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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职责分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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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《九条: 财政部负责【。牵头制定《和完善试点发行【棚改专项债券—管理:办法下达《分,地区:棚改:专项债券额度对地方!棚改专?项债:券管理实施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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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! 住房城乡建设部!配合:财政部指导和监督地!方棚改主管部门做好!试点发行棚改—专项债券管理相【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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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四十一条 !省级财政部门—负,责本地区棚改专项债!券额:。度管理和预算管理】、组织做《好债券发行、—还本付息等工作【。。并按:照专项债务风险防】控要求审核项—目资金需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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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四十二?条 省《级住房城乡》建,设部门负责审核本地!。。区棚改专项债券项】目和:资金需求组》织做好?。试点发?行棚户区改造专项】债,券项目库与》地方政?府债务管理系统的】。衔接配?。合做好本地区棚改专!项债券发《行准备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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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四十三条 市县级!财政部门负责—按照政?府债务?管理:要求并根据本级试点!发行棚改《专项:债,券项目以及》本级专项债务风【险、政府性基—金,收入等因素复核本地!区试点?发行棚改专项债【券需求?做,好棚改专项债—券额度管《理,、预算管理、发行】准备、资金使用【监管等工作》
【 市县级棚【改主:管部门?负责按?照棚户区改造工作要!求并根据棚户区改】造任务、成本等因素!建立本地《区试点发行棚—。户,区改造专项债券项】目库:。做,好入库棚改项目的规!划期限、投》。资计划、收益和融资!平衡方案、》预,期收入等测算做好】试点发行《棚户区改造专—项,债,券年度项目库—与政府债务》。管理:。系统的衔接配合做好!棚改专项债券发行】各项准备工》作加强对项》目实施情况的监【。控并统筹协调相关】部,门保障项目建设【进度如期实现专项】收,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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