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劳动过程的防【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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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七条 《 用人单位》。。。应当:依照:职业病防《治法的有关规—定采取有效的职业】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!强劳动过程中的【。防护与?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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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从事使用高【毒物品?作业:的,用人:单位应当配备专【职的或者兼》职的职?业卫生?医师和护士;不具备!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!。的职业卫生医—师和:护,士条件的应当—与依法取得资—质认证的《职业:卫生技术服》务机:构签订合同由其提】供职业卫《生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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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十八条 用【。人单位应《当与劳动《。。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工!作过程中可能产【。生的职?业中:毒危害及其后果、】职,业中毒危害防护【措施和待遇》等如实告知劳动【者并在劳动合—同中:写明不?得隐瞒或《。者欺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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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】动,者在已订《立劳动合同期间因】工作岗位或者工作】内容变更从事劳动】合同中未告》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!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!应当依照前款规【定如实?告,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!原劳动合《同有关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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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!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!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!事,存在职业中毒危害】的作:业用人单位不得因】此单方?面解除或者终止与】劳动者?所订立的《。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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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第:十九:条 用人单位有关!管理:人员:。应当:。熟悉有关《职业病防《治的法律、》。法规以及确保劳【。动者安全使用有毒】物品作业的知—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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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,用人单?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!上岗前的职业卫生】培训和在岗期—间的定期职》业卫生?培训普及有关职业】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!遵守有关法律、【法规和操作规程【指导劳动者正—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!。防护设备和个人使】用的:职业中毒危》害防护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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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【动者经培训考—。核合格方可》上,岗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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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:十条: 用人单位—应当确保职业中毒危!害防护设备、—应急救援设》施、通讯报警装置】处于正常适用状【。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!停止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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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用人单?位应当对前款所【列设施进行经常性】的,维护、?检修定?期检测其性能—和效果确保其处于】良好运行状》。态
! 职业中毒危害】防护设?备、应急救援设【施和通讯报警—装置处于不正常【状态:时用人单位应—当,立即停止使》用有毒物品作业;】恢复正?常状:态后方可重新—作业
! ?第二:十一条 用人单位!应当为从事使用有】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!。。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!。生标准的防护—。用品并确保劳动者】正确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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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二】条 有毒物品【必,须附具说明书如【实载:明产品特性、主【要,成分、?存在的职业中毒【危,。害因素、可能产【生的危?害后果、安全—使用注意事项—、职业中毒危—。害防护以《及,应急:。。救治措施等内—容;没有说明书或者!说明书不符合—要求的不得向用人单!位销售
! 用人单位】有权:。向生产、经营—有毒物品的单位索】取说明书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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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【三条 有毒物【品的包装应》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以!易于劳动者理解的方!式加贴或者拴挂有】毒物品安全标签有毒!物品的包《装必须有醒目的【警示标识和中文警】示,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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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经?营、使用《有毒物品的单—位不得经营》、使用没有安—全标签、警》示标:识和中文警示说【。明的:有,毒物:品
【 : , 第二十四条 【 用人单位》维,护、检?。修存在?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!必须事先制订维护、!检修方案《明确职业中》毒,危害防护《。措施确保维护—、检修人员的生命安!。全和身体《健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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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维护、检修存在高】毒物品的《生,产,装置必须严格按照】。维护、检修》方案和操作规—程进行维《护、检修《现场应当有专人【监,护并设置警》示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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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:条 需要进入【存在高毒物品的设】备、容器或者狭【。窄封闭?场所作业时》用人:。单位应当事》先,采取:下,列,措施:
—。 : (【一)保?持作:业场所良《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!业场所职业》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!合国家职业卫生【标准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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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为劳【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!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!品;:
! (—三):设置现场监》护人员和《现场救援《设,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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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未采取前款规【定措施或者采取的】措施不符《合要求的用》人单:位不得安排劳动者】进入存在高毒—物品的设备、容器或!者狭窄封闭场所【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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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【六条 用人单位】应当按?照国务院卫生行【政部:门,。的规:定定:期对使用有》毒,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!毒危:害因素进《行检测、评价检测、!。评价结果存》入用人单位职业【卫生档案定期—。。向所在?地卫:生行政部门报告【并,向劳动?者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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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 , 从事使用高【毒物品作《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!少每一个《月对:高毒作业场所—进,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!因素:检测;至少每半年进!行一次职业中毒危】害,控制效果评》价
】 ,。 高?毒作业场所职业【中,毒危:害,因素不符《合国家?职业卫生《标准和卫生》要求时用人》单位必须立即—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!相应的治《理措施;经治理职业!中,毒,危害因素《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!准和:卫生要求的方可【重新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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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七条 从事使用】高毒物品作》业的用人单位—应当设置淋浴间和】更,衣室并设《。置清:洗、存?放,或者处理从事使【用高毒物品作业劳】动者的工《作服、工作鞋帽等物!品的专用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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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劳动者结束作业时!其使用的工作—。服、:工作鞋帽等》物品:必须存放在高毒【作业区域内不得【穿戴到非高毒—作业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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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二十八条《 用人单位应当按!照规定对从事使用】高毒:物品作业的劳—动者进行岗》位轮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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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!应当为从《事使:用高毒?物品作业的劳动【者提供岗位津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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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十九条— 用人单位转产、!停产、停业或者解散!、破产的应当—。采取有效《措,施妥善处理留存或】者残留?。有毒物品的》设备、?包装物和容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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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条 —用人单位应当对【本单:位执行本条例规定】的情况进行》经常性的监督检【查;:发现问题应》当及时依照本—条例规定的要求【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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