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食!品标:识的标注形式—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条!  食品标识不得】。。与食品或者其包【装分离 《  —   ?第二:十一:条  食《品标识应当直接标】注在最小销售—单元:的食:品或者其包装上 !     第!二,十二条  在一个】销售单元的包装中】含有:不同品?种、多个《独立包装的食品每件!独,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!当按照本规定—进行标注 !。  :   透过销—售单元的外包—装不能清晰地识别各!独立包装食品的【所有或?者部:分强制标注内容【的应:当,在销:售单元的《外包:装上分别予以标【注但外包装易—于,。开启识别的除外;能!够清:晰地识?别各独立包》装食品的所有—或者部分强制标注】内容的可《以不在外包装上【重复标注相》应内容 —  《 ,  第二十三条  !食品标识应当清【晰醒目标识的背景】和底色应当采用【对比: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!、识读 —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四条  食品】标识所用文字应当】为规范的中文但注】。册商:标除外 —     食品!标识可以同时—使用汉语《。拼音或者少》数民族文字也可【以同时使用外文但】。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!系所用?外文不得大于—相应的中文》但注册商标除—外  】  : ,第二:十五条  食品【或者其包装最大表】面面积大于》20:平方厘米《时食品标《识中强制标注内【容的文字、符号、数!字的高度不得小【。于1:.,8,毫米 ? : ?。    食品或者】其包装最大表面面】积小于?10平方厘》。米时其标识可—以仅标?注食品名称、生产】者名称和地址、净】含量以及《生,产日期和保质期【但是法?律、行政法规规定】应当标注的依—照其规定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