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:章 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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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》条 资产是指事业!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!能以货币《计量的经济资源【包括各种财产—、债权和《。其他权?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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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九条 ! 事业单《位的资产按照流【动性:分为流动《资产:和非流动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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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流动资产是指—预计在1年内—(含:1年)变现或者【。耗用的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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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流】动资产是指》流动资产以》外的资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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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二:十条 事业单位的!。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!金、短期《投资、应收及—预付款项、存货等】
! 货币资金》包括库存现金、银行!。存款、零《余,额账户用款额度【等,
—。 短期投【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!取得的持有》。时,间不超过1年(含1!年)的投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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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应,收及预付《款项是指事业单【位在开展业务活【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!包括财政《应返还额度》。、应收票据、应收账!款、其他应收—款等应收《款项和预付账款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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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货!是指事业单》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!其他:活,动中为耗用而储【存的资产包》括材料、燃料、【包装物和低值—易耗:品等
】 : 第二《十一条 事业单】位的非流动资产包】括长期投资、在建】工程:、,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!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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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长期投—资是指事《业单位依法》取得的?持,。有时间超过1—年(不含1年)的】各种股权和债权【性质的投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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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》建工程是指事业【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!出但:尚未:。完工交付使》用的:各种建筑(包括新建!、改建、扩》建、修缮等》)和设备安装—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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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固定资产【是指事业单》位持有的《使用期限超过—1,年(不含1年—)单位?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!并,在使用过程》中基:。本保持?原有物质《形,态,的资产?包括房屋及构—。筑物、?专用:设备、通《用,设备等单位价值【虽未达到规定标准】但是:耐用时间超过1【年(不含1年)的大!批,同类物资应》当,作为固定资产核算】
【 , 无?形资产是指》事,业单:位持有的没有—实,。物形态的可辨—认非货币性资—产包括专《。利,权、商标权、—。。著作权、土地使用】权、:非专利技术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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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二十二条 事业单!位的资?产应当?按照取得时的实【际成本进行计量【除国家另有规定外】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!整其账?面价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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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应收及?预付款项《应当按?照,实,际发生额计量—
!。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!得的资产应当按照】取得资?产时支付的》现金或者现金等价】物的金额或者按【照取得资产时所【付出的非货币—性资产的评》估价值等金额—计量
! ?取得资?产时:没,有支付对《价,。的,其计量金《额应当按照》有关凭据注明的【金,额加上相关税—费、运输费等确定;!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!。量金额比照同—类或类似资产的市】场价格加《上相关税费、运输费!等确定?;没有相关凭据、】同,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!价格也无法可靠【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!应当按照《名义金额入》账
》。。
? ?第二十?三条 《事业:单,位对:固定资产计提折旧】。。、对无形资》产进行摊销》的由财政部》在,相关财务会计制【度中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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