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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】食,品质量安全检验【
】 第三十七】条 食品生产加工!企业对用于生产加】工食:品的原材料、食品】添加剂、《包装材料《和容器等必须实施进!货验:收制度不《符合质量安全要求】的不得用于》食品生产《加,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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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—十八条 食品【出厂必须经》过检验未《。。经,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!的不得出厂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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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具备出厂—检验能力的企业【可以按?要,求自行进行》。出厂检验不具备产】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!。业必须委《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!。进行出厂《检,。验实施食品质量安】全市场准入制度【管理的食品》按审查细则的规定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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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自】行检验的《企,业应当?。每年将样品》送到质?量技术监督部门【指定的检验机构【进行一次比对检【验
! 第?三,十九条 对食【品生产加工企—业的产品实》施,强制检验制度质量技!术监督部门负责确】定强制检验的—频次并组《织,实,施,
— : 已通《过HA?CC:P认证?等质量稳定》。的大型企业》、国:家和省级监督抽【查连续?合,格的企业应当减【少强制检《验的频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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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对尚未列入食【。品生产许可证—管理且?在生产?过程中?没有:控制要求和》手段、不具备—。标准要求的出—。厂检验能力的企【业应:当加大强制检验频次!
【 第四十条 】。 承担本细则规定的!食品质量安》全检验工《作,的检验机构必须是】依法设置或者依法】授权的法定检验机】构按照国家规定经过!计量认?证、审?查认可或《者通过实《验室:认可:并经:省级以上质量技术】监督部门《指,定
! 各级质量技术】监,。督部门应当按照中华!人民共和国工业产】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!。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!定对:。。承担:本细则规定的食品检!验工作的检验—机构进行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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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一条 】承担食品检》验,工作的检验机构应】当按照国家》有关的?标准和技术法规等要!求实施产品检验检】。验,机构应当客观、【公正、及《时地出具检验报【告并对检验报告负】责
】 第四十二条】 检验机构和检】验人员进行产品检验!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和!方便企业的原则为企!业提供可靠》、便捷的检验—服务:不得拖延不得刁难】企业
】 检验—机构和检验人员不得!从事与?其,检验的列入》目录产品相关的生】产、销售活动不得】以其名义推荐—或者监制、》。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!录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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