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,章 产权登记与【产权纠?纷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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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! 事业单位国【有,资产产权《登记(以下简称【产权登记)是国【家对事业单位—占,有、使?用的国有资产—。进行登记《依法:确认国家对国有【资产的所有》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!资,产,的占有、使用权的】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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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三十:。一条: , 事业单位》应当:。。。。向同级财政》部门或者经同—级财政部门授权的】主管部?门(以下《简称授权部门)【申报、办理产权登记!并由财政《。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!发事业单《位,国有资产产权—登,记证(以下》简称产权登记证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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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三十二条 — 产权登记》证是国家对事业单】。位国有资产享—有所有权《。单位:享有占有、》使,用权的法《律,凭证由?财政部统一印—制
! 事业单位办理】法人年检、改—制、资产处置和利用!国,有资产对《外投资、《出租:、出借?、担:保等事项时应当出】具产权登记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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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—三条 事业—单位国有资产产权】登记的内《容主要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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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一)单位—名称、住所、—负,责人及成立时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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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: (二)单位—性质、主管部门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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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三)单位资产】总额、国有资产总额!、主:要,实物资产额及—其使用?状,况、对外投》资,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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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(四:)其他需要登记的事!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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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四条 【事业单?位,应当按照《以下:。规定进行国有资【产产:。权登记
! 】(,一)新设立的—。事业单位办理占【有产权登记》;
【 【 (二)发生分【立、合并、部分【改制以及隶属—关系、?单位名?。称、住所《和,单位负责《人等:产权登记内容—发生变化的事业【单,位办理?变更产权登记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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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:。 (三)因依法【撤,销或者整体改制等原!。因被清算、注—销的事业单》位办理注销产权登记!
! ,。第三十五条 【各级财政部门应当】在资产动态》管,理信息系统和变【。更产权登《。记,。的,基础上对事》业单位国有》资产产权登记—实行定?期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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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六《条 事业单—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!。间发:生国有资产》产权纠纷的由—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!不能解决的可—以向同级或者—共同:上一级财政部门【申请调解或》者裁定必《要时:报有管?辖,权的人民政府处理】
! 第三十七条— , 事业单位与非国有!。单位或者个人—之间发生产权—纠,纷的:事业单位应当提出拟!处理:意见经主管部—门审核?并报同级财政部【门批准后与对方【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!不能解决的》依照:司法:。程序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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