水行政处罚决定】书
?第四:十三条 水行政处】罚机关?应当自?立案之日《起九十日内作出【水行:政,处罚决定因案情复杂!或者其他原因—不能在规《定期限内作出水【行政:处罚决?定的经本机》关负责人批准—可,以延长六十日
】 ? 案件办理过程中】中止调查、听证、】公告:、检测?、检验、鉴定—、,评估、?认定、送达等—时间:不计入前款规定的】期限:
:第四十四条 水行】政处罚机《。关送达水行政执法文!书可:以采取下《。列方式直接送达、】。留置送?达、邮寄送达、委托!送达、电子送达、】转交送达、公—告送达?或者:其他方式《送达水行政执法文】书应当使用送—达回证?并存档
《
第四十五条 水】。。行政执法《文书应当在宣告后当!场交付当《事人;当事人不【在,。。。场的水?行政处罚机关—应当在?七个工作日内—依照: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民事?诉讼:法,的有关规定将水行政!处罚决?定书送达当》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!回证上?签名或者盖章并【注明:签收日期签收日期】为送达日期
】 当事人拒绝】接收水行政》执法文书《的送达人可以邀请】有关基层《组织或者所在单【位的代表《到场见证在》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!事由和日期由送【达人、见证人—签名或者盖章把水】行政执法文书留【在当事人的住所;也!可以:将水行政执法—文书:留在当?事人的住所并采【。取拍:照、录?像等:。方式记?录送达过程即视为】送达
【 邮寄送《达的交由国》家邮政机构邮—寄以回执上注明【的收件日期》为送达?日,期
:
《 当事人同意并签】订确认书的水行政】处罚机关可以采取】传真、电子邮件、】即时通讯信息等【方式送达到达—受送达人《特定系统的日—期为送达日期—
: : 当?事人:下落不?明,或者采用《其他方式无》法送达的水行政【处罚机关可以—通过本机《关或:者本级?人民政府《网站公告送达—。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当!。地主要?。新,闻媒体公告》或者在当事》人住所地、经—营场所公告送达【
第四节 听【证程序?
第四《十六条 水行政处】罚机关?拟作出下列》水行政处罚决定应当!告知当事人有—要求听证《的,权利当事人要—求听证?的水:行,政处罚机《关应:。当组织听证》
》 (一)较大数额】罚款:、没收较《大数额?违法:所得、没收较大【价值非法财物;【
—。(二)降低》资质等级《、吊销许可证件【、责令停产停—业、责令关闭—、限制从《业;
》 (三)其【。他较重的水行—政处罚;《
,
《 (四)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的其他?。情形
【 前款第(一)【项所称“较大数额】”、“较大价值”】对公民是指人民【币,。。(或者等值物品价】值)一万元》以上、?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是指:。人民币(或者—等值物品价值)八万!元以上地方性法规、!地,方政府规章另有规定!的从其规《定
第四十七条 !听证应当由水—行政处罚机关法【制工作机构或—者相应机构负责【依照:以下程?。序组织?
? (一)—当事人要《。求,。听证的应当在水行政!处罚机关告知后五】个工:作日内提出
【 ? (二)在举—行听证会的七—个工作日前应当向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送!达,水行政处罚听证【通知书告知举行【听证的时间、—地点、听证人员名】单及:当事人可以》申请回避《。和委托代理人等事项!。
,。
, , (三》)当事人可以亲自】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!一至二人代理—当事人委托》代理人参加听证的】应当提交授权委托】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!。。应当按期参加—听,证无正当理由拒【不出席?听证或者未》经许可中途退出【听证的?视为放弃听证权利】终止听证
【 (《四)听证参加人由听!证主持人《、听证员、记录【员、:案,件调查人员、当事】人,及其委托《。代,理人、证人以及与】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!利害关系的第—。三人:等组成听证》主持人、听证员【、记录员应当由水行!政处:罚,机关指?定的法制工作机【构或者相应机构【工作人员等》非本:案,调查人员担任
】 , (《五):当事人认为听证【主持:人、:听证员、记录员【与,。。本案有直接利害【关系的有《权申请回避
—
(—六)除涉《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!密或者个人隐私依】法,予以保密外听证【公开举行《
—(,。。七)举?行听证时案》件调查人员提—出,当,事人违法的事—实,。。。。。、证据和水行政处】罚建议?当事人进行申—辩和质证
— (八)听】证应当制作笔录并交!当,事人或者《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!签字或者《盖章当事人或—者其代理《人拒绝签字、盖章的!由听证主持人在笔】录中注明
第四】十八条 《听证结束《后水行政处罚—机,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!依照本?办,法第三?十八条的规定作【出决定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