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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 兽《药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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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二条 经营】兽药的企业应—当具备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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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与所】经营:的,。兽药相适应的兽药】技术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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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?(二)与所经营的】兽药相适应的营【业场所、设备、【仓,库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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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与】所,经营的兽药相适应】的质量?管,。。理机:构或者人员;—
— 【 ,(四)兽药经营质】量管理规《范规:定的其他经营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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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符合前款规定条【件的申请人方—可向市、县人民政】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!。提出申请并附—具符合前款》规定条件的》证明:材料:;经营兽用生物制品!的应当向省、自治区!、直:辖市:人民:政府兽医行政管理】部门提出申请并附】具符合前款规定条】件的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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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兽】医行政管理部门应】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!30个工《作日内完《。成审查审查合格的】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!;不合格的应—。当书面通知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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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二十三条— 兽药经营许可证!应,当载:明经营范围、经【营地点、有》效期和法定代表人】姓名、住址等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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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兽药经?营许可证有》效期为5年有效期】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兽!药的应当在》许可证有《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!发证机?关申请换发》兽药经营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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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四条 】兽药经营企》业变更经营范—围、经营地》点的应当依照本【条例第二十二—条的规定申请—换,。发兽药经营许可证;!变更企业名称、法定!代表人的应当在办】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!后1:5个工作日内到发】证机关申请换—发兽药经营许可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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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!条 兽药经—营企业应当遵—。守国务院兽》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!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!。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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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!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兽医行政管理】部门应当《对兽药经《营企业是否符合【兽药经营《质量管理规》范的要求进行监【。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!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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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十六条 兽药】经营企业《购进兽药应当—将兽药产品与产品标!签或者说明书、【产品质量合格—证核对无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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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七条? 兽药经营企业】应当向购买者说明兽!药的:功能主治、用法、】用量和注意事—项销售兽用处方药的!应当遵守兽用处【方药管理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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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兽,药经:营,企业销售《兽用中药材》的应当注《明产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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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!止兽药经《营企:业经营人用药品和】假、:劣兽药?
】 第二十》八条 兽药经营企!业购销兽药应当建立!购销:记录购?销记录应当载明兽】药的商品名称—、通用名称、剂型】、规格、《批号、有效》期、生产《厂商、购销》单位、购销》数量、购销日期和】国务院兽医行政【管理:部门:规定的其他事—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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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,二十九?条 ?兽药:经营企业应当—建立兽?药保管?制,。度采取必要的—冷藏、防冻、防潮、!。。。防虫、防鼠等措施】保持所经《营,兽药的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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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兽药入库、—出库应当执行检查验!。收制度并有准确记】录
】 : 第:三,。十,条, , 强:制,免疫所需兽用生【物制品的经》营应当符合国务院兽!医,行,政管理?部门的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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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一【条 兽药》广告的内容》应当与兽药说明【书内容相一致—在全国重《点媒体发布兽药【广告的应《当经国?务院兽医行政管【理部:门审查批准取得【兽药:广告审?查批准文《号在地?方媒体?。发布:。兽药广告的应当经】省、自治区》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】审查批准取得兽药广!告审:查批:准文号;未》。经批准的不》得,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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