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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章 登记】事项与登记程—序, 【     第十【八条  事业单位法!人登:记事项包括名称【、住所、宗旨和【业务范围、法定代表!人、经费来》源、开办资金等 !  》   第十九条  !事业单位《名,称是事业《单位的文字》符号是各事业—单位之间相》。互区别并区》别于其他组织—的,首要标志《应当:由以下部分》。依次组成《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)字号!。表示该单位》的所在地域》。。或者举办单位或【者单独?字号的字样; 】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所!属行业表示该单位业!务属性?、业:务范:围的字样如数学研】究、教育出》。版、妇幼《保健等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:机构形?式表示该单位属于某!种机构形式的字样如!院、所?、校、社《、馆、?台,、站、?中心:等 ?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事业单位名称应当使!用符合?国家规?范,的汉字民族自治【地,方的事业单位名称】可以:同时使用《本自治地方》通用的民族文字【   】  :第二十一条  事业!单位名称不得使【用含有下列》内容的?。文字  !  :   ?  (?一):有,。损于国家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! 《。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可能—造成欺骗或者—引起误?解的:;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其他法【律、法规禁》止的 】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二条  【申请登记的事业【单位:名,。称不得与《已登记的事业—单位名称和注—销登记未满三年的事!业单:位名称相《同或者相《近似 》    — ,第二:。十三条?  :除特殊?情况:外一:个事业单位使用一】个,名称:申请人申请登记多于!一个名称登记—管理:机关经审《查确认必《要的可?以核准登《记并在法《人证书上将第一名】称之外的名》称以加括《号的形式显示在第】一名称之后 !  ?   第《二十四条  经【登记管理《机关核?准登记的《事,业,单位名称受法律【保护 —  ?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! 事业单位住所是】事业单?位的:主要办事《机构:所在地一个》事业单位只能申请】登,记一个住所 】。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?六,条  申《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住!所地址应当是邮政能!。够送达的地址 【。  —   ?。第二十七条  事业!单位宗旨是指举【办事业单位的—主要目的事业单【位业务范围是对事业!单位可?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!。界定: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应!当符合宗《旨的要求并》与其资金、场地、设!备,、从业人员以及技术!力量相适应 —。 》    事业单【。位应当?在核准登记的—业务范?围内:开展活动 】    》 第:二,。十八条  》事业单位业务—范围涉及国》家实行资质认可【管理或者《执业许可管》理的业务事项须取】得有关部《门的资质认》可或者执业》许可:后方可申请登记;】对已经取得相关资】质认可或者执业【许可的事《业单位核准登—记的相关业务事项不!得超出资质认可或者!执业许可的范围【。。。 ,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九条!  事业单位—法,定代:表人是按《照,法定程序产生代表】事业单位行使—民事权利、履行民事!义,务的责任《人 :     !第三十条  事【业单位的《拟任法定代表—人,经,登记管理《。机关核准登》记方:取得事业《单位法定代表人资】格   !  第三十》一条  事业单位】法定代表人》应当具备《。下列条件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(一)具有完全【民事行为能力的自】然人;? 》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二)该事业》单位的主要行政负】责人 【  :  : 违反法律、法【规,和政策规定》产,生的事业单位主要行!政负责人不得担任事!业单位法定代—。。表人 【 ,  :  :第三十二条  事】业单:位经:费来:源是指事业单位的】收,。入渠道包括财—政补助和非财政补】。助两类 — :     》第,三十三条  事业单!位开办?资金是事业单位被核!准登记?时可用于承担民【事责任的全部—财产的货币体现【事业单位开办资金】包括举办单位或【。者出资?人,。授予事业单位法人】自主支配的》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!。的自有财产 — , ? , ,   事《业单位?。开办资金不》包括:下列资产 》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一)代为管!理的公共基础设施】和资源?性资产;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二,)关系?国家秘密《、公共安全、—公共保障不》。能进入流通》领域:的资产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,(,三)借贷款、合同预!收款、合同应付款;!    !。  :   (四)职工福!利费、保险金、住】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!; 》  ?  :   ? , (五)规定了使用!方向不能用》于,民事赔偿《的他人资助的资【产;: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六)按】照法律、法规规【定不:能用于民事》赔偿的其他资产【 ,  — ,  事业《单位开?办资金?应,当以人民《币表示 !  :  第三十四条  !事业单位设立登记】、,变更登记、注销登】记的程序依次是申】请、受理、审查【、核准、发》(缴)证章、公告 ! : :    《 ,。 ,   (一》)申请申请人向登记!管理机关提出有关】登记请求 !  :。 ,  申请人应当【如实填写有》关申请材《料并对提交的申【请材:料的真实性负责【 ,。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二)受【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!请人提?交,的登记申请》材料进行初步—审查作出《受理或者《。不予:受理的决定 【     登!记申:请不属?。于本登记管理—。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!即时作?出不予受理》的决: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】。关机:关申:请 — ,    登记—。申请不?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!在5个工《。作日内作出不—予受:理的决定并说—明理由申请材料存在!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!的应当?允许申请《人当场更《正申:请材料不齐全或者】不符合法《定形式的应当当【场或:者,在5个工作日内【一次告知申请—人需要补正的—全部:内容逾期不告知【的自: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!即为受理 》。 :     登记!申请属?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!辖范:围申请材料齐全、】。符合法定形式或者】申请人按照本登记】管理机关的》要求:提交全部补正—申请材料的应当受】理   ! ,。     (三)审!查,登记管理机关审【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!。定的登记条件— 《。    》 根据?。法定条?件,和,程,。序,需,要对申?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!行核实的登记—管理机关《应,当指派两名以—上,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! 》  :。  登记《管理机关审查时发现!登记申请直接—关系他人重》大利:益的应当告知该【利,害关:系人申请人、—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!陈述和申辩登—记管理机关》应当:听取申请《人、利害关系人的意!见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核准登【记管理机关对—申请人?作,出准予登《记或者不予登—记的决定 》 , ?     》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!。出不予登记决定【的,应,当,。。说明理由《并告知?申请人享有依法申】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!行政诉?。讼的权利 【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五)【发(缴)《证章登?记管理机关向核准登!记的:事业单位发(缴)】证章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六)公告登记!管理机关对核准登】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!告 ? , ?    第三十五】条 : ,登记:管理机关应当将法】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规定的有关》登记管理《的事:项、依据《、条件、《数量、程《序、期限以及需要】提交的全部材料【的目录?和申请?书示范?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!示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