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, 第四章 职业健!康,。监护 《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一条【  用人单位应当】组织从事使用有【毒物品作《。。业的劳动者进行【上岗前职业健康检】查, , , ?     用人单位!不得安排《未经上岗前职业【健康检?查,的劳:动,者从事使《用,。有毒物品的作业不】得,安排有职业》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!所禁忌的作业— ?   》  第?三十二条 》 用人单《位,应当对?从,事使用?有,毒物品作业》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!业健康检查 !     用【人单位发现》有职业禁忌或者【有与所从事职—业相关?的健康损害的劳【动者应当《将其及时《调离原?工作岗位并妥善【安置 【     用人单】位对需要复查和医学!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!照体检机构的—要求安排其复—。查和医学观》察   ! , 第三?十三条 《 用:人单位应当对从【事使用有毒》物品作业的劳—动者:进行离岗时的—职业健?康检查?;,对离岗时未》进行:职业:健康检查的劳动【者不得解除或—者终止?与,其订立的劳动合【同  】   用《人,单位发生分立、合并!、解散、破产等【情形的应当对—从事使用有毒物【品作业的《劳,动者进行健康—检查并按照》国家有?关规定妥善安—置职业病病人—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》四条:  :用人单位对受到或者!。可能受到急性职【业中毒危《害的劳动者应当及】时,。组织进行健》康,检查和医学》观察 【 ,。  :  第三十五条 】 劳动者职业健【。康检查和医学—观察:的费用由《用人单位承》担,   】  :。第三十六条  用人!单位应当建立职【。业健康监护》档案 】    《职业健康监护档【案应当包括》下列内容《 《。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一)劳动者的职!业,史和职业《中,毒危害接触史;【。 》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相应作】业场所职业》中毒:危害因?素监测结果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职:业健康检《查结果?及处理情况; 】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职业病诊疗等劳!动者健?康,。资料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