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二章 】水行政处罚的实施】机关和执法》队伍
第【五条 ?。下列水行政处罚【机,关在法定授权—范围内以自己—的名义独立行—使水行政处罚权【
(一】)县级?以上人?民,政府水?行政主管《部门;
》 (二)国务!院水行政主》管部门?在国:家确定的重要—江河、湖《泊设立的流域—管理机构(》以下简称流域管理】机构)及其所属【。管理机构;
!。 (三)》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决定行使水行政!处罚:权的乡镇人民—政府、街道办事处;!
: (四)法】律、法?。规授权的其他组织
!
第六?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可以在其《法定权限内》委托符合本办法【第七条规《定条件的水政—监察专职执法队伍】、水行政执法专职机!构或者其他组—织实施水行》政处罚
— 受委托组织在!委托权?限内以委托水—行政主管部》门名义实施水行政】处罚;?不得再委托其—他组织或者个—人实施水行》政处:罚,
第?七,条 受委托》组织应当《符,合下列条件
【 (》一)依法《成立并具《有管理公共事务职】能;
【。 ,。(二)?。具有熟悉有》关法:律,、法规、规章—和,水利业务《并取得行政》执法资格的工作【人员;
— (三)—需要进?行技术检查》或者技术鉴定的【应当:有条件组织进—行相应?的技:术检查?。或者技术《鉴,。定
第八》条, 委托实《施,水,行政处罚委托水【行,政主管?部门应当《同受委托《组织签署委》托书委?托,书应当载《明下列?事项
》 (一)委托水!行政主管部门和受委!托组织的名》称、地址、法定代】表人姓名、统一【社会信用代》码;
?
(二)委!托实施水行政处【罚,的,具体事?项、权限和委托【期限;
】。 (三)违反委托】事项应承担的责任】;
《 (四)其【。他需:载明的事项
! :委托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和受委托》组织应?当,将委托书向社会公】。布
? , : 受委托组织实施水!行政处罚不得—超越委?。托书载明的权限和】期限
?
: 委托水行政主!管部门发现受委【托组织不《符合委托《条件的应当解除委托!收回委托书》并向社会公布
【
第九条 》委托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《当对受委托组—织实施水《行政处罚的行—为负责监督并—对该行?为的后?。果承担法律责任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