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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产!权,登记与产《权纠纷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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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条】 事业单》位国有资产产—权,登记(以下》简称产权登记)【是国家对事》。业单位占《有、使?用的:国,有资产?进行登记依法—确认国?。家对国有资》产的所?。有权:和事业单位对—国有:资产的?占有、?使用权的行为—
! 第三十一条— 事业单位应【当向:同级财政《部,门或者经同级—财政:部门授权的主—管部门(以下简称授!权部门)申》报、办理产权登记并!由财政?部门或者授权部【门核:发事:业单位国有资产【产权登?记证(以下简称产】权登记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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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二条 —产权登?记证是国家对事【业单位国《有资产享《有所有权单位享【有,占有、使用权的【法律凭证《由财政部统》一,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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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—业,单位办理法人年【检、改制、资产【。处,置和利用国有—资产对外投资、出】租、出借、担保【等事项时应当—出具产权登记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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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三条 】。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!产权登记的内容主】要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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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】(一:)单:。位名称、住所、负】。责人及成《立时间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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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《二)单位性质—、主管部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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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单!位资产?总额、国有资—产总:额、主要实物资产额!及其使用状况、对外!投资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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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, ,(四:)其他需要登记【的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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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四条— 事业单位应当】按照以下规定—进行国?有资产产权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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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!)新设立的事业单位!办理占有产权登【记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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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? (二》)发生?分立、合《并、部分改制以【及隶属关《系、单位名称、住所!和单位负《责人等产权登记内】容发:生变化的事业单位】办理:变更产权登》。记;
》
】 : (:三)因依法撤销或】者整体改制等—原因被清算、注【销的事业单位办理】注销产权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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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:十五条 各级财】。政部门?应当在资产动态管理!。信息系统和变—更产权登《记的基础《上对事业单位—国有资产产权登【记实行定期检查【
【 第三》十六:条 事业》单位:与其他国有单位【之间发生国有—资产产权纠纷的【。由当:事人协商解决—协商不?能,解决的可《以向同级或者共同上!一级财政《部门申请调解或者】裁定必要时》报有管辖权》的人民政府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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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三十七条 —事业单位与非国有单!。位或者个人之间发】生,产权:纠纷的事业单位应】当,提出拟?处理意见经主管【。部门审核并》报同级财政部—门批准后与对—方,当事人协《。商,解决协商不》能解决的依照—司法程序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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