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六章 】兽药:使用 《 》    《 第三?十八条  兽药使用!单位应当《遵守国?务院兽医行》政管理?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!使用规定《并建立用药》记录 《。 ,。 ?   ? 第三十九条  禁!止使用假、》劣兽药以及》。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!部门规?定禁止使用的药品】和其他?化合物禁止使—用的药品和》其他化合物》。目录由国务院兽医行!政管理部门制—定公布 】     第四十条!  有休药期规定】的兽药用于食—用动物?时,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!或者屠宰者提—供准确?、真实的《用药记录;购—。买者:或者屠宰者应—当确:保,动物及其产》品在用药期、—休,。。药期:内不被用于食品【消费 《  》 ,  第四《十一条  国—务院兽医行政管【理部门负责制定公】布在饲料中允许添加!的药:。物饲料添加剂品种】目录 —    》 禁:止在饲料和》动物饮用水中添【加,激素类?药品和?国,务,院兽医?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!。其他:禁,用药品 》。     经!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!加的兽药应当由兽药!生产企业制》成药物饲料》添,加剂后?。方,可添加禁止将—原料药?直接添加到饲料及】动物饮用水》中或者直《接饲喂?动物  !   禁《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!物 【    第四十二条!  国务院兽医行政!管理部门应当制定】并组织实施国家动物!及动物产品兽—药残留监控计划【 , 》。    县级—以,上人:民政府兽《医行:政管理部门负责【组织对动物产品中兽!药残留?量,的检测?兽,药残留?检测结果由国务院兽!医行政管理》部门或者省、—自治区、直》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!政管理部《门按照权限予—以公布 【。     动物产!品的生产者、—销售:者对检?测结果有异议—。的,。可以:自收到检测结果【之日起7《个工作日内向—组织:实施兽?。药残留检《测的兽医行政管理】部门或者其上—级兽医行政管理【部门提出《。申请由受理申请的】兽,医行政管理部门指】定检验机《构进行复检 !   《  :兽药残留《限量标准和残—留检测?方法由国务》院兽医行政管理部】。门制定发布 【  》   第四十三条 ! ,禁止销售含有—违禁药物或者兽【药残留量超过标准】的食:用动物产品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