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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章 ?水行政处罚的—执行和结案 —。 : 第:四十九条 水—行政处罚决定—作出:后当事人应》当履:行 ?    当事人【对,水,行政处罚决定—不服:的可以依法申请行】政复议或《者提起行政》诉讼申请《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!政诉讼的水行政处罚!不停止?执行法律另》有规定的除外  !   ?当事人申请行—政复议或者》提起行政诉讼的加】处罚款的数额在【。行政复议《或者:行政: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! ,第五十条 》除当:。场收缴的《罚款外作《出水行政《处罚:决定的水《行政:处罚:机关及其执》法人员不《得自行收缴罚款【     —当事人应《当自收到水行—政处罚决《定书:之日起?十五日内到指定【的银:行或者通《过电:子支付系统缴纳罚】款 第五十一条 !。当场作出《水行政处罚决定【依,法给予一百元以下】罚款或者不》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!以,执行的水《行政执法人员—可以当场收》缴罚款 《。     当事人提!出异议的《不停止当场执行【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!的除:外     【在边远、水上、交】通,不便地区水行政处】罚,机关及?其水行政《。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!款决定后当事人到】指定: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!付,。系,统缴纳罚《款确有?。困难经当《事人:提出水行《政处罚机关及其【水行政执法人—员可以?当场:收缴罚款收缴罚款后!应当向被处罚人出】具,相关凭?证 ?第五十二条 水行政!。执法:人,员当场收缴》。的罚款应当自收【缴罚:款之:日起二个《工作日内交至水【行政处罚机关;在】水上当场收》缴,的罚款应当自抵岸】之日起二个》工作日内交》至水行政处》罚机关?;水行政处罚—机关应当在》二个工?作日:内将罚款缴付指【定的银行 第五】十三条 当事人确有!经,济困难需要延期或】者分期缴纳》罚款:的应当提《出书面?申请经作出水—行政处罚决定—的水行政处罚机关批!准后:可以暂缓或者—分期缴纳 第五十!四条 当《。事人逾期不履行【水,行政处罚决定的作】。出水行政处》罚决定的水》行,政处罚机关》可以采取《下列措施  【   (《一):到期不缴纳罚款的】每日按罚款数额【的百分之三加处【罚款加处罚》款的数额不得超【出罚款的数》额; ?     》(二)根据法律规】定将查封、扣押的财!物拍卖、依法—。处理抵缴罚款; !   ? ,(三)根据法律规定!申,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或者采取其】他行政强制》。执行:方式     水!行政处罚《机关批准延》期,、分:期缴:纳罚款的申请人【民法院强制执—行的期?限自暂缓或者分期】缴纳罚款期限结【束,之日起计《算 第五十五条 !水行政处罚机关申请!人民法?院强制执《行,前有理由认为—被执行人可能逃避】执行:的可以申请人民【法院采取财》产保全措施 第】五,十,六条 有《下列:情形之?一水行政执法人员】应当制作结案审批】表经水行政处罚机关!负责:人批准后结案—     (一】)水: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!毕的; 》   ?。 (二)已经依法】申,请人民法院》强制执行人民法【院依:法受理的; 【    (三)决定!不予:。水行政处罚的;【 ,     (四【)案件已经移送管辖!并依:。法,受理的;   】  (五)终止【。。调查的;   】  (六)》水行政?处罚决定被》依法撤销的;  !   (七)水行】政处罚决定终结执行!的;     】。(八)水行政—处罚机关《认为可以结案的其】他情形 第五【十七条 案》。。件承:办人员应当在普【通程序结案》后三十?日,内,或者:简易程序结》案后十五日内—将,。。案件材料立》卷并符合下列要【求  《  : (一)一》案一:卷案:卷可:以分正卷、副卷;】。     (【二)与案《件相关的各类文【。书,应当齐?全手续?完备:;     (三!)案卷?装,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!档案管理要求 】。 ,   立卷完—成后应当立即统一】归档案卷保管及【查阅:按档案管理有关规】定执行任何单位、】个人不得非法伪造】、涂改、增加、抽】取案卷材料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