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章》 职业?健,康监护 》 , 《   ? , 第三十一条  】用,。。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!使用有毒物品作业】的劳动者进行上【岗前职业健康检查】   】  用人单位不得安!。排,未,。经上岗前职业—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!事使用?有毒物品的作—业不得?安排有职业禁忌的】劳动:者从:事其所禁《忌的作业 — : :。    第三十二条!  用人单》位应当?对从事使用有毒【物品作业《。的劳动者进》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! 《     用人】。单位发现有职业禁】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!业相关的健康损害】的劳动者应当—将其及时调离原【工作岗位并妥—善安:置 :。 》    用人—单,位,对需要复查》和,医学观察的》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!机构的要求》安排其复查和医【学观察 《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三条【  用人单位应当】对从事使用有毒【物品:作业的劳《动者:进行离岗时的—职,业健康检查;—对,离岗:时,未进行?职业健康检查的【劳动者?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!其订立的劳动—合同 《     】用人单位《发生分立、合并、解!散、:破产等情《形的应?当对从?事,使,用有:毒物品作《业的劳动者进—行健康?检查并按照国家【有关规?定妥:善,安,。置职业?病病人? ?    —。 第三?十四条?  用?。人单位对受到或者】可能受到急性职【业中毒危害的劳【动者应当及》时组织?。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!观察  !   第三十五条】  劳动《者职业?健康检查《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!用人:。单位承?担 【。    第三十【六条  用》人单位应当建立【职,业健康监护档—案 :    】 职:业,健康监护《档案应当包括下列】内容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一)劳动者的职业!史和:职业中?毒危害接《触史;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(?二)相应作业场所】职业中毒《危害因素《监测结果;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?。职业:健康:检查结?果及处?理情况;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四)职业病【。诊疗等劳动》者健康资料 —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