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二章— 食品标识的标注内!容 】 , ,   ?第五条  食品或】者其包装上应当【附加标识但是按法】律、:。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!附加标?识的食品《除外  !   ?食品:标识的内容应—当真实准确、通【俗易懂、科学—合法: , 》    第六条 】 ,食品标识应当—标,注食品名称》 《。   《  食品名称应【。当表明食品的—真实属性并符合【。下,列要求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一)国》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】对食品名称》有规定的应当采用】国家标准、行业【标准规定的名称【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国家标《准,、行业标准对—食品:名称没有规定的【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!费者误解和》混淆的?。常用名称或者俗名;! 》 ,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三)标注】“新创名称”、“】奇特名?称”、“音译名称】”、“牌号名称【”、“地区俚语【名称”或者“商标名!称”:等易使人误解食【品属性的名称时【应当在?。所示名?称的邻近部》位使用同一字号【。标注本条《(,一)、(二)—项规定的一个—。名称或者分类(类】属)名称; 【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四):由两种或者两—。种以上食品》通过:物理:混合:而成且外观均—匀一致难以相互【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!当反映该《食品的混合属性和】分类(类属)名【称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五)以动《、植物食物为原料】采用特定的加工工】艺制作用以模—仿其他生物》的个体、器官、组织!等特征的食品—。应当在名《称前冠以《“人造”、》“仿”或者“—素”:等字样并标注该食品!。真实属性的分类(】类属)名称》。 《  ? ,  :第七条  》。食品标识应当标注】食品的产地 【     】食品产地应当按照】行政区划标注—到地市级地域— ?     第八!条  食品标识【应当标注生产者【的名称、《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!者名称和地》址应当是依法—登,记注:册、能够承担产品质!。。量责任的生产者的】名称、地址 【  》   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按照下列规定相应】予以标注 》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一)依》。法,独立承?担法律责任的公司】或者其子公司应【当标注各自的名【。称和地址;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二)依法不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!的公司分《公司或者《公,司的生?产基地应当标注公】司和分公司或者生】产基:地的名?称,、,地址或者仅标—注公司?的名称?、地址;《。    !。   ?  (三)受—委托生产加工食【品且:不负责对外销售【的应:当标注委托企—业的名称和地址【;对于实施生产许】可证管?理,的,食品委托企业—具有:其委托加工的食【品生:产许可证的应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】名称、?地址和被委托企【业的:名称或者《仅标注委托企业的】。名,称和地址; !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四)分《装食品?。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!称及地?址并注明分》装字样 《   【  第九条 — 食品标识应当【清,晰地标注食》品的生产日》期、保质期并按照有!关规定要求》。标注:贮存条件《    ! 乙醇含量10%以!上,(含10%)—的饮料酒、》食醋、食用盐、【固,态食糖类可以免除】标注保质期 】     日】期的标注方法应【。当符合国家标准【规定:或者采用“年、月、!日”:表示 《。 , :   ?  第十条 — 定:量包装食《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!。量,并按:照有关规定要—求标注规格》对含:有固、液两相物质的!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!还应当标《。示沥干物(固形【物)的?含量 【     净含【量应当?与食品名称排在【食品包装《的同一展示版—面净含量的标—。注应当符合定—。量包装商品计量监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:定 》   《  第十一条  食!。品,标识:应当标注食品—的成分或者配料【清单 【     》配料清单中》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!产,加工食?品时加入量》的递减顺序进行【标,注具:体标:注方: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!定执行 — :     在食【品中直接《使用甜味剂、防腐剂!。、着色剂的》应当在?配料清?。单食:品添加剂项下—标注具体《。名称;使用其他食】。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!具体名?称、种类或者代码】。食品添加剂的—。使用:范围和使用量应【当按照国家标准的】规定:执行 ? , ?     》专供婴幼儿和其【他特定人群的—主辅食?品其标?识还应当标注主要】营养:成,分及其含量》 , :。  《   第《十二条 《 食:品标:识应当标注企业【所执行?的产品标准代号【 —  :  第十三条  食!品执行?的,标准明?确要求标注食—。品的质量等级、加工!工艺的应当相—应地予以标明— —    《。第十四条  实施】生产许?可证管理的》食品食?。品,标识应当标注—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!及QS?标,志 》     委托生!产加:工实施生产》许可证管理的食【品委托企业》具有其委托加—工食品生产》。许可证的《可以标注委托—企业或?者被委托企业的生】产许:可,。证编:号, ,     !第十五条 》 混装非食》用产品易造成—误食使?用不当容易造—成,人身伤害的应当【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!标志或者中文—警,示,说明 【     第十六】条  食品有以【下情形之一的应当】在其:标,。识上标?注中文说《明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—。一)医学《临床证明对》特殊群体易》造成:危,。害的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经】过电离辐《射或者电离能—量处理过的; !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属于转基因!食品或者含法—定转基因原料的【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按照法律、】法规和?国家标准等规定应】当标注其《。他中文说《明的  !   第十七条  !食,品在其名称或者说】明中标注“营—养”、“强化”字样!的应当按《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!标注该食品的—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!国,家标准规定》的定量标《示 【    第》十八:条  食品标—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!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明示或者暗!示具:。有预防、治疗—疾病作用的; 【 :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非保健【食品明示或》。者暗示具《有保健作用的; 】 :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—以,欺骗或者《误,。导的方式描述—或者介绍食品的;】   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(四)附加的!产品:说明无法证实—其依据的; —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五)文字!或者图案不尊—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!性描述的; —。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六)使【用国:旗,、国徽或者人民币等!进行标注《。的,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七)其《。他法律、法规和【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!    ! 第十九条  【禁止下?列食品标《识违:法行为 —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一)伪!造,。或者虚假标注—。生产日期《和,保质:期;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二:)伪造食品产地【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!产者的名称、地址;!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伪【造、冒用、变造生产!许可证标志及编【号; ?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(四—),。。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!他行为 》