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兽?药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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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三十八条— 兽药使用—单位应?当遵守国《务院兽医行》政,管理部?门制定的兽》药安全?使,用,规定:并建立用药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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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:十九条? 禁止使》用假、劣兽药以及】。国务院兽医行—政管理部门规定【禁,。止使用的药品—和其:他化:合物禁止使用的药】品和其他化合—物目录由国》务院:兽医行政管理—部门制定《公,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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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四十条 有休!药期规?定的:兽药用于食用动物】时饲养者《。。。应当向购买》者或者屠宰者提供】准确、真实的用【药记录;《购,买者或者《屠,宰者应当《确保动物及其—产品在用药期、休药!期内不被用于—食品消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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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一:条 : 国务?院兽医行政管理【。。部门负责制》定公布在饲料中【允,许添加的药物—饲料:添加剂品种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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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禁止在—饲,料和:动物饮用水中—添,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!。院兽医?行政管理《部门规?定的其他禁》。。用,药品
】 : 经批准》可,以在饲料中添加【的,。兽药应当由兽药生产!企业制成药》物饲料添加剂后【。方可添加禁止将原料!药直接添加》到饲料及动物饮用】水中或者直接饲【喂,动,物,。。
】 禁止《将人用药品用—。于动物?
— 第四—十二条 国务院兽!医行政管理部门【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!国家: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!残留监控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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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兽医行政管】。理,部门:负责:。组织对动物产品【中兽药残留量—的检测兽《药残留检测结—果,由国务院《兽,医行政管理》部门或?者,省、自?。。治区:、直辖市《人民政府兽》医行政管理》部门按照权限予【以,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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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动物产品的》。生产者、销售者对检!测,。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!收,。到检测结果之日起7!个工作日内向组【织实施兽药残留检测!的,兽医行政管理部【门或:者其上?级,兽,医行政管《理部门提《出申请由《受理申请的兽医【行政管理部门指定】检验机构进行复检】
! ,兽药残?留限:量标准和《残留检?。测方法由国务院【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!定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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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三条 》禁止:销售含?有,违禁药物或》者,兽,药残留?量超过?标,准,的食用动物产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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