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?。三章 劳动过—程的防护 】。  》   第《十七条  用—人单:位应:当依照职业病防治】。法的:有关规定采》取有效的职业卫生】防护管理措施—加强劳?动过:程,中的防护与管理 !    【 从事使用高毒物品!作业:的用人单位应—当配备?专,职,的或者兼职的职业】卫生:医师和护士;不具备!配备专职的或者兼】职的职?业卫生医师》。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!依,法取:得资质认证的职【业卫生技术服务机】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!。职,业,。卫生服务 》 ?   《  第十八条 【 用人单《位,应当与劳动者—。订,。立劳动合同》将工作过《程中可能产生的【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!果、职业中》毒危害防护措施和】待遇等如《实告知劳动者—并在劳?动合同?中写明?不得隐瞒《或者欺骗《 ,  —   劳动者—在已订?立劳动合同期—间因工?作岗:位或者工作内容变】更从事劳动合—同中未告知的存在】职业:。。中毒危害的作业【时用人?单位应当《。依照:前款规定如实告【知劳:动者并协《商变更原劳》动合同有《关条款 《 : :。    《 用人?单位违反前两款【规定的劳动者有【权拒绝从事存—在,职业中毒危害的作】业用:。人单位不得因此【单方面解除或者终】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!劳动合同 【     第】十,九条  用人单位有!关管理人员应—当熟悉有《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!、法规以《及,。确保:劳动:者,安全使用有毒—物,品作业的知识 !    — ,用,人,单位应?当对劳?动者进行上岗前的】职业卫生《培训和在岗期间的】。定期职业卫生—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!生,知识督促《劳动者?遵守有关法律—、法:规和:。操作规?程指:导劳动者正》确使用职业中毒【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!使用的?职业中毒危害防【护用品 】    《 ,劳动者经《培训考核合格—。。方可上岗作业 !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用人单位应》当确保职业中—毒危害防护设—备、应急《。救援设施、通讯【。报警装置处》于正常适用状态不】。得擅自?拆除或者停止—运行 【     》用人单位应当对前款!所列设施进行经常】性的维护、》检修定期检测其性】能和效果确保—其,处于良好《运行:状态 【     》职业中毒危》害防护?设备、?应急救?援设施和《通讯报警装置—处于不正常状态时】用,人单位应当立即停止!使用有毒《。物品作业;》恢复正常状态—后方可重新作—业 : 》    《第二:十,一条 ? 用人单《位,应当为从事使用【有毒物品作》业的劳动《者提供符合国家【职业卫生《标,准的:防护用品《并确保劳《动者正?确使用 !。    第二十二】条  有毒物品【必须附?具说明书如实载【。明,产,品,特性、主要成分【、存在?的职业中毒》危害因素《、,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!、安全使用》。注意事项、职—业,中,毒危害防《护,以及应?急救治措施等—内容;没有说明【书或者说明书不符合!要求的不得向—用人:单位销售 【     用】人单位有《权向生产、经营有毒!物品的单位索—取说明书 —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三条【  有毒物》品,的包装应当符合【国,家标准并以易于劳动!者理:解的:方式加?贴或者拴《。。挂有毒物品安—全标签有《毒物品的包装—必须:有醒目的警示标识】和中:文警:示说明 《    】 经营、使》用,有毒物品的单—位不得经营、使【用没有安《全标签、警示标识和!中文警示《说明:的有:毒物品?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四条【  用人单》位维:护、检修存在高毒物!品的生产装置必须】事先制订维护、检】。修,方案:明确职业中毒危害】。防,护措施确保维护【、检修人员的生命】。安全和身体健康【。 —    维护—、检修存在高—毒物品的《生,产装置必须严格【按照:维护、检《修方案和操》作规程进行维护、检!修现场应当有专【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!志 【。 ,。 ,  第?。二十:五条  需要进【入存在?高毒物品的设备、容!器或:。者狭:。窄封闭场所》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!事先采取下列措施】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:(一)?保持作业场》所良好的通》风状态确保作业【场所职业《中毒危害因素—浓度符合国家职【。业卫生标准》;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:二)为劳《动者配备符合国家】职业卫生标准的防】护,用品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设置现场》监护人?员和现?场救援设备 【 《   ? 未采取前款规定】措施或者采取的【措施不符合要—求的用人《单位不得安排—。劳动者?进入存在高毒—物品的设《备、容器《或者狭窄封》闭场:所作业 【     —第二:十六:条,。。  用人单位应当】按照国务院卫生行】政部门的规定定期】对,使用有毒物品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】危害因?素进行?检测、?评价检测、评价【。结果:存入用人单位职业】卫生档?案,定期向所在地卫【。生行政?。部门报告并向—劳动者公布 】。   》。  从事《使用高?毒物品作业的用人】单位应当至少每一】个月对高毒作业场】所进行一次职—业中:毒,危害因?素检测;至少每【半年进行一》次职业中《。毒危害控制》。效果评价 — ?     高—。毒作业场所职业中毒!危害因?素,不符合国家职业【卫生标准和卫生要】求时用人单》位必须立即停止高毒!作业:并采取相应的治理】措,施;经?治,理职业中毒危害【因素:符合国家职业卫生】标准和卫生要求【的方可?重新作业 !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七》条  从事使—用高毒物《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!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!。室并设置清洗、【存放或者处理—从事使用高毒—物品作业劳》动者:的工作?服、:工,。作鞋帽等物》品的专用间 — :   》  劳动者结束作业!时其:使用的工作服、工】作鞋帽等《物品必?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!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!毒作业区域》   】 , 第:二十八条  用【人单位应当按照【规定对从事使用【高毒物品作业的劳】动,者进行?岗位轮换 》 ? :    用人—单,位应当为从事使用高!毒物品?作业的劳动者—提供岗位津贴—  【 ,  第二十九条  !用人单位转产、【停产、停业或—者,解散、破产》的应当采取有效【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!者,残留有毒物品—的设:。备、包装物和容器 !。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条 ! 用人单《位应当对《本单位执行本条【例规定的情》况进行经常性—的监督?。检查;发现问—。题应当?。及时依照本条例规定!的要求进行处理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