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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章 登记事项】与登记程序 【 —    第十八条 !。 事业单位法人登】记事:项包括名《称、住所、》宗旨:和业务范《围、法定《代表:人、:经费来源《、开办资金等—。 , , 《    第十—九条:  事业单位—名称是事业单位的文!字符号是《各事业单位》之间相互区》别并区别于其他组】织的首要标》。志应当由以》下部分依次组成【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】字号表示该单—位的所在地域—或者举办单位或【者单独字《号的:字样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)所!属行业表《示该:单位业务属性、业】务范围的《字样如数学研究【、教育出版》、妇幼保健等—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?机构形式表示该单】位属于某种机—构,形式的字样如—院、所、校》、社、馆、》台、站?、中心等《    ! 第二十条》  事业单位名【称应当使用符合【。国家规范的汉—字民族自《治地方的事业单【。位名:称可以同时使—用本自治地方通用的!民,族文字 — : ,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一条  》。事业单位名称不【得使用?含有下列内容的文】字 》 ,。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一)《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!共利:益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可能造成欺骗!。或者引起《误解的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其他法律、法【规禁止?的 【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二:条  申请登记【的事业单位名称【不得:与已:登记的?事业单位名称和注销!登记未满三年的事业!单位名称相同或者相!近似 》   》。。。  第二十三—条  除特殊情【。。况外:一个事?。。业单位使用一个【。名称:申请人申请登—记多于一个名称登】记管理机《关,经审查确认必要【的可:以核准登《记并在法人》证书:上将:第一名?称之外?的名称以加括号【的形式显《示在第一名称之后】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!四条 ? 经登?记管理?机关核准登记的事】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!护 《 ,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五条  事业【单位住所是事业【单,位的主要《办事机构所》在地:。一个事业单位—。只能申请登》记一个住所》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六条:  申?请,登记的事业》单位住所地址应当】是邮政能够送达【的地:址 ? :    》 第二?十七条  事业单】位,宗旨是指举办—事业单位《的主要目的事业【单位业务《范围是对事业—单位可?以开展?的业务?事项的界定事业单位!业务范围《应当:符,合宗旨的要求并【。与其:资金、场地、设【备、从业人员以【及技术力量相适应】 ?     事业!单,位,应当在核准登记的业!务,范围:内,开展活动 【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八条《  事业单》位业:务范围涉及国家实】行资质认可》管理或?者执业许可》管理的业务事—项须取得有关部门】的资质认可或—者执业许可后方可申!请,登,记;对已《经取:得相关资质认可或者!执业许可的事业单】位核准登《。记的相关业务—。事项不得超出—资质认可《或者执业许可的【范围  !   第二十九条 !。 事业单位》法定代表《人是按照法定—程,序产生代表》事业单位行使—民事权利、》履行民事义务的责】任人 《 :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》条  ?事业单位的》拟任法定代表—人经登记管理机关】核,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!位法:定代表人资格 【  —   第三十一条】。  :事业单位法定代表】。人,应当具备下列条【件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具有完全】民事行为能力—的自:然人; ! ,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二)《该事业单位》的主要行政负—责人 —     违反】法律、法规和—政策规定《产生的事业单位主】要行政负责人—。不得担任《事业单位法定代【表人: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二【条,  事业《单位经费来源—是指事?业单位?的收入?渠道包括《财政补助和》非财政补助两类【。 ?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三条》  事业单位开办资!。金是事业单》位被核准《登记时可用》于承担民事责任【的全部财产》的货币体现事—业,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!。办单位?或者出资人授予事】业单位法人自主支配!的财产和《。事业单?。位法人的自有财产】  【 ,  事业《单位开办资金不包】括下:列资产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。。(一)代为管理的】公共基础设》施和资源性》资产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关系国家秘密!、公共安全》、公共保障》。不能:进入流通领》域的:。。资产; 《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。三)借贷款》、合同预《收款、合同应付款;!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《职工福利《费、:保险:金、住房公积—金等专用基金—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五):规定了使《用方向不《能用于民《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!资产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六)按《照法律?、法规规定不能用】于民:事赔偿的《。其他资产《 ?    — 事业单位开办资】金应当?以人民币表示 【。 》    《第三十四条》。  事业单位设立登!记、变?更登记、注》销登记?的程:序依次?是申请、受》。理、审查、核准【、发(?缴)证章、公告【。 ,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,。一,),申请:申请人向登》记管理?机关提出有关登记请!求   !  申请人应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】请材料?并对提交的申请【材料的真实》性,负责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受《理登记管《理机关对申》请人提交《的登记申请》材料: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!理或:者不:予受理的决定 【   【  登记申请不【属于本?登记管理《机关:管辖范围的应当【即时作出《不予受理的决定并】告知申请人》向有关?机关申请《   】  登记《。申请不符合》法定条件《的应当在5》个工作日内》作,出不:予受:理的:决定并说明理由申】请材:料存在可以当场【。。更正的错误的应当】允许申请人当—场更正申请材料【不,齐全或者不符合法】。定形式的应当当【场或者在5个—工作:日内一次告知—申,请人需要补》正的全部内》容逾期?不告知的自收—到申请材料之—日起即为受》理 《    —。 登记申请》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!。管辖范围申请—材料齐?。全、符合法定形式或!者申请人按》照本登记《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!。全部补正申请材【料,的应当受理 【 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,)审查登记》管理机关审查申【请人是否符合—规定的?登记条?件 【    《。根据法定条件—和程序需要对申请】材料的实质》内容进行核》实的:登记管理机关应当】。。指派两名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!查 》。     登记】管理机关审查时发】。现登:记,申请:直接关系他》人重大利《益的应?当告知该利害关系】人申请人、利害关】系人有权进》行陈述和申辩登记】管理机关《应当听取申请人、利!害关系人的意见 】 ?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:四)核?准登记管《理,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!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!的决定 【 :    登记—管,理机关?依法作出不》予登记决定》的应当说明理—由并告?知申请人享有依【法申请行政复议【或者提起《行,。政诉:。讼的权利 —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五)发!(缴)证章登记【管理机关向核准【登记的事业单位发(!缴):证章 — ,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六)公】告登记管《理机关?对核准登记的有关】事项予?以公:告 》 :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五条:  登记管》理机:。关,应,当,。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。规定的有关》。登,记管理的事项—、依据、条件、【。数量、程序、期限以!及,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!的目录?和申请书《示范文本《等,在,办公:场所公示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