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防!止地表水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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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:二,十条 跨》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的生活饮用水地表】水源保?护区由有关省、自治!区、:直辖市人民政—府协商划定;协商】不成的由国务院【环境保护部门—会同国务院水—。利、国土资源、卫生!。、建设等《有关部门提出—划定方案报国务院】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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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其他生活饮用水地】表水源保护区的【划定由有关市、县】人,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!方案报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?人民政?府批:准;协商不》成的:由省、自治区、【。直辖: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!部门会同同级水【利、国?土资源、卫生—、建设等有关部门提!出划定方案报省、】。自治: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!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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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!饮用水地表水源【保护区?分为:一级保护《区和:二级保护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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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?二十一条《 生活饮用—水地表水源一级【保护区内的水质适用!国家地?面水环境质量—标准Ⅱ类标准;二】级保护区《内的水?质适用国家》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!Ⅲ类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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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二条 生!活饮:。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!护区的保护依照水污!染防治法第二—十条的规定执行【
— 第二十三】条 : 禁:止,在生活饮用水—。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!内新建、扩建向水体!排放污染物的—建设:项目在?生活饮用水地表水】源二级保护区内改】建项目必须》。削减污染物》排放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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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禁,止在生活饮用水【地表水源二》。。级,保护区内超》过国:家规:定的: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!。物排放标准排放【污染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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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禁止在生》活饮用?水地表水源》二级保护区内设【立装卸垃圾、油【类及其他有》毒有害物品的码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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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—十四:条 利用工—业废水和城市污【。水进行灌《溉,的县级以上》地方:人民政府《农业行政《主管部门应》当组织对用于灌溉】的水:质及:灌,溉后的土壤、农产品!进,行定期监测并采【取相应措施防—止污染土壤、地【下水和农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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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二,十五条 在内河航!行的船舶应当—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!防污设备并持有【船舶检验部门—签发:的合: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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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【无防污设《备或者防《污设备不《符合国家规定的应】。当限期达到规定【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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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二十六条 在内河!航行的船舶必须持】有海:事,管理机?构规定的防污文【书或者记录文—书在内河航行的1】50:总吨以上的油轮和】400总吨以上的非!油,轮必须持有油类记录!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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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七条《 港口或》者码头应《当配备?含油污水和垃—圾的接收与处理【设施接?收与处理设施—由港口?经营单位《负责建设、管理【和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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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内河航行的船!舶不得向水体—。。排放废油《、残油?和垃圾?在内:河航行的客运—、旅游船《舶必须建立垃—圾,管,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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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!条 ?在港口的船舶进行】下列作业必须—事先向海《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!经批准后在》指定的区《域内进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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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一,)冲洗载运有毒货物!、有粉尘的散装【货物的船舶甲—板,。和舱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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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】排放压舱、洗舱和机!舱污水以及其—他残余物质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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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。 (三)使用化学】消油: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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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九条 ? 船舶?在港口或《者码头装卸油类【及其:他有毒有害、—。腐蚀性、放》射,性货物时船方和【作业单位必须采取】预防措施《防止污染水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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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三十条 船【舶发生事故造—。成或者可能造成水体!污,染的海事管理机构应!当组织?强制打捞清》除或者强制拖航由此!支付的费用由肇事船!方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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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一条 造船、修船!、拆船、打捞—船舶的单《位必须?。配备防污《设备和器材》;进:行作业时应当采取】预防措施《防止油类、油性混合!物和其?他废弃物污》染水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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