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三章 【防止地表水污染【 》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条  【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!市的生活饮用—水地表水源》保护:区由有关省》、,自治区、直辖市【人民政?府协商?划定:。;协商不成》的由国?务院环?境保护?部门会同国务院【水利、国土资源、】卫生、建设等有【关部门提出划—定方案报国》务院:批,准 《   》  其他生》活饮用水地》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!由有:关市、县人民—。政府协商提出划【定方案报省、—。。自,治区、直《辖市人民政府批准;!协商不?成的由省、自—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!府环境保护》部门会同同级水【利、国土资源、卫生!、建设?等有关部《门提出划定方案【报省、自《治区、直辖》市人民政府批准 ! ?     生活饮用!。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!。为一级保《护区和二级保护【区 :。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一条 ! ,生活饮用水》地表水源一级保【护区:内的水质适》用国家?地面水环境》质量标?准Ⅱ:类标准;二级保护区!内的水质适用国家】地面水环境》。质量标准Ⅲ类—。标准 》 :。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二,条  生《活饮:用水:地,表水源一级保—护区的保护依照【。水污染防治》法第二十《条,的规定执行 】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三条 — 禁止在生活饮用】。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!区内新建、扩建【向水体排放污染【。物的:建,设项:。目在生活饮》用水地表《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改!建项:。目必须削减污染物】排放量 》 ,。     禁】止在生活饮用水地】表水源二级保—护区:内超过国《。家规定的或者地方】规定的污染物—排放标准排》放污染物 【     【禁止在生活饮用【。水地表水源二级【保护区内《设立装卸垃圾、【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!物品的码头》 》  :   第二十四条 ! 利用工业废—。水,和城:市污水进行灌溉【的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农业—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组织对用于!灌溉的水质及灌【溉后的土壤、农产品!进行定期监测并采取!相应措施防止污【染土壤、地下水和】农产品 】 ,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五条  在》内河航行的船—舶应当配置符合国家!规定的防《污设备并持有—船舶检验《部门签发的》合格:证书 》    — 船舶无防》污设备或《。者防:。污设备不符合国家】规,定,的应当限期达到规】定的标准《    ! 第二十六条—  在?内,河,航行的船舶》必须持有海事管理机!构规定的防污文书】或者记录文书在【内河:航行的150总吨】以上的油轮和—400总吨以—上,。的非油轮必须持有】油类记?录本 《     第!二十七条 》 港口或者码—。头应:当,配,备含油污水和垃圾的!接收与处理设施接】收与处理《设施由港口经营单位!负,责建设、管理—和维护 —。    — 在内河航行的船】舶不得向水体排放】废油、?残油和垃圾在内【河航:行,的客运、《旅游船舶必须建【立垃圾管《理制:度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!  在港口的船舶】进行下列作业必须事!先,向,海事管理机》构提出申请经—批准:后在:指定的区域内进行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,。(一:)冲洗载运有—毒货物、《有粉尘的散装货物】的船舶甲板和—舱室; 》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排!放压舱?、洗:舱和机舱污》水以及其他》残余:物质;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使用化》学消油剂 !    《 第:二,十九条  船舶在港!口或者?码头装卸油类及【其他有毒有害—。、腐蚀性《、放射性货物时船】方和作业单位必须】采取预防措施防止】污染水体《 ,   【。  第三《十条  船舶发生事!故造成或者可能造】成水体污染的海事】管理机构应当组【织强制打捞》清除或?者强制拖航由此支】付的费用由》肇事船方承担 !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一条  造!船、修?船、拆船《。、打捞船舶的单位必!须配备防《污设备和《器材;进行作业【时应当采取预防【。措施防止油类、【油,。。性混合物和》其他废弃物污染【水体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