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登记管理机关与】登,记管辖
》
】 第九条 — 县级以上》各级人?民政府机构》编制:管,理机:关所:属的:登记管理机》关负责实施事业【单位登记管》理,工作
】 ? 下级登记管理机关!在上级登记》管,理机关的指导下【实施事业单位登【记管理工作
【
第!十条 国务院【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!属的国家事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】主管全国事》业,单位登记管理工【作履行下列职责
!
— : (》一):拟定有关事》业单位登记管理【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!;
【 (!二)依法保》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!位有关登记》事项的?合法权益;
!
】 (三)监督条】例和本细则的执【行依法处理违反条】例和本?细则的行为;—
:
— ? (四)指【导,和监督检查地方【登记管理机关的事】业单位登《记管理工作;
!
《 》。 (五)》负责: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!事业单位登》。记管理工作;
!
:
》 (六)主管!全国事业单位登【记管:理的:电子化工作;
【
:
》 (七】。)提供有关社会【。服务
【
第十【。一条 省、自【治区、直辖市登记管!理机关应当履行下】列登记管理职责【
,
】 (一)】根据条例和》本细则拟定本省【(自治区、》直辖市)事业单位登!记管理的实施办法报!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!理,局备案;
!
? (二】)依法保护本省(】自治区、直》辖市)核准登记【的事业单位有—关登记事《项的合法《权,益;
! (】三):。监督本?省(:自治区?、直辖市)条例和】本细:则的执行《依法处理本》。省(自治区、—直辖:市)违反条例和本】细则的行《为;
—
《 (四)!指导和监督检查【下级:登记管理机关的登】记管:理工作;《
】 (【五)负责本级登记】管辖:范围:。内事业单《位登记?管理工作《;
【 【 (:六)主管本省—(自治区、直辖市】),事业单位登》记,管,理的电子化工—作;
《
》 (七!)提供有关社—会服务
》
第!。。十二:条 省《级以下登记管理【机关应当履行的登】。记管理职责》由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:市登记管理机—关根据条《。例和本细则规—定
:。
:
》 第十三条 国!家事业单《位登记管理》局负责下列事业单】位的登记管理
】
?
《 》(,一):中央直属事业单位】;
】 (】。二):中央:国,家机关各部门举办的!事,业单位;
】
【 (三)直接】或者间接使用—中央财政经费—的社会团体举办的】事业单位;
—
》 ,。 》 (?四)中央《国有资?产监督管《理机构履行出资【。人职责?的企:业和:国有重点金融机构】。举,办的事业单位;【
】 (【五)本条上述事业单!位举办?的事业单位》;,
】 《 (?六)依照法律或者】有关规?定应当由国家事【。业单位登记管理局】登记管理的其他事业!单位
! : 第十四条 省】、自治?区、直辖《市登记管理》机关负责下列事业单!位的登?记管理
《
《
? : (一)省】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直属事业单位;【
:
】 (》二,)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国家机关各部门!举办的事业单位;】
:
! (三)直接或!者间:。。接使用省级》财政经费的社会团体!举办的事业单—位;
【
: 《 : (四)省、自治区!。、直辖市国有—资产监督管理机【构,履行出资人职责的】企业举?办的事业《单位;
】
: (】五)本条上述事业单!位举办的事业—单位;
》
》 》 :(六)国家事业单】位登记管理局授权登!记管理的事业单位;!
,
! (七)依】照法律?或,者有关规定》应当由省级登记管】理机关登记管理【的其他事《业单位
】
》第十五条 省级以!下登记?管理机关的登—记管辖由省、自【治区:、,直辖市登记管理机】关根据条例和本细则!规定
! 第十》六条 《不同层级《单位联合举办—的,事业单?位由其中《层级高的《。单位举办《的事业单《位的登记管理机关】登记管?理;同一《层,。级,、不同?行政区域单》位联合举办的—。事业单位由其—各自行政区域登记管!。理机关共同的—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登!记管理
》。
】第十七?条 地《方登记?管理机关不得登记】名称冠“中国”、“!全国”、《“国家”、“中【华”等字样》的事:业单: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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