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兽药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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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,二十二?条 经营兽药【的企业应《。当具备下列条—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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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一)与所《经营的兽药相—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!。;
! (二)!与所经营《的兽药?相适应的《营业场所、设备、仓!库设施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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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】与所经营《的兽药相适应—的质量管《理机构或者》。人员;
! , , (四】。)兽药?经营质量管》理规范规定》的其他经营条—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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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前】。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!方可向市、》县人民政府》兽医行政管理部门】提出:申请并附具符合前】款,。。规定条件的》。证,。明材料;经营兽用】生物制品《的应当向省》、自治?区、直辖市人民【政府兽医行》政,管理部门《提出申请并》附具符合《前款规?定条件的证明材料】
! 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《府兽医?行政管理部门应【。当,自,收到申?请之日?起,30:个工作日内》完成审查《审查合格的发—给兽药经《。营许可证;不合格的!应当书面通知—。申请人申请人—凭兽药经营许可证办!理工商登《记,。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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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【三条 兽药经【营许可证应》当载明经《。营范:。围、经?营,地点、有效期和【法定代表人姓—名、:住址等事《项
!。 兽药经营许【可证有效期》为5:年有:效期届满需要继续】经营兽?药的应当在许可证】有效期届满前6【个月到原《发证机关申》请换发兽药经营许】可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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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二十:四条 ? 兽药经《营企业变更》经营范?围、经营《地点的应当依照【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!规,。定申请换《发,兽药经营许》可证申请人凭换【发的兽药《经营许可证办理【工,商,变更登记手续—;,变更企业名称、法定!代表人的应当在办】理工商变更登记【手续后15》个,工作日内到原发证机!。关,申请换发兽药经营】许,可证
! 第二十五条 ! 兽药?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!务院兽医《行政:管理部门制定的【兽药经营质量管理】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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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县级以上地—方,人,民政府?兽医:行政:。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!经营企业是否符合】兽药经营质量—。管理规范的》要求进行监督检【查并:公布检查《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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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六条? 兽?药经营?企业购进兽》。药应当将兽药产品与!。产品标签或》者说明书、产品【质量合格证核—对无: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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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:十七条 》。兽,药经营?企业应当向购—买者说明兽药—的,功能主治、用法、用!量和注意事项—。销售:兽用处方药的应当遵!守兽用处《方药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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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兽药》经营企业销售—兽用中药材的应当注!明产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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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】止兽药经营》企业:经营:人用药品和》假、劣兽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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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八条《 兽药经营—企业购销兽药应【当建立购销记录【购销记录应当载明兽!药的商品《名称、通《用名称、《剂型、规格、—批号、有效期、生】产厂商、购销单【位、购销数量、购销!日期和国务院兽医】行政管理《部门规定的其他【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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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第:二十九条 兽药经!营企:业应当建立》。兽药保管制度采【取必要?的冷藏、防冻、防】潮、防虫、防—鼠等措施保持所经】营兽药?的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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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兽药入库、出!库应:当执行检查》验收制度并有准确记!。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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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条 强制免疫】所需兽用生物制品】的,经营应当符合国【。。务院兽医《行政管理部门的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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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一】条 兽药广告的内!容应当与兽药说【明,书内容相一致在【全国重点《媒,体发布兽药广告的】应当经国务院—兽,医行政管理部—。。门审查批《准取得兽《药广告审查》批准文号在地方媒体!发布兽药广告的【应,当经省、自治—区,、直辖?市人民政府兽—医,行政管理《部,。门审查批准取得【。兽药广告审查批【准文号;未经批准】的不得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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